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09年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台了哪些新規定
中新網9月27日電 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今天發布通知明確,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0%。通知全文如下: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3.61,0.03,0.84%)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
銀發〔2007〕359號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銀監局;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
根據2007年全國城市住房工作會議精神及《國務院關於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37號)等政策規定,現就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房地產開發貸款管理
對項目資本金(所有者權益)比例達不到35%或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的項目,商業銀行不得發放任何形式的貸款;對經國土資源部門、建設主管部門查實具有囤積土地、囤積房源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商業銀行不得對其發放貸款;對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商業銀行不得接受其作為貸款的抵押物。
商業銀行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貸款只能通過房地產開發貸款科目發放,嚴禁以房地產開發流動資金貸款或其他貸款科目發放。
商業銀行發放的房地產開發貸款原則上只能用於本地區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不得跨地區使用。對確需用於異地房地產開發項目並已落實相應風險控制措施的貸款,商業銀行在貸款發放前應向監管部門報備。
二、嚴格規范土地儲備貸款管理
商業銀行不得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專門用於繳交土地出讓金的貸款。對政府土地儲備機構的貸款應以抵押貸款方式發放,且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所收購土地評估價值的70%,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年。
三、嚴格住房消費貸款管理
商業銀行應重點支持借款人購買首套中小戶型自住住房的貸款需求,且只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住房貸款。
商業銀行應提請借款人按誠實守信原則,在住房貸款合同中如實填寫所貸款項用於購買第幾套住房的相關信息。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包括本外幣貸款,下同)不得低於20%;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的1.1倍,而且貸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應隨套數增加而大幅度提高,具體提高幅度由商業銀行根據貸款風險管理相關原則自主確定,但借款人償還住房貸款的月支出不得高於其月收入的50%。
商業銀行不得發放貸款額度隨房產評估價值浮動、不指明用途的住房抵押貸款;對已抵押房產,在購房人沒有全部歸還貸款前,不得以再評估後的凈值為抵押追加貸款。
四、嚴格商業用房購房貸款管理
利用貸款購買的商業用房應為已竣工驗收的房屋。
商業用房購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期限不得超過10年,貸款利率不得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利率的1.1倍,具體的首付款比例、貸款期限和利率水平由商業銀行根據貸款風險管理相關原則自主確定;對以「商住兩用房」名義申請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5%,貸款期限和利率水平按照商業性用房貸款管理規定執行。
五、加強房地產信貸徵信管理
商業銀行接受房地產開發企業貸款申請後,應及時通過中國人民銀行企業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對借款企業信用狀況進行查詢;貸款申請批准後,應將相關信息錄入企業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詳細記載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基本信息、借款金額、貸款期限以及違約情況等。
商業銀行接受個人住房貸款申請後,應及時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對借款人信用狀況進行查詢;貸款申請批准後,應將相關信息及時錄入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詳細記載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證號碼、購房套數、貸款金額、貸款期限、房屋抵押狀況以及違約信息等。
六、加強房地產貸款監測和風險防範工作
商業銀行應密切監測房地產價格變化及其對信貸資產質量的影響狀況,切實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和內控機制建設,積極防範房地產信貸風險。
中國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各銀監局應加強轄區內金融機構房地產信貸管理的「窗口指導」,加大對相關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要跟蹤房地產信貸政策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並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告。
