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怎樣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
在權利方面,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不良貸款後,即取得原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各項權利。原借款合同的債務人、擔保人及有關當事人應當繼續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從而保障了資產管理公司收購的債權的效力,大大簡化了債權收購的手續,有利於提高收購的效率。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可以從以下途徑獲取收購資金:第一,劃轉中國人民銀行發放給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部分再貸款;第二,發行金融債券,但要由銀監會會同批財政部審批。
在義務方面,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按照國務院確定的范圍和額度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超出確定的范圍或者額度收購的,須經國務院專項審批;並應當按照賬面價值收購有關貸款本金和相對應的計入損益的應收未收利息。這一方面體現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政策性,另一方面也有利於提高國有銀行信用、防範和化解金融危機。
⑵ 中小企業融資的有效方法
中小企業融資的有效方法
融資也叫金融,就是貨幣資金的融通,當事人通過各種方式到金融市場上籌措或貸放資金的行為。從現代經濟發展的狀況看,作為企業需要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深刻,全面地了解金融知識、了解金融機構、了解金融市場,因為企業的發展離不開金融的支持,企業必須與之打交道。
一、銀行融資
銀行貸款是最常規、成本最低的融資手段,銀行直接貸款一般需要企業提供有關的反擔保措施,反擔保措施可以是信用、擔保、抵押、質押、留置等,但最為普遍、容易和可行的方法是固定資抵押、權利質押和擔保公司擔保。因此,中小企業得結合自身的特點,將自身表內、表外的資源進行疏理,找到適合自已的方法。常見的方法有:
1、固定資產抵押貸款。
銀行一般會根據不同的固定資產使用不同的折扣配給貸款額度。機器設備一般按1-3折配貸款,目前多數銀行已不採用設備抵押貸款,因為在出現風險時設備處置較難;土地和商業門面一般按5折配貸款;房屋和寫字樓最高按7折配貸款。對一些規模較大、現金流穩定、持有重資產的企業,部份銀行為了業務競爭的需要,開展了資產順位抵押業務,即將已作抵押的資產再次抵押,並辦理抵押登記,這很大程度提高了企業融資能力。為了更高的提高固定資產抵押的融資額度,企業可將固定資產向擔保公司設定抵押,並由擔保公司向銀行擔保貸款,通過擔保貸款的額度一般可達到固定資產的評估價值,或高於其評估價值。舉個例子:如企業用自有的商業門面向銀行申請貸款,商業門面評估價值為1000萬元,通過銀行直接貸款,企業一般可獲得500萬元的貸款額度;但若通過擔保公司擔保向銀行申請貸款,可獲得1000萬元—1500萬元或更高的銀行貸款額度。
若企業擁有的資產具有穩定的現金流(包括但不限於收費收入、租金收入和其他經營收入)作為還款來源,並有對相關經營性資產進行擴建、改建、裝修等,可以經營性資產作為貸款抵押物、經營收益相關的應收賬款作為質押向銀行申請相對較長的貸款,即通常說的經營型物業貸款。經營型物業貸款一般可以申請較高的貸款額度、較長的貸款期限(3年—8年)和靈活的還款方式(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償還本金,或採用分期還本、按月付息的方式等)。
2、權利轉讓、質押貸款。
(1)、權利轉讓。也就是常說的保理業務。企業將賣出商品或提供服務後所產生的應收賬款轉讓給銀行,由銀行為其提供應收賬款貸款和應收賬款管理的金融服務。這種貸款所需提供的應收賬款有兩個要件:一是應收賬款是銀行認同的大企業的應收賬款;二是需大企業對應收賬款債權轉讓進行確認。這類融資常用於產業鏈中的上下遊客戶。
(2)、應收賬款質押,或發票融資。企業賣出商品並開出發票後,可用產生的應收賬款作為質押,並辦理質押登記,向銀行申請短期貸款。銀行辦理此類貸款,若在應收賬款到期後收不到款,貸款企業需對發票進行回購,並償還相應本息,因此這種貸款相對不靈活。目前一些擔保公司開展了以發票即對應的應收賬款作為質押,在應收賬款未收回時,質換發票和應收賬款的方式可讓貸款期限放大到一年或更長。
(3)、匯票貼現融資。企業以持有的銀行承兌匯票經完全背書轉讓的方式向銀行獲得貸款,目前銀行一般對銀行承兌匯票開展貼現,對企業開出的商業承兌匯票較難貼現。
3、動產質押貸款。
