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貸款有哪些風險
不少急需資金的朋友想從銀行貸款,但是速度太慢或者達不到要求,希望尋找一些民間機構來辦理房屋抵押貸款或者汽車抵押貸款。不過看了近期新聞里的「套路貸」卻望而止步,因為民間貸款的風險真的很大,下面是對貸款風險的總結:
一、約定利息與實際利息嚴重不符。因為在貸款前你已經把合同簽了,但是貸款後才發現實際利息要比約定利息高太多。二、辦理抵押貸款的公司倒閉,保證金、房產證都拿不回來,也無法撤銷抵押登記,導致房產無法買賣、無法貸款。三、約定的利息很低,卻有不少其他費用(如保證金、手續費等)。四、找私人辦理借款,到期後錢已經還清,放款方不配合解除抵押登記,或者要求出額外費用。五、有不少黑心公司不是為了利息,想要的是你的房子。
民間的房產抵押貸款由於所謂的風險小、利潤高,現在有不少貸款機構在辦理。機構多了市場就亂了,各種問題層出不窮,各自套路也不少。那是不是民間貸款就不適合貸呢?並不是,畢竟不是有資金需求的人都能從銀行貸到款,民間貸款公司還是解決了不少企業和個人急需用錢的難題。
不過貸款公司魚龍混雜,還是要在貸款前仔細辨別好壞,不要上了賊船,一旦權益受到侵害,要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
B. 中小企業信用貸款風險有哪些
一、信息不對稱風險
中小企業可能對銀行隱瞞某些重大信息。
二、市場風險
中小企業規模相對較小,知名度較低,實力不足,財務管理水平較低,競爭力較弱,抗風險能力較差。
三、信用風險
大多數中小企業擔保機制不健全,信用和法律觀念薄弱,信用可靠度低。
四、經營風險
大多數中小企業缺乏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短期行為嚴重,缺乏核心競爭力或特色經營。
五、道德風險
大多數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不規范,財務報表失真現象時有發生。
為了最大程度上降低中小企業貸款風險,中小企業要加強自身建設,不斷增強實力的同時要提高信用度。銀行也要在拓展中小企業信貸業務方面不斷努力,創建有效的管理系統。國家也積極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創建良好的信用環境。
C. 企業貸款的風險
一般情況企業貸款的風險肯定是非常大的,它可能會造成破產或者倒閉出現的一些貸款無法回收的現象,所以說這都是潛在的風險。
D. 以公司名義貸款,法人承擔什麼責任
一、公司貸款法人要承擔什麼責任
1、如果沒有股東虛假出資、抽逃出資情況的,股東不需要直接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2、公司如無法歸還貸款,對造成公司損失負責直接責任的董事,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經營期間可以更換法人,但需要履行法律規定的程序。對公司破產負責個人責任的法定代表人,可能在一定時間內不能擔任新設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3、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對外簽訂合同,承諾履行一定義務,該義務應該由其所在公司承擔,而不是由該個人承擔
二、公司貸款的申請條件
1、符合國家的產業、行業政策,不屬於高污染、高耗能的小企業;
2、企業在各家商業銀行信譽狀況良好,沒有不良信用記錄;
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且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
4、有必要的組織機構、經營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有固定依據和經營場所,合法經營,產品有市場、有效益;
5、具備履行合同、償還債務的能力,還款意願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信貸資產風險分類為正常類或非財務因素影響的關注類;
6、企業經營者或實際控制人從業經歷在3年以上,素質良好、無不良個人信用記錄;
7、企業經營情況穩定,成立年限原則上在2年(含)以上,至少有一個及以上會計年度財務報告,且連續2年銷售收入增長、毛利潤為正值;
8、符合建立與小企業業務相關的行業信貸政策;
9、能遵守國家金融法規政策及銀行有關規定;
10、在申請行開立基本結算賬戶或一般結算賬戶。
三、公司貸款的風險防控
(一)強化貸前調查評估。與發放房地產等不動產抵押貸款相比,應收賬款質押貸款的貸前調查涉及面較廣、調查任務繁重。商業銀行不僅要調查貸款企業的生產經營和資信狀況,還要核查應收賬款債務人的資信與實力;不僅要核實應收賬款是否存在,審核應收賬款能否轉讓和質押,還要審視合同價款是否正常與合理,以確保應收賬款出質價格未被虛高;不僅要了解出質人、應收賬款債務人的資產負債狀況,還要關注出質人對銷售、資金回籠的管理措施以及應收賬款債務人的債權管理水平。
(二)選擇合格的應收賬款。用於質押的應收賬款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應收賬款項下的產品已發出並由購買方驗收合格;購買方資金實力較強,無不良信用記錄;購買方確認應收賬款的具體金額並承諾只向銷售商在貸款銀行的指定專用賬戶付款;應收賬款的到期日早於貸款合同規定的還款日等。
應當注意,下列應收賬款不能用於設立質押,需從應收賬款總量中剔除:一是對沖賬款,即貸款企業同時欠應收賬款債務人的錢;二是賬齡超過90天的應收賬款;三是信用質量較差的應收賬款債務人的全部應收賬款;四是有瑕疵的應收賬款;五是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不得(或限制)設立質押的應收賬款,比如醫院、學校、公園等帶有公益性質的民事主體基於公益而產生的收費權,政府土地儲備中心的土地收益金等不宜質押。
(三)合理確定貸款質押率。貸款質押率是指貸款額與質押物價值的比率。應收賬款的貸款質押率通常取決於應收賬款的質量,一般應為60%~80%。而應收賬款質量又主要取決於應收賬款債務人(欠款企業)的信用等級,債務人財務穩健、無不良信用記錄,貸款質押率高,反之則低。同時,確定貸款質押率還要考慮應收賬款的集中度,集中度越高,應收賬款的質量越差、風險越大。對集中度較高的企業發放貸款時,質押率不得超過20%,即貸款額不能超過應收賬款的20%。