各商業銀行(包括中資銀行、外商獨資、中外合資商業銀行以及外國銀行分行等)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切實加強房地產信貸風險管理,要根據本通知精神和國家各項房地產信貸政策規定,抓緊制定或完善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操作細則,並向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備。
各政策性銀行未經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不得發放商業性房地產貸款。
請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銀監局將本通知聯合轉發至轄區內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鄉信用社及外資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央行確定第二套房貸款以家庭為單位 2007年12月11日 17:23 中國人民銀行網站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銀發[2007]359號,以下簡稱《通知》),維護政策的嚴肅性和有效性,人民銀行、銀監會在充分聽取有關部門和部分商業銀行意見的基礎上,近日聯合下發了《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補充通知》(銀發[2007]452號,以下簡稱《補充通知》),進一步明確了《通知》中有關「嚴格住房消費貸款管理」的規定,並於12月11日在北京聯合召開了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專題會議。銀監會黨委副書記、副主席蔣定之主持會議。人民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劉士余在會議上講話,傳達了相關文件精神,提出落實有關政策的具體要求。
劉士余在講話中指出,住房問題是重要的民生問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解決城市居民住房問題,始終把改善群眾居住條件作為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和 房地產業發展的根本目的。隨著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增長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房地產業成為經濟增長的重要推動力,以住房開發與消費信貸為主體的房地產金融業務成為商業銀行重要的業務品種,並取得了顯著的成績。一是城鎮居民的住房水平持續改善;二是住房保障制度建設不斷推進;三是房地產金融業務快速發展;四是房地產金融產品創新取得進展。在房地產市場與房地產金融業務快速發展的同時,近一段時間房地產市場也面臨著房價快速上漲、供應結構不合理、調控政策尚未得到全面落實以及低收入家庭住房面臨較大困難等問題,這些問題的產生有著深層次原因。同時,房地產信貸增長過快、競爭過度、違規過多,特別是有的商業銀行未經批准擅自開辦轉(加)按揭貸款業務,加大了房地產信貸業務的風險,已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關注。另外,從國際上曾經發生的房地產市場危機事件中,包括日本和香港的房地產泡沫,尤其是今年爆發的美國次貸危機等,我們也可以發現一些值得注意的教訓。
劉士余強調,為貫徹落實全國城市住房工作會議精神,防範金融風險,人民銀行、銀監會於9月27日聯合發布了《通知》,要求商業銀行進一步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通知》下發後,社會總體反映是積極的,調控作用正在逐步顯現。針對《通知》中有關規定和政策導向的不同理解,人民銀行、銀監會決定聯合發布《補充通知》,就嚴格住房消費貸款管理的有關問題做出了明確規定。
劉士余要求,商業銀行要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人民銀行、銀監會及其分支機構、各商業銀行要認真學習領會黨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決貫徹落實從緊的貨幣政策,加強房地產信貸調控,切實加強房地產信貸風險管理,努力推動房地產金融創新,促進房地產金融市場健康發展。
蔣定之在會議總結時強調,出台加強房地產信貸管理的政策,既是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要求,更是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風險管理的內在需要。人民銀行、銀監會各分支機構和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認真貫徹這次會議精神。一是要准確把握通知精神,切實防範房貸風險。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以會議精神為基準,認真做好傳達貫徹工作;要居安思危,汲取和借鑒美國次貸危機給金融體系帶來的危害,加大對房地產市場運行風險的分析研究,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的風險管理。二是要統一認識,統一步調。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以法人為單位制定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實施細則。細則既要符合文件精神,又要具有操作性,尤其要制定借款人信息資料的收集和信貸審查工作的規定,對借款人提供的個人住房信息、收入信息、家庭信息的真實性要有嚴格的審查甄別措施。三是要加大監督檢查和違規懲戒力度。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自覺糾正與文件精神不一致的規定和做法;人民銀行、銀監會要將貫徹文件精神作為監管重點,嚴厲查處假按揭、加按揭、轉按揭等違規行為和變通做法。四是要把會議精神傳達到所有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外資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確保所有從事相關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知盡知,按統一政策規范相關業務。