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的總資產中大約60%以上是應收賬款和存貨等動產,如何讓動產發揮融資的作用,以動產質押的方式融資目前在多數銀行均難推廣,主要原因是對動產的監管不到位,但如果引進物流監管企業,對動產進行監管,在簽定商品融資質押監管協議後便可辦理貸款。
4、信用貸款。
(1)、國內信用證融資。國內一些銀行目前開展了國內信用證貸款業務,即對於貿易型企業,可向主辦銀行申請開立國內信用證,向賣方出具付款承諾,承諾在單據符合信用證所規定的各項條款時,向賣方履行付款責任。這也是當前較為流行的一種融資方式。
(2)、並購貸款。對於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銀行信貸政策,並購方與目標企業之間具有較高的產業相關度或戰略相關性,並購交易依法合規,屬於銀行的優質客戶,可向銀行申請並購貸款,用於支付並購交易價款。
(3)、聯貸聯保。這是銀行開展得最普遍的信用貸款模式,主要是以市場、協會、園區內的客戶為對象,通過其管委會、協會為單位並發起,以3—7戶彼此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的客戶為聯保和聯貸主體向銀行申請的短期貸款。不同銀行在這種業務中規定不同,主要是保證金的比例、貸款額度和貸款主體要求上的不同,通常貸款額度掌握在單戶500萬元內。
5、標准廠房按揭貸款。
工業化時代,出現了專門修建工業廠房的企業,企業修建的標准廠房,一般具有通用性、配套性、標准化等特點,並以售賣的方式賣給生產型中小企業,中小企業購買廠房後往往會出現流動資金緊張,於是一些銀行推出了專門針對購買園區廠房的中小企業廠房按揭貸款業務,中小企業一般需首付三成,分期還款,最長還款期可達7年。
二、夾層融資
夾層融資是一種新型的融資模式,主要是股權+債權的融資模式,採用這種方法的融資機構主要是投資公司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公司,通過這種方法可以解決企業在無抵押和無其它反擔保措施的情況下獲得急需的資金支持,即企業以讓渡一部份股權,但最終會回購股權和付出未來一定收益為前提的融資,這種融資相對於銀行融資的成本更高。
三、信託融資
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2008年,信託公司在國內第一次推出了中小企業的.信託產品,從此,信託融資也成為了中小企業融資的重要來源。目前國內信託有兩種針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方式:一是信託公司以信託合同的形式將其資金集合起來,直接向單一中小企業提供貸款;二是引入政府和擔保機構,形成“政、信、企、保”多方合作模式。由政府推薦、擔保公司擔保、多家有融資需求的中小企業組成項目貸款包、由信託公司發行信託產品,所募集資金投向打包的中小企業。
四、融資租賃
這種融資模式主要基於中小企業在新購設備或將設備出售並回購來獲取貸款的融資方式,可以推動中小企業核心設備的技術更新與產業換代,優化企業財務結構。通常方式有:1、新購設備融資租賃。企業無錢購設備時,可向租賃公司申請,由租賃公司向設備供應商購買新設備,並將其出租給企業使用,租賃期滿,設備歸企業所有;2、將自有設備出售後回租。中小企業可將自有的設備以公允的價值出售給租賃公司,再以融資租賃方式從租賃公司租入該設備,從而獲得投入設備的資金。
五、資產管理公司融資
資產管理公司主要是收購並經營金融機構剝離的不良資產,在處置完不良資產後,資產管理公司擁有了大量的資金,但其經營范圍決定了其資金只能用於收購不良資產,不能用於發放貸款,大量的閑置資金需尋找出路,於是變相的融資也成為了資產管理公司目前尋找效益的出路。具體方法是:中小企業可先向銀行或小額貸款公司貸出一筆貸款,再將此筆貸款以不良貸款形式由資產管理公司收購,變相實現了融資。
六、中小企業私募債券
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是中小企業以非公開方式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公司債券。私募債券是資本市場最為重要的創舉之一,是不需要行政審批的高度市場化的產品,採用備案發行,對發行企業不設財務指標要求,不強制進行信用評級和升級,募集資金用途沒有特別限制。單個企業發債規模在3000萬元到2億元之間,發行利率在7%到11%之間。可以說,相對於其他的中小企業融資途徑而言,中小企業私募債更為便捷、高效和靈活。
七、基金融資
在美國,基金融資是中小企業獲得融資的主要渠道,中小企業一半的資金來源於基金;在中國,中小企業融資90%以上來自於銀行貸款,基金融資還剛剛興起。但民營資本目前正快速進入基金業,設立了大量的創業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和產業投資基金,並尋找優質的、成長性好的中小企業。中小企業一是可尋求同基金的合作來獲取發展資金;二是對優質的項目可成立基金公司向特定對象募集資金,解決項目資金來源。
