㈠ 營業執照變更原來公司的貸款要先還掉嗎
要
企業法人變更後,不需要償還之前的貸款的。貸款在法人 名下,法人需要償還
㈡ 前法人貸款與後法人有關嗎
法律分析:現任法人的一切行為後果均與前任法人無關。但這只是責任問題,如果變更前的法人仍然還是股東,貸款行為涉及企業和自身的利益,從這個層面講當然還是有關聯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五條 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受侵犯。
㈢ 公司前法人貸款是否可以起訴現法人
是的,根據法律規定,公司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包括變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債權債務應該由變更後的公司全部承擔,不需要另行說明。如果確實需要出具相關情況說明的,也只要說明變更前公司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後的單位承擔其債權債務。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四十四條規定:「企業法人分立、合並或者其他重要事項變更,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登記並公告。企業法人分立、合並,它的權利和義務由變更後的法人享有和承擔。」但,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企業的轉讓,如果該企業擁有債務的,應該先通知債權人,徵求債權人的同意,如果債權人不同意的,應當由債務人提供擔保以後,方可轉讓,否則轉讓行為對債權人無效。
2、如果企業轉讓時,企業的資產及債權債務由受轉讓方全部買斷,且出讓方與受讓方在企業轉讓合同中明確約定由受讓方承擔全部債權債務,並到工商登記機關辦理了企業變更登記手續,債權人應以受讓方為被告,要求其對債務承擔責任。
3、如果受讓方買斷了原企業的全部資產,在受讓方實際經營中,發現出讓方在委託審計、評估中遺漏或清理債務不徹底而遺漏的債務,而受讓方已實際接收了出讓方的財產,但未到工商部門辦理企業變更登記,則債權人可以原企業與受讓方作為共同被告。
4、如果是公司股權的轉讓,一般情況下,公司無論怎麼變更,其作為民事主體沒有改變,它需獨立對外承擔責任,新公司只是原公司的變更,必要時需要承擔它的債務。但是通常在股權轉讓時會對債務情況進行調查,並據此約定債務的承擔,股權轉讓時依據凈資產轉讓,否則由原股東對未披露的債務進行擔保。
5、如果是採取股權收購的方式,則由於被收購公司的主體資格依然存在,企業的所有債權債務、未履行的合約仍應由被收購公司承擔,只不過由於公司控制權已經轉移到你公司名下,因此你公司的權益可能會受到影響。
㈣ 原法人用公司擔保貸款還不上,現在我是公司法人後,會凍結公司賬戶嗎
很有可能會凍結公司賬號,只要是借貸方到法院堅持起訴你們公司,申請保全財產,你們的賬號就會被封,而且固定資產也可能會被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