蔣定之最後要求大家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國家的各項宏觀調控政策,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管理,為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和各分支行,各銀監局,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有關負責人參加了專題會議。
據悉,《補充通知》已於12月5日印發,重點明確了以下問題:一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房貸次數。二是已利用銀行貸款購買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貸款政策執行,但借款人須提供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據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出具的家庭住房總面積查詢結果。其餘已利用銀行貸款購買住房的家庭,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時,均應按第二套房貸政策執行。三是已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家庭,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時,也應按照《通知》有關規定執行。《補充通知》同時強調,凡發現填報虛假信息、提供虛假證明的,所有商業銀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貸申請。
2. 監管「重拳」圍剿信貸資金違規入樓市
在「實施好房地產金融審慎管理制度」的政策導向下,監管機構針對信貸資金違規進入樓市、商業銀行違規向房企放貸行為進行嚴格監管,處罰力度亦在不斷升級。8月16日,北京商報記者根據銀保監會官網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統計發現,今年以來,包括上海銀行、浦發銀行、興業銀行、工商銀行、龍州農商行、貴陽銀行在內的多家銀行均因房地產金融業務違規情形被監管「點名」。在分析人士看來,此類罰單的開出,體現了銀保監會對於金融市場管控的決心,客觀上使得後續房貸部門會嚴管貸款流向,較好地推動了「房住不炒」政策的落地。
01
房地產領域違規貸款亂象遭嚴查
8月以來,銀行業千萬級罰單頻現,多項重罰背後,房地產領域違規貸款亂象儼然成為監管關注的重點。8月14日,上海銀保監局公布了一條行政處罰信息,上海銀行在2014年至2019年因為23項業務違規,被監管處以1625萬元罰款,其中沒收違法所得約27.15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8月14日。
在上海銀行這「23宗罪」中,房地產領域違規被放在了「頭條」,該行因存在違規向資本金不足、「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項目發放貸款,以其他貸款科目發放房地產開發貸款等違法違規行為被監管「點名」。
無獨有偶,就在4天前的8月10日,浦發銀行也接到了一筆千萬級別罰單,該行因2013年至2018年存在12項違法違規事實,被上海銀保監局責令改正,並處罰款共計2100萬元。處罰事由中也有一條,同業投資資金違規投向「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項目。
打擊銀行違反信貸政策和違反房地產行業政策亂象已逐步成為常態。據北京商報記者不完全統計,開年至今,包括上海銀行、浦發銀行、興業銀行、工商銀行、龍州農商行、貴陽銀行、東阿青隆村鎮銀行、浙江泰隆商業銀行在內的多家銀行均因信貸資金違規進入樓市被罰。被處罰的緣由大多為「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流動資金貸款」、「信貸資金用途管理不到位導致流入房市」、「個人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市」等。
在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看來,此類罰單的開出,體現了銀保監會對於金融市場管控的決心,尤其是很多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確實需要積極進行管控,否則容易造成「炒房」現象出現,或者說干擾了正常的房地產交易秩序。從實際過程看,此類罰單具有警示和威懾性,客觀上使得後續房貸部門會嚴管貸款流向,較好地推動了房住不炒政策的落地。
02
消費貸款、信用卡透支資金
「潛水」買房
除了針對房地產企業違規提供貸款外,零售業務信貸資金違規買房情形也成為監管整治的重點,7月2日,浙江泰隆商業銀行麗水縉雲支行也因「個人經營性貸款流入房市」被銀保監會麗水監管分局罰款25萬元。6月23日,江西橫峰農商行因個人經營性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企業、向不符合條件的借款人發放貸款、以貸轉存用於月末沖時點等行為,被銀保監會上饒監管分局罰款80萬元。
因消費貸挪用買房遭罰案例也曾出現。6月底,工商銀行縉雲支行被罰款50萬元的緣由則是因為「消費貸款流入房市、虛增企業信用貸款數據」。
除了個人綜合消費貸款、經營性貸款違規入市外,用信用卡透支買房亂象也有所抬頭,今年1月,銀保監會陝西監管局曾公示對長安銀行的一則罰單,處罰金額21萬元,原因是「信用卡資金監管不到位,流入房地產領域信用卡資金監管不到位,流入房地產領域」。
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陶金分析認為,當前實體經濟正在復甦,在前期較為寬松的流動性以及信貸持續擴張的背景下,便較容易推升資產價格上升,實體經濟資金進入樓市的動力較強。同時,信貸資金進入實體經濟後,不像金融體系那樣容易監測和管控,動向更加難以捉摸,也給了這些資金進入樓市的額外刺激。
03
嚴防房地產金融泡沫勢頭催生
在始終堅持「房住不炒」的背景下,監管機構也在不斷加強房地產金融政策的監管,6月24日,銀保監會印發《關於開展銀行業保險業市場亂象整治「回頭看」工作的通知》。其中針對「房住不炒」政策,銀保監會表示將重點嚴查包括表內外資金直接或變相用於土地出讓金或土地儲備融資;未嚴格審查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違規向「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提供融資;個人綜合消費貸款、經營性貸款、信用卡透支等資金挪用於購房;流動性貸款、並購貸款、經營性物業貸款等資金被挪用於房地產開發等違規操作。
8月16日,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在《求是》發表的刊文也提到,在資金面寬松背景下,企業、居民、政府都可能增加債務。利率下行一致性預期強化後,有可能助長杠桿交易和投機行為,催生新一輪資產泡沫。一些地方的房地產價格開始反彈,金融資源有可能再次向高風險領域集中。