當然,中小企業融資之所以困難,一方面是因為中小企業現在面臨的宏觀金融政策和融資體系還有待完善,不能很好適應中小企業發展所必須的資金需求。另一方面,由於相比與大型企業來說,中小企業的信用質量相對較差,信息不對稱增大了中小企業融資的難度。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需結合中小企業自身的實際經營情況、上下游情況、信用情況、行業情況、項目情況分別解決。
本文盡可能根據當前可操作的融資方法,為中小企業結合自身情況解決融資找到一些可行的方式,以期對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題有所幫助。
企業融資的渠道
金融租賃
金融租賃在解決企業融資問題方面具有其他中小企業融資手段所不具備的特殊優勢,是解決當前企業融資難的可行選擇。金融租賃是一種集信貸、貿易、租賃於一體,以租賃物件的所有權與使用權相分離為特徵的新型中小企業融資方式。出租人根據承租人選定的租賃設備和供應廠商,以對承租人提供資金融通為目的而購買該設備,承租人通過與出租人簽訂金融租賃合同,以支付租金為代價,而獲得該設備的長期使用權。
對承租人而言,採用金融租賃方式,通過融物的方式實現中小企業融資目的,從而緩解了固定投資的資金壓力。另外,通過售後回租方式也同樣可以使流動資金短缺問題得以解決。所謂售後回租,就是企業將現有固定資產出售給租賃公司,同時租賃公司以回租形式繼續將資產交給企業使用,這樣企業既獲得了資金,又不影響正常的生產經營。
研究表明,對民營中小企業開展設備租賃業務更容易獲得成功。一來民營中小企業引進設備前的市場調研論證一般會做得較為充分,租金的交納較有保證;二來對民營中小企業違約不交租賃費的處置可以較少受其他非經濟因素的干擾,可以完全按市場規則辦理;三來商業銀行在經營網點、管理制度、專業人才和信息網路方面都具有開展租賃業務的優勢。
因此由商業銀行面向民營中小企業開展二手設備租賃業務,應是一條既切合實際,又能發揮銀行信息、人才優勢的中小企業融資方式。
融資擔保公司
融資擔保公司渠道:典當也許是一種最古老的行當,並且在許多人眼裡具有不光彩的歷史。小企業融資中,典當以其特有的優勢重新擁有了市場。中國現有典當行1000多家,還有一些新增典當行正在審批之中。典當是以實物為抵押,以實物所有權轉移的形式取得臨時性貸款的一種中小企業融資方式。針對許多中小企業存在著商品滯銷積壓的情況,典當行可以幫助中小企業利用閑置資產籌措到流動資金,從而在盤活企業存量資產、促進商品流通方面發揮積極的作用。
與銀行貸款相比,除貸款利息外,典當貸款還需要繳納較高的綜合費用,包括保管費、保險費、典當交易的成本支出等,因此典當貸款成本較高,此外典當貸款的規模也相對較小,但典當貸款又具有銀行貸款所無法相比的優勢。首先,它方便快捷,能夠迅速及時地解決當戶的資金需求;其次,經營產品靈活機動;第三,期限短,周轉快;第四,由於它是實物質押、抵押,因此不涉及信用問題。這幾點都十分適合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特點。
風險投資
風險投資源於40年代的美國矽谷。
它是在沒有任何財產作抵押的情況下,以資金與公司業者持有的公司股權相交換。風險投資在中國已經經歷過較長時間的引進及成長期,在政策制度和操作方面,應該說是較為成熟的一種中小企業融資方式。
風險投資最適合於產品或項目科技含量高、具有廣闊發展空間和市場前景的中小型高科技企業,如通訊、半導體、生物工程等行業的企業。在企業創業之初,或者在產品研發階段和市場進入前期急需資金之際,這是一條比較好的渠道。利用風險投資,中小企業便可以盡快得以啟動。
風險投資在中國得到了迅速的發展,風險投資機構已有200多家,其中最大的風險投資基金就是由國家財政出資,科技部管理的10億元科技創業基金。
擔保貸款
信用擔保貸款渠道:信用擔保是一種介於銀行與企業之間的中介服務。由於擔保的介入,分散和化解了銀行貸款的風險,銀行資產的安全性得到保證,企業的貸款渠道也變得通暢起來。
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中,已有100多個城市建立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這些機構大多實行會員制管理的形式,屬於公共服務性、行業自律性、自身非盈利性組織。會員企業向銀行借款時,可以由中小企業擔保機構予以擔保。另外,中小企業還可以向專門開展中介服務的擔保公司尋求擔保服務。在國家政策和有關部門的大力扶植下,信用擔保貸款將會成為中小企業另一條有效的中小企業融資之路。
個人擔保貸款:
自然人擔保貸款渠道:2002年8月,中國工商銀行率先推出了自然人擔保貸款業務,擔保可採取抵押、權利質押、抵押加保證3種方式。可作抵押的財產包括個人所有的房產、土地使用權和交通運輸工具等。可作質押的個人財產包括儲蓄存單、憑證式國債和記名式金融債券。
前不久,北京市商業銀行、中國光大銀行與號稱北京首家個人資產管理公司的泛亞達投資管理公司向社會宣布了其抗擊“非典”扶持中小企業的60億元專項貸款計劃,准許中小企業主用私人財產為企業做抵押貸款並承擔無限責任。此項貸款政策實際上是將金融機構原來在個人消費貸款方面的經驗運用到中小企業貸款上的一種嘗試,對於企業融資無疑又開辟了一條方便快捷的“綠色通道”。