雖然監管一再重申銀行貸款要確保真實用途,嚴禁違規挪用,但為何總有銀行明知故犯?一位國有大行相關人士告訴記者,隨著國內疫情形勢轉好,個別熱點城市房地產交易有所升溫,在各種資產中,房地產對銀行資金有天生的吸引力,銀行當前手裡可以支配的流動性較為充裕,導致違規情形屢禁不止。
而從監管層面,應當採取哪些措施,避免銀行房地產業務違規行為的出現?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看來,需要各部門加強數據的共享合作,共同協同打擊,在貸款審查時對貸款人的合法收入來源進行嚴格審核。另外提高市場化手段,例如,加強樓市供給、從供需打擊投資者,加強資金的技術監管手段等。
在陶金看來,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難度確實較大,要緩解此類問題,應該更需要信貸部門加大監管力度,規定好違規行為的處罰機制,甚至給予頂格力度的處罰。
3. 近年來,我國房地產金融政策的變化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
在房地產業企業發展的過程中,業界都強烈地感受到了住宅與房地產業的特點,即要求產業資本和金融資本緊密結合。當前的中國對於房地產開發商,對於消費者,對於銀行界,一個普遍的共識是:住房金融的發展是推動中國住宅與房地產市場啟動的關鍵環節。剛剛起步的中國住房金融與發達國家成熟的住房金融相比,有著巨大的差距。中國的住房金融業的發展,對住宅產業與金融行業來說,更多意味的是機遇。
金融政策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
2001年以來我國房地產金融政策的幾次調整
從2001年起,國家每年都出台了新的房地產金融政策,基本上經歷了規范、發展、加強管理和適度調控四個階段。
規范。
2001年6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以特急件下發了《關於規范住房金融業務的通知》(銀發[2001]195號文,以下簡稱「195號文件」).該文件針對1999年以來各商業銀行為了競爭任意放寬房地產貸款條件的現象,重點強調了三個方面:一是重申了過去房地產金融政策的一些規定。二是適當提高了個人住房貸款門檻,要求多層住宅達到工程主體結構封頂、高層住宅完成總投資的三分之二,否則不能提供貸款支持;三是對過去沒有規定的個人商業用房貸款在貸款成數、期限、工程進度方面進行了明確。客觀地講,195號文件主要是重申過去的政策,其目的是規范商業銀行的行為。
發展。
2002年2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調低貸款利率0.54個百分點,這是自1997年以來第六次降息,促進了房地產業的快速發展。
加強管理。貸款利率下調以後,我國房地產業發展迅猛,局部地區出現過熱苗頭。為了防止出現房地產泡沫,中國人民銀行於2003年6月5日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銀發[2003]121號文,以下簡稱「121號文件」),加強了對商業銀行房地產金融業務的管理。
適度控制。
2004年,國家有關部門利用直接調控手段,對房地產金融業務進行適度控制。直接調控手段表現為:今年4月,國務院將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資本金比例由20%提高到35%和10月29日起上調金融機構存貸款基準利率並放寬人民幣貸款利率浮動區間和允許人民幣存款利率下浮。金融機構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上調0.27個百分點,由現行的1.98%提高到2.25%,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上調0.27個百分點,由現行的5.31%提高到5.58%。
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影響
房地產貸款品種減少,貸款門檻提高,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資金實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過去,商業銀行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貸款有流動資金貸款、房地產開發貸款和公積金委託貸款。由於流動資金貸款不按項目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僅憑自身信用就可以獲得貸款,許多房地產開發企業用這部分貸款來支付土地價款(有的地方稱為「過橋貸款」),在「四證」齊全後再申請房地產開發貸款,自身投入較少。另外,商業銀行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委託,用住房公積金發放了不少房地產開發貸款。121號文件出台以後,商業銀行不得再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流動資金貸款,公積金委託貸款只能用於發放個人住房貸款,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申請的貸款品種減少,只能依靠房地產開發貸款。121號文件對房地產開發貸款設立了兩個准入門檻:一是自有資金(所有者權益)不低於項目總投資的30%,二是「四證」齊全,第一個門檻宣告了房地產開發企業將自籌資金與自有資金混為一談、矇混過關傳統做法的結束。隨著國務院將房地產開發項目資本金比例提高到35%,商業銀行相應地提高了房地產貸款自有資金比例,客觀上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資金實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部分商業銀行因央行實行窗口指導和提高存款准備金率緊縮貸款規模以後,對房地產開發貸款的審查會更加嚴格,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別是一些中小企業越來越難以獲得貸款。
開發資金來源減少,項目爛尾風險增加,房地產開發企業優勝劣汰進程加快。過去,房地產開發項目資金主要來源於四個方面: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籌資金、房地產貸款、建築施工企業墊資和預售房款。實施宏觀金融調控以後,由於房地產貸款門檻提高,許多房地產開發企業無法獲得貸款;建築施工企業墊資盡管早已受到《建築法》的禁止,但實際上仍然十分普遍,而墊資中有相當一部分來自於建築施工企業向銀行申請的流動資金貸款,121號文件下發以後,建築施工企業將很難獲得用於墊資的貸款,墊資現象和墊資數量將明顯減少;預售房款由兩部分構成:一部分為借款人支付的首付款,另一部分為借款人申請的個人住房貸款,隨著我國購房者提前消費意識的增強,個人住房貸款占據了很高比例(最高可達80%),本輪宏觀金融調控推遲了部分借款人的購房行為,抑制了部分購房需求(詳細原因將在後面分析),結果將導致預售房款減少。四個資金來源中有三個趨於減少,項目開發不得不依賴於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自籌資金,一些資金實力雄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勉強還可以應付,而一些中小企業可能會面臨資金鏈斷裂的風險,項目出現較大的資金缺口,導致已開工項目形成爛尾工程。可以預見,房地產開發企業將面臨重新洗牌的格局,一些資金實力有限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會被淘汰出局,而那些實力雄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將逐漸占據市場主導地位。
對集團公司傳統資金管理模式帶來挑戰。為了控製成本,許多房地產集團公司採用了資金統一管理模式,實行「統貸統還」,即由母公司統一向銀行申請貸款,然後轉貸給全國各地的子公司使用,子公司在銷售回籠資金後還給母公司,再由母公司統一還貸。121號文件禁止房地產開發貸款跨地區使用,對房地產集團公司傳統資金管理模式帶來挑戰,母公司申請的房地產開發貸款只能用於注冊地房地產開發,而外地開發只能由當地子公司作為承貸主體。由於子公司的財務指標通常不如母公司,也就降低了子公司獲得貸款的可能性,從而抑制了大型房地產開發公司「遍地開花」現象,在一定程度上減緩了開發速度。
對個人購房者的影響
延遲購房行為。在195號文件基礎上,121號文件進一步提高了發放個人住房貸款的工程進度要求,將高層由完成總投資的三分之二提高到主體結構完成封頂,這對一次性付款的購房人基本上沒有影響,而對於依靠貸款作為購房款的大多數購房者來說,意味著只能等到主體結構封頂以後才能購房。由於此時工程量已完成大部分,爛尾風險大為降低,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借款人購買期房所面臨的風險。
部分地區貸款門檻提高,借款人獲得貸款的難度加大。受貸款總規模緊張影響,在部分地區,商業銀行提高了個人住房貸款門檻,如有的地區將首付款比例由20%提高到30%,有的地區停止發放二手房貸款,還有的地區對借款人資格審查更加嚴格。所有這些,都加大了借款人獲得貸款的難度,一些借款人將被拒之門外,從而無法實現安居夢想。
投資需求和高檔住房需求受到抑制。121號文件對借款人購買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住房的投資性需求和購買高檔商品房、別墅等高檔住房需求採取了利率歧視政策,規定執行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得執行個人住房貸款優惠利率。銀行通常都是通過控制還貸收入比(即月還款額占借款人家庭收入的比例)來控制貸款風險,在借款人還款來源沒有變化的情況下,其可以承擔的月還款額也沒有變化,隨著貸款利率的提高,其可貸余額將會減少。121號文件提高了投資性需求首付款比例,對借款人自身實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過去能買三套房的現在可能只能購買兩套。這兩方面的作用,將導致借款人購房需求減少。
對住房價格的影響
根據市場供求規律,商品價格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房地產也不例外。下面從宏觀金融調控對住房供給和需求的影響來判斷未來一段時間住房價格的走勢。
對供給的影響。由前面分析可知,本輪宏觀金融調控將導致房地產開發企業數量減少,開發進度放緩,最終將導致房地產市場供給減少。
對需求的影響。購房者的需求有兩方面:一是投資需求;二是自住需求,自住房中又有普通住房和高檔住房之分。毫無疑問,受利率政策變化和首付款比例提高影響,本輪宏觀金融調控將抑制投資需求和高檔住房需求,而對自住普通住房的需求影響較少。從總體上看,將削弱住房需求。
對價格的影響。宏觀金融調控對住房價格的影響取決於對供給和需求作用強度的對比,如果對供給的影響大於對需求的影響,市場上將出現供不應求局面,導致住房價格上漲;反之,如果對需求的影響大於對供給的影響,市場上將出現供過於求,住房價格出現下跌。具體到一個地區,關鍵要看住房需求中投資所佔的比例,對於我國大部分地區,由於投資需求所佔比例較少,宏觀金融調控對需求的影響小於對供給的影響,住房價格將會上揚;而對於投資需求佔比較高的地區,房價無疑會出現下跌。
本輪金融調整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
短期來看,加息對市場需求會有抑製作用,但是這種抑制會有多強卻值得商榷。我們的觀點是這次加息對市場需求的抑製作用不至於過大,它的作用可能是使需求回歸到一個更加真實和理性的水平上來。
由於消費者對此次加息是有心理准備的,因此市場需求並不會因為央行此次的加息而出現大的下滑。但是我們同時也清楚地認識到,消費者的承受能力是有限的,因此利率增長如果超過一定的幅度,對需求的抑製作用就會增強。今年前三季度我國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長為7%,如果央行加息的幅度達到100個基點,20年按揭貸款月還款額的增幅將達到8.5%(按等額還款法計算),這個比例與收入增長的比例還基本吻合,但是如果加息的幅度達到200個基點,20年按揭貸款還款額的增幅就將達到17.4%(按等額還款法計算),大大超過了收入的增長速度。
加息對不同房地產企業的影響是不同的。對於優秀企業來說,加息從長期來說是利大於弊。
目前在房地產市場上的確存在一些過度投機的現象,而這些現象的存在,在某種程度上已經阻礙理性企業的發展。加息一方面提高房地產開發商的進入門坎和經營成本,另一方面抑制需求,使房地產市場上的競爭更加激烈。最終的結果將會使那些以投機為目的,經營不善的房地產企業感受到更大的經營壓力,促成行業新一輪的結構優化和調整,使行業集中度進一步提高。而低素質企業的退出將為優秀企業的發展提供更大的發展空間。
我們在前一階段已經看到了宏觀調控給房地產市場帶來的一些變化,房地產開發投資的增速在放緩,房地產開發的熱情在降溫,而通過加息,政府將通過市場的力量鞏固這一調控成果,促使開發商採取更理性的投資態度,防止房地產市場的大起大落。這種傾向對於穩健經營、追求持續發展的開發商來說是大有好處的。
企業對策
房地產商的自律