擔保流程:
(1)、申請:企業提出貸款擔保申請
(2)、考察:考察企業的經營情況、財務情況、抵押資產情況、納稅情況、信用情況、企業主情況,初步確定擔保與否。
(3)、溝通:與貸款銀行溝通,進一步掌握銀行提供的企業信息,明確銀行擬貸款的金額和期限。
(4)、擔保:與企業鑒定貸款擔保及反擔保協議,資產抵押及登記等法律手續,並與貸款銀行簽定保證合同,正式與銀行、企業確立擔保關系。
(5)、放貸:銀行在審查貸款擔保的基礎上向企業發放貸款,同時向企業收取擔保費用。
(6)、跟蹤:跟蹤企業的貸款使用情況和企業的運營情況,通過企業季度納稅、用電量、現金流的增長或減少最直接跟蹤考察企業的經營狀況。
(7)、提示:企業還貸前一個月,預先提示,以便企業提早作好還貸准備,保證企業資金流的正常運轉。
(8)、解除:憑企業的銀行還款單,解除抵押登記,解除與銀行、企業的擔保關系。
(9)、記錄:記錄本次貸款擔保的信用情況,分為正常不正常、逾期、壞帳四個檔次,為後續擔保提供信用記錄。
(10)、歸檔:將與銀行、企業簽定的各種協議以及還貸後的憑證、解除擔保的憑證等整理歸檔、封存、以備今後查檔。
總結
除以上介紹的5種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外,還有像保理信託、買方信貸等中小企業融資方式,這些都有待中小企業去認識、使用,積極為自己的企業拓寬資金渠道,抓住機遇發展自己。
;⑶ 資產管理公司是怎麼處理銀行剝離的不良資產
一、資產管理公司相關業務模式
第一仲模式是買斷處理。從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的具體實踐看,最簡單的方式就是買斷,銀行將不良資產打包後,批量轉讓給資產管理公司,根據資產包的規模,資產管理公司可以採取一次性買斷或分期買斷的方式,分期買斷的方式可以從一定程度上減輕資產管理公司的資金壓力。
第二種模式是合作處置。在政策性接收國有銀行不良資產的階段,資產管理公司對債務人有了初步的了解,但是並不能深入產業,現階段可以聯合同行業優質企業,對不良資產進行重組,最終實現利益共享。
第三種模式是反委託處置。資產管理公司買斷銀行的不良資產包後,將資產的收益權賣給信託計劃或券商資管計劃,資產的所有權仍歸屬於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同時資產管理公司繼續負責不良資產的處置。這一模式中,資產管理公司可將資金成本提前回收,解除資本佔用,而風險則由投資者自己承擔。
第四種是不良資產證券化。資產管理公司從銀行買斷不良資產包後,通過測算現金流,採取折價的方式,以信託計劃作為SPV,然後發行重整資產支持證券,向投資者出售。至於不良資產後期的管理,仍然可以委託資產管理公司進行管理。在2006年到2008年期間,我國曾有過4單不良資產證券化的實踐,發行金額總計約134億元,但是2008年以後,隨著金融危機的爆發,此項業務也被叫停。2015年,重啟資產資產證券化的呼聲漸高,預計不久之後該類業務將放行。
與四大資產管理公司不同的是,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的處置范圍僅限於本省。除了傳統的處置手段以外,已經有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在逐步創新處置模式。
在不良資產快速增加的背景下,雖然資產管理公司面臨無限商機,但是受限於資產管理公司的框架和機制,也面臨較大的「去化」壓力。對於交易到手的不良資產,資產管理公司應通過分類管理,以獲取更大的利潤空間。對於債權類不良資產,基於「冰棍效應」,由於本金部分並不會發生變化,收益來源是利息或罰息,利潤空間比較有限。
二、銀行相關業務模式
目前國內銀行更多是通過債務清收、內部分賬經營、壞賬核銷、發放貸款增量稀釋、債務延期或重整、招標拍賣、債權轉股權、實物資產再利用等多種傳統的方式處置不良資產。受制於處置效率,在不良資產急劇增加的背景下,商業銀行已經開始創新處置方式。具體而言,不良出表有以下幾種操作模式:
(1)資產管理公司代持模式。銀行為資產管理公司提供授信,或者認購資產管理公司發行的債券,將資金注入資產管理公司,然後資產管理公司利用從銀行獲取的資金接收銀行的不良資產,達到銀行出表的目的,同時銀行承諾未來回購資產管理公司接收的不良資產。這一模式中,資產管理公司扮演的是通道的角色。
(2)銀銀互持模式。資產管理公司買斷銀行的不良資產包後,將資產的收益權賣給信託計劃或券商資管計劃,再由銀行與銀行之間通過同業授信或利用理財資金對接。這一模式中,資產管理公司、信託公司或券商資管同為通道角色。
(3)銀行與外部機構共同出資成立子公司,直接收購母公司的不良資產,進一步開展不良資產的處置工作,處置收益由合作各方分成。
一方面,階段性的出表為銀行贏得了一定的空間,不良資產不用很快處置完,而是可以分散在未來的幾年內慢慢消化;但另一方面,銀行在付出資金成本的同時仍然要負責不良的處置,而在此後幾年處置收回的現金可能還不足以覆蓋資金成本以及人員運營費用,最終不得不降價再做一次買斷式的出售,導致延誤了最佳的出售時間,可能會得不償失。
三、信託公司相關業務模式
1、以通道業務為主的資本中介
信託公司長期以來跟銀行合作較多,可以跟一些城商行,尤其是偏遠地區的城商行合作,因為這些銀行所在地的不良率很高,不敢投資自己區域內的資產,但是非常願意投資安全區域內信用較好的大銀行的資產,信託公司可以扮演資本中介的角色,實現中小銀行的資金和大型銀行的不良資產之間的對接。
2、與資產服務機構合作,把不良資產產品化
在資產端,銀信合作業務為信託公司積累了銀行的資源,可以保證不良資產的供應。從信託公司的傳統業務來看,雖然不良資產並不是信託擅長的領域,但是信託公司一直擅長房地產、基礎設施、政府平台以及資本市場等各領域資產的產品化。由於資產服務機構本身具備資產處置的能力,信託公司可以聯合專門的資產服務機構成立基金,通過結構化的分層設計以及增信措施,對應不同風險偏好的投資者。這一模式可以使信託公司不斷向資產證券化靠攏,同時培育信託公司的主動管理能力。
3、大投行模式:SPV+不良資產批發商
通過開展通道業務,信託公司培育對不良資產價值的識別和判斷能力,在此基礎上信託公司可以獲取大量的不良資產包,並將不良資產的處置及管理工作委託給專業的資產服務機構,實現共贏。在這一模式中,信託公司是一種「大投行」的角色,既可做中間的SPV,又可做不良資產的批發商。
四、保險公司相關業務模式
從大類資產配置的角度看,保險資金體量較大,對不良資產亦存在配置的需求。目前已經有保險公司參股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的實踐。具體而言,保險公司通過發行保險資產管理計劃,以明股實債的方式參投地方資產管理公司,並簽訂回購協議。
⑷ 貸款債權轉讓的方式
(1)債權轉讓回購和債權賣斷。
由於債權轉讓形式具有計量和條款非標准化特徵,受讓方很難在短期內對債務人按照信貸原則進行審查,回購條款的設置可以使受讓方免除債務人的違約風險,同時吸引更多的投資者參與市場交易。
債權賣斷是銀行無追索權地出售貸款債權,使企業的債務與銀行徹底地一次性脫鉤,購買方成為負債企業的債權人,參與債務企業的重組。
(2)分散式轉讓和集中式轉讓。
分散式出讓是債權銀行在市場上公開拍賣附有擔保或抵押的不良債權,由眾多的買方競價成交。
這種方式需要比較成熟的信貸資產交易市場和配套的法律措施,以保證買賣雙方的利益。
(3)通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市場化運作化解不良貸款。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⑸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規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活動,依法處理國有銀行不良貸款,促進國有銀行和國有企業的改革和發展,制定本條例。第二條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是指經國務院決定設立的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管理和處置因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國有獨資非銀行金融機構。第三條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資產、減少損失為主要經營目標,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第四條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據各自的法定職責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實施監督管理。第二章公司的設立和業務范圍第五條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00億元,由財政部核撥。第六條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由中國人民銀行頒發《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辦理登記。第七條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設立分支機構,須經財政部同意,並報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由中國人民銀行頒發《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辦理登記。第八條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設總裁1人、副總裁若幹人。總裁、副總裁由國務院任命。