因為目前房地產商的自律程度很差,所以往往就把自己經營風險轉嫁為銀行的金融風險,這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因此,我認為我們是不是應該考慮和研究房地產商自律的問題,也就是房地產商必須自我約束的問題。從這個角度來講,我認為中國房地產泡沫的產生及其影響金融活動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有的房地產商不能正確按照市場規則辦事,比如說危害銀行及消費者利益等,因而最後會導致中國房地產泡沫的產生,並且使泡沫最後轉化為金融風險。從房地產商自律的內容上來看,恐怕有這樣幾個問題需要考慮。
房地產商必須要尊重市場。我們現在房地產市場非常好,人們對住房的需求不斷提升,這種住房需求的提升,必然會產生房地產產業的快速發展,因而我們應該尊重這個市場,但是有人不尊重這個市場,其主要表現就是欺騙購房人,例如面積上做假,質量上不保證,不能按時交房等等,使得各種欺詐購房者的現象不斷發生。房地產領域里的各種消費者投訴,已經成為我們國家投訴最多的一個產業。這就說明我們房地產商不能正確地對待不斷增長的市場,如果繼續採取這種欺詐購房者的現象,危害消費者主權現象的話,那就會必然使購房者的需求降低,最後受到損害的還是房地產本身。所以,我想我們房地產商應該在這個方面不斷提高自身的素質,能夠正確對待市場,能夠積極培育和引導我們日益增長的房地產市場。否則,恐怕最後會使房地產產業會出現大起大落。目前,我們房地產開發項目很多,在這種開發項目很多的條件下,如果我們無視消費者應有的利益和應有的權利,那麼,最終會限制消費者的需求,其結果必然是大量的房子賣不出去,最後導致房地產泡沫及其金融風險的產生。所以,我想是不是我們房地產商要自律,重要的問題是一定要能夠正確地認識和看待市場。
房地產商要正確對待風險。也就是房地產商自身也要考慮勇於承擔風險的問題。勇於承擔風險,就要考慮提高自己的自身資本金比例。如果房地產商僅僅靠銀行的錢來去做房地產的話,最後的經營風險全部都是銀行的金融風險,而不是自身的經營風險,也就是把自身的經營風險都會轉化為金融風險。所以,房地產應該提高自己的資本金比例。在房地產商提高自己資本金比例的條件下,運用銀行的資金搞房地產,其結果就會使銀行和房地產商共擔風險。否則,就會把所有的經營風險都轉給銀行,這是不對的。但是,現在面臨的問題是有些房地產商拿到一個項目之後,就成立子公司,而這種子公司的直接來源,又主要是銀行貸款。其結果就必然是:一旦出現泡沫,泡沫就會成為銀行的金融風險。需要指出的是,有些房地產商已經做了十幾年的房地產,應該說自己的資金積累已經不少了。但是,每次在新項目開發上,卻還是往往主要依賴銀行,而不是提高自己的資本金,這種行為是不對的。就是說他沒有承擔這種風險的誠意,其結果都會把自己的經營風險轉嫁給銀行。所以,我認為房地產商自律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要勇於承擔風險,要想辦法提升自己的資本金比例。尤其是那些有能力提高資本金比例的房地產商,更應該要考慮這個問題。否則,恐怕我們整個房地產的經營風險都會轉嫁到我們的銀行身上,這是一個極其嚴重的問題。所以,我覺得房地產商自律的一個重要問題,就是要提高自身的資本金比例。
房地產商要正確對待財富。因為房地產產業是一個發展較快的產業,財富積累也比較迅速。在這個條件下,我們房地產商必須要正確對待財富的問題。如果不正確對待財富,那麼最終就有可能會無視法律,無視社會公德,無視社會責任。現在有些房地產商,因為積累了一定財富之後,往往就目中無人,而且沒有法律概念,不僅沒有考慮到自己應承擔的社會公德,應承擔的社會責任,而且違規和違法,比如說欺騙消費者,比如說偷稅漏稅的等等。因此,我想,房地產自律的重要內容之一,恐怕就是要正確對待財富,要看到擁有財富是我們國家改革開放給大家提供的機遇,擁有了這種機遇,才是擁有財富,也就是說,財富的擁有既是房地產商自身有能力的結果,也是整個社會提供機遇的結果。所以,擁有財富的人應該正確對待財富。在擁有財富的條件下,要有法律意識,不能擁有財富而無視法律,不能擁有財富而無視公德,不能擁有財富而無視社會責任。因為一旦沒有法律意識,沒有社會責任,沒有社會公德意識,就會產生各種違反社會法律乃至社會公德的行為。這是我們房地產自律的重要內容之一。這方面如果不自律的話,最後的結果,可能就會出現房地產泡沫,這種泡沫也就有可能帶來整個社會的金融風險。所以,我想自律的第三個方面就是應該要正確對待財富。
要不斷的提高自己的競爭力,提高自己企業競爭力,尤其是核心競爭力。提升核心競爭力就要求我們的房地產商應該不斷的在自己企業制度,企業管理,乃至企業文化上要不斷的提升自己。我們應該看到我們現在房地產產業中的有些企業的競爭力是很差的。因為房地產產業在我們國家是新興產業,容易賺錢,有的企業可能賺了錢,但是實際上核心競爭力並不是很強。因此,這就要求不少企業要進一步的提升自己核心競爭力,解決自身的問題。否則的話,會產生許多不利於自己發展的問題。我想房地產商是不是應該把提升自己核心競爭力,作為自律的內容。不要認為自身賺了錢,就因為自己企業是一個好企業。實際上不少企業競爭力是很差的,我們應該從這種核心競爭力提升出發,進一步加快房地產企業的改革,包括企業制度的改革,包括管理制度的改革,也包括企業文化的塑造,形成一個新的房地產企業。我們有一些房地產企業,實際上是剛剛成立起來,可能因為各種機遇也做了一些好項目,但是做好這些項目,並不標志著自身競爭力的提升。隨著經濟的發展,房地產產業的競爭力必須進一步提升,我認為要認真考慮這個問題。所以,我想房地產自律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提升自己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全方位推動自己的企業的改革,保證自身的穩健發展。
有條件的企業逐步建立多元化的融資渠道
黨的第十六屆三中全會首次提出「要大力發展資本市場,擴大直接融資比例」。有條件和實力房地產企業探尋除銀行貸款以外其他融資方式,如上市、股權融資、產業基金等。房地產企業要抓住機遇,在現有渠道的基礎上向多元化方向發展,不僅有利於資金的籌集,還有助於風險的分散。
在融資渠道多元化的建設上,不少知名的大企業已經探索出路徑,如首創的經驗就值得借鑒。首創融資除傳統的方法:自有資金、銀行貸款、客戶資金(預售回款)外,還有6個渠道:一是發債券;二是國內上市公司,資本市場融資;三是海外上市,把公司重組起來到海外資本市場融資;四是吸收海外基金;五是施工企業墊資;六是房地產基金。
房地產業是一個資金高度密集性行業,開發一個房地產項目需要大量的資金。如果不藉助於各種融資手段,開發企業將寸步難行。首創的經驗雖好,但並不是所有房地產企業都能借鑒的,中小房地產企業融資方法就有所不同。
中小房地產企業融資方法
「121號」文件的出台對中小房地產企業融資無疑是雪上加霜。中小房地產開發企業面臨的最為現實和緊迫的問題就是如何籌措到資金,解決或緩解自身所遇到的資金壓力。相對於大型房地產開發企業,中小型地產企業的融資渠道單一,其所要採取的方法也不同。目前,中小房地產開發企業容易實現的方法除銀行貸款外主要有兩種:
第一,尋求與大公司合作。這種方法,一方面能得到大企業部分資金支持,解決暫時的資金困難;另一方面可以藉助大企業的良好聲譽吸引購房者。只要合作能成功,對中小企業來講是條融資捷徑。
第二,尋求民間資金。目前有一部分民營企業手中掌握著較多資金,這些資金尋找不到良好的投資渠道和投資產品。由於房地產業的投資回報率相對較高,民營企業家們希望介入房地產領域,但因專業知識和經驗不足,畏縮不前。這正是中小房地產企業吸納民間資金的好時機。
這就是我個對房地產金融對房地產市場影響的看法,
4. 銀監發房地產貸款規定 房地產貸款有哪些
買房子選擇貸款的人比較多,因為用貸款買房子的話壓力比較小,但是想要選擇這種方式買房子的話,必須要具備一些條件,並不是說所有人都可以貸款,那麼,首先我們要看一下銀監發房地產貸款規定是什麼。
買房子選擇貸款的人比較多,因為用 貸款買房 子的話壓力比較小,但是想要選擇這種方式買房子的話,必須要具備一些條件,並不是說所有人都可以貸款,那麼,首先我們要看一下銀監發房地產貸款規定是什麼,把其中的規定掌握好,然後,再具體的看一下房地產貸款有哪些,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銀監發房地產貸款規定
對項目資本金(所有者權益)比例達不到35%或未取得 土地使用權 證書、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和施工許可證的項目, 商業 銀行不得發放任何形式的貸款;對經國土資源部門、建設主管部門查實具有囤積土地、囤積 房源 行為的 房地產開發企業 ,商業銀行不得對其發放貸款;對 空置 3年以上的商品房,商業銀行不得接受其作為貸款的抵押物。
商業銀行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貸款只能通過 房地產開發貸款 科目發放,嚴禁以房地產開發流動資金貸款或其他貸款科目發放。商業銀行發放的房地產開發貸款原則上只能用於本地區的 房地產開發項目 ,不得跨地區使用。對確需用於異地房地產開發項目並已落實相應風險控制措施的貸款,商業銀行在貸款發放前應向監管部門報備。
房地產貸款有哪些
房產 開發貸款的種類包括:
1.房地產開發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房地產開發企業為資金周轉要求申請貸款;
2.土地開發貸款;
3.商品房開發貸款;
4.住房開發貸款,銀行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開發、建設供市場銷售的住房的貸款。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的通知》第二條本指引所稱房地產貸款是指與房產或地產的開發、經營、消費活動有關的貸款。主要包括 土地儲備 貸款、房地產開發貸款、 個人住房貸款 、商業用房貸款等。本指引所稱土地儲備貸款是指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土地收購及土地前期開發、整理的貸款。土地儲備貸款的借款人僅限於負責土地一級開發的機構。
房地產開發貸款是指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開發、建造向市場銷售、出租等用途的房地產項目的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是指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建造和大修理各類型住房的貸款。商業用房貸款是指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置、建造和大修理以商業為用途的各類型房產的貸款。
在這篇文章所講到的知識中,主要了解了一下銀監發房地產貸款規定都是什麼,文章里已經把相關的規定給你們寫了出來,如果你們想要在這個房地產買房子的話,必須要滿足上文給出的規定,這樣的話才可以選擇貸款買房子,與此同時,也了解到了房地產貸款有哪些,可以選擇合適的方式進行。
5. 簡述2007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聯合下發的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有關部門規定的主要內容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
根據2007年全國城市住房工作會議精神及《國務院關於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
〔2007〕24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37號)等政策規定,現就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房地產開發貸款管理
對項目資本金(所有者權益)比例達不到35%或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的項目,商業銀行不得發放任何形式的貸款;對經國土資源部門、建設主管部門查實具有囤積土地、囤積房源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商業銀行不得對其發放貸款;對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商業銀行不得接受其作為貸款的抵押物。
商業銀行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貸款只能通過房地產開發貸款科目發放,嚴禁以房地產開發流動資金貸款或其他貸款科目發放。
商業銀行發放的房地產開發貸款原則上只能用於本地區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不得跨地區使用。對確需用於異地房地產開發項目並已落實相應風險控制措施的貸款,商業銀行在貸款發放前應向監管部門報備。
二、嚴格規范土地儲備貸款管理
商業銀行不得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專門用於繳交土地出讓金的貸款。對政府土地儲備機構的貸款應以抵押貸款方式發放,且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所收購土地評估價值的70%,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年。
三、嚴格住房消費貸款管理
商業銀行應重點支持借款人購買首套中小戶型自住住房的貸款需求,且只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住房貸款。
商業銀行應提請借款人按誠實守信原則,在住房貸款合同中如實填寫所貸款項用於購買第幾套住房的相關信息。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包括本外幣貸款,下同)不得低於20%;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的1.1倍,而且貸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應隨套數增加而大幅度提高,具體提高幅度由商業銀行根據貸款風險管理相關原則自主確定,但借款人償還住房貸款的月支出不得高於其月收入的50%。