總裁對外代表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行使職權,負責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經營管理。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須經中國人民銀行審查任職資格。第九條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監事會的組成、職責和工作程序,依照《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條例》執行。第十條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其收購的國有銀行不良貸款范圍內,管理和處置因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時,可以從事下列業務活動:
(一)追償債務;
(二)對所收購的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進行租賃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重組;
(三)債權轉股權,並對企業階段性持股;
(四)資產管理范圍內公司的上市推薦及債券、股票承銷;
(五)發行金融債券,向金融機構借款;
(六)財務及法律咨詢,資產及項目評估;
(七)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活動。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可以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再貸款。第三章收購不良貸款的范圍、額度及資金來源第十一條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按照國務院確定的范圍和額度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超出確定的范圍或者額度收購的,須經國務院專項審批。第十二條在國務院確定的額度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按照賬面價值收購有關貸款本金和相對應的計入損益的應收未收利息;對未計入損益的應收未收利息,實行無償劃轉。第十三條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不良貸款後,即取得原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各項權利。原借款合同的債務人、擔保人及有關當事人應當繼續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第十四條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不良貸款的資金來源包括:
(一)劃轉中國人民銀行發放給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部分再貸款;
(二)發行金融債券。
中國人民銀行發放給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再貸款劃轉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實行固定利率,年利率為2.25%。第十五條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發行金融債券,由中國人民銀行會同財政部審批。第四章債權轉股權第十六條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可以將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取得的債權轉為對借款企業的股權。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持有的股權,不受本公司凈資產額或者注冊資本的比例限制。第十七條實施債權轉股權,應當貫徹國家產業政策,有利於優化經濟結構,促進有關企業的技術進步和產品升級。第十八條實施債權轉股權的企業,由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向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推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對被推薦的企業進行獨立評審,制定企業債權轉股權的方案並與企業簽訂債權轉股權協議。債權轉股權的方案和協議由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會同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審核,報國務院批准後實施。第十九條實施債權轉股權的企業,應當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轉換經營機制,建立規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加強企業管理。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幫助企業減員增效、下崗分流,分離企業辦社會的職能。第二十條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債權轉股權後,作為企業的股東,可以派員參加企業董事會、監事會,依法行使股東權利。第二十一條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持有的企業股權,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境內外投資者轉讓,也可以由債權轉股權企業依法回購。
⑹ 證卷經紀、自營、資產管理、融資管理、融資融劵、回購的區別與共同點
證券經紀業務,是指證券公司通過其設立的證券營業部,接受客戶委託,按照客戶要求,代理客戶買賣證券的業務。證券經紀業務是隨著集中交易制度的實行而產生和發展起來的。由於在證券交易所內交易的證券種類繁多,數額巨大,而交易廳內席位有限,一般投資者不能直接進入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固此只能通過特許的證券經紀商作中介來促成交易的完..生產者直接經營自己的產品 產管理業務是指證券公司作為資產管理人,根據資產管理合同約定的方式、條件、要求及限制,對客戶資產進行經營運作,為客戶提供證券及其他金融產品的投資管理服務的行為。 資產管理業務主要有3種: 1.為單一客戶辦理定向資產管理服務。 2.為多個客戶辦理集合資產管理業務。 3.為客戶特定目的的辦理專項資產管理業務。 資產管理是指委託人將自己的資產交給受託人,由受託人為委託人提供理財服務的行為。企業融資管理就是規范企業項目融資行為,降低資本成本,減少融資風險,提高融資效率,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並結合企業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中國民營企業目前沒有良好的外部融資環境,怎樣通過資金融通和資本經營來加速企業的發展就成為當前面臨的重要問題,除了歷史原因、金融體制和社會環境、融資方式等因素之外,還有融資瓶頸的另一關鍵因素在於民營企業缺乏對不同發展階段融資規律的科學認識和理性的融資管理機制。回購(Buy-back),又稱補償貿易(Compensation Trade)是指交易的一方在向另一方出口機器設備或技術的同時,承諾購買一定數量的由該項機器設備或技術生產出來的產品。這種做法是產品回購的基本形式。有時雙方也可通過協議,由機器或設備的出口方購買進口一方提供的其他產品。回購方式做法比較簡單,而且有利於企業的成本核算,使用較為廣泛。
⑺ 不良貸款含凈利潤嗎
包含。
貸款要麼是正常貸款,要麼是異常貸款,經辦人很清楚。然而,對於外人來說,要准確掌握一家銀行有多少異常貸款並不容易。人們在判斷一家銀行的資產質量和風險控制能力時,如果只關注不良指標,就會陷入誤區。除了五級分類的主觀性外,還有其他因素。
我們通過銀行會計報表看到的不良貸款,往往是某個時間點的余額,而不是某個時期的累計不良貸款金額。後者是我們更應該關注的數字。銀行繼續發放貸款,繼續產生不良貸款,並繼續收集、處置和核銷。有的銀行風控能力差,產生的不良貸款較多,但不斷通過利潤核銷,所以報表中顯示的不良貸款余額比較少。
那麼不良貸款率呢?指某一時間點的不良貸款余額和貸款余額總額。由於貸款余額的動態變化,在貸款快速發放期間,雖然不良貸款較多,但不良貸款率可能呈下降趨勢。不良貸款處置方式除核銷外,還包括現金回收、債務償還、重組、轉讓等,漢字博大精深。「處置和解決」是什麼意思?
有時它更像是文字游戲。重組化解的不良貸款本質仍是問題貸款,只是時間換空間。一些虛假的重組做法包括:延長利息結算期甚至利隨本清,這樣就不會有拖欠利息的記錄;貸款到期時與公司簽訂協議,同意償還部分延期貸款,但「重新協議」的次數沒有限制,從而避免了延期次數的限制;通過過橋貸款償還銀行貸款,然後向銀行申請另一筆貸款償還過橋貸款。轉會呢?真正「清轉」貼現率很低,虛轉不良貸款實現賬面不良貸款「消失」是自欺欺人。
常見的方法,如通過理財基金、信託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等方式購買不良貸款,然後對轉出資產負債表的不良貸款進行回購或提供擔保。此類擔保可以是「收款承諾」、「收益互換+擔保」以及不太難觸發的回購條件。
現金收款呢?一些銀行似乎以現金收取不良貸款。具體是哪一種確實結算了,但可能通過其他產品(投資、表外等)或標的(借款人的關聯方)承擔,信用風險未發生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