商業銀行不得發放貸款額度隨房產評估價值浮動、不指明用途的住房抵押貸款;對已抵押房產,在購房人沒有全部歸還貸款前,不得以再評估後的凈值為抵押追加貸款。
四、嚴格商業用房購房貸款管理
利用貸款購買的商業用房應為已竣工驗收的房屋。
商業用房購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期限不得超過10年,貸款利率不得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利率的1.1倍,具體的首付款比例、貸款期限和利率水平由商業銀行根據貸款風險管理相關原則自主確定;對以「商住兩用房」名義申請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5%,貸款期限和利率水平按照商業性用房貸款管理規定執行。
五、加強房地產信貸徵信管理
商業銀行接受房地產開發企業貸款申請後,應及時通過中國人民銀行企業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對借款企業信用狀況進行查詢;貸款申請批准後,應將相關信息錄入企業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詳細記載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基本信息、借款金額、貸款期限以及違約情況等。
商業銀行接受個人住房貸款申請後,應及時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對借款人信用狀況進行查詢;貸款申請批准後,應將相關信息及時錄入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詳細記載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證號碼、購房套數、貸款金額、貸款期限、房屋抵押狀況以及違約信息等。
六、加強房地產貸款監測和風險防範工作
商業銀行應密切監測房地產價格變化及其對信貸資產質量的影響狀況,切實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和內控機制建設,積極防範房地產信貸風險。
中國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各銀監局應加強轄區內金融機構房地產信貸管理的「窗口指導」,加大對相關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要跟蹤房地產信貸政策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並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告。
各商業銀行(包括中資銀行、外商獨資、中外合資商業銀行以及外國銀行分行等)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切實加強房地產信貸風險管理,要根據本通知精神和國家各項房地產信貸政策規定,抓緊制定或完善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操作細則,並向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備。
各政策性銀行未經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不得發放商業性房地產貸款。
請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銀監局將本通知聯合轉發至轄區內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鄉信用社及外資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補充通知
銀發〔2007〕452號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銀監局,各國有
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銀發〔2007〕359號,以下簡稱《通知》),依據國家住房消費政策和相關規定,現就執行《通知》第三部分「嚴格住房消費貸款管理」中的有關問題補充通知如下:
一、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房貸次數。
二、對於已利用銀行貸款購買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貸款政策執行,但借款人應當提供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據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出具的家庭住房總面積查詢結果。當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統計部門公布上年度數據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貸執行。
三、已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家庭,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按前款規定執行。
四、商業銀行應切實履行告知義務,要求借款人按誠信原則提交真實的房產、收入、戶籍、稅收等證明材料。凡發現填報虛假信息、提供虛假證明的,所有商業銀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貸申請。對於出具虛假收入證明並已被查實的單位,所有商業銀行不得再採信其證明。對發生上述情況的借款人和單位,商業銀行應及時向其所在地銀行業協會報告,由銀行業協會負責收集上述信息並予以通報,監管部門列入重點檢查內容。
各商業銀行應根據《通知》及本補充通知精神,制定具體實施細則,並向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備。
請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銀監局將本通知聯合轉發至轄區內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鄉信用社及外資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