(四)在貸款合同、質押合同中約定嚴密的風險防範措施。需要約定的主要條款包括:一是出質人不得有轉讓、放棄權利等行為,否則貸款銀行有權予以撤銷或可提前清償債務及行使質權;二是出質人要書面通知應收賬款債務人,並取得債務人向貸款銀行的書面承諾函,表明:應收賬款真實,債務人在出質期間不會有損害質權的惡意行為,不得向出質人清償,但可向貸款銀行直接清償,或予以提存,否則要承擔賠償責任;三是出質人怠於行使權利,致使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損害的,貸款銀行有權代出質人行使,或貸款銀行有權提前要求清償債務或行使質權;四是明確提前清償債務或行使質權的其他情形,如放棄權利、合同被解除、撤銷或變更、權利管理水平惡化和財務可能惡化等。
(五)重視對應收賬款的貸後管理。要及時設立應收賬款質押專用賬戶,以加強對企業應收賬款回籠資金的監督管理,防止回籠資金挪作他用。在主債務到期未獲清償的情況下,應盡快與出質人、應收賬款債務人協商,盡早採取行動以實現質權。
法律依據:
《民法通則》第四十五條規定了六種情況:
(1)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的;
(2)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3)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4)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5)變更、終止時不及時早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6)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E. 貸款風險點及防範措施有哪些
1.注意了解對方的銀行帳號.所在地點及公司規模等基本實際情況,以防空頭公司,有時簽訂金額巨大的合同,必要時可請律師對該公司作預先資信調查。
A.審查合同條款是否完整.合法有效,自身合法利益是否得到體現。
B.注意合同違約條款的簽訂,簡單舉例如下:根據《民法典》第641條:當事人可以在買賣合同中約定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或者其他義務的,標的物的所有權屬於出賣人。出賣人對標的物保留的所有權,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此外可通過違約罰則,即逾期付款時間越長,要承擔更高的違約金,督促對方盡快支付貨款。盡量約定本公司所在地法院為糾紛管轄法院,避免糾紛發生時要到外地打官司,多花財力又恐地方保護主義。
C.建立合同層遞報批,審核制,重大合同聘請律師或由企業常年啟埋法律顧問參與談判.審核。
D.建立合同的檔案管理制度,以便合同的跟蹤.總結,也為今後的訴訟工作打好基礎,否則若需訴訟,連最基本的合同證據都沒有,就要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根據《最高法院民事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對舉證期限.舉證責任等有關證據的規定,證據是否充分.及時提交給法院對案件的成敗有重大影響)
拓展資料:
1.事中控制措施:
即合同履行中一旦發現對方有逾期付款或其他違約行為,就應及時採取對應措施,以免延誤時機 ,在下列情形下可通知對方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悄慶螞主要債務; 當事人一方遲延差吵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F. 企業准備銀行貸款要考慮哪些風險
企業選擇銀行貸款時,重要的是要選用適宜的借款種類、借款成本和借款條件,此外還應從以下幾方面規避風險: 1.銀行對其貸款風險有著不同政策,有的傾向於保守,只願承擔較小的貸款風險;有的富於開拓,敢於承擔較大的貸款風險。
G. 企業之間借貸有哪些風險
一、企業之間借貸有哪些風險 企業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務。企業 借貸合同 違反有關金融 法規 ,屬 無效合同 。所以,企業之間的借款是不合法的。由此造成出借人的風險至少有三個方面: 1、可能招致 行政處罰 。企業之間擅自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的,由中國人民銀行對出借方按違規收入處以1倍以上至5倍以下罰款。 2、因違法而使得借款利息不能獲得支持。 3、借款擔保不發生效力。《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條規定,「主 合同無效 , 擔保合同 無效」(除非擔保合同另有約定)。企業之間借款即使設有擔保,在未明確約定的情況下,擔保合同亦屬無效。 二、借貸時出借人應注意什麼 在借貸實踐中,往往有些借款人籌集資金是為了 非法經營 或用於其他非法活動,而有的出借人牟利心切,未注意審查借款人借款的用途,或有的明知其借款是為其非法活動提供資金的仍盲目出借。殊不知,如違法事實經司法機關查實,可依法沒收出借的款項,並可對違法借貸的雙方處於罰款,拘留等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如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借款是用於非法活動的),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樣,對出借人來說是得不償失的。 三、企業之間有哪些融資方式 1、 債權轉讓 債權轉讓,是指合同 債權人 通過協議將其債權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 如A公司現在擁有對B公司的債權100萬元,但是這筆錢要在2各月後B公司才能支付。但是因為A公司急著擴大生產急需100萬元,通過債權轉讓的方式,由C公司受讓A公司的債權,轉讓對價為100萬元及利息。 2、信託貸款 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根據《 信託法 》、《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的規定,企業可以作為委託人以信託貸款的方式實現借貸給另一企業的目的。信託貸款的貸款對象是由受託人確定的,委託人在乎的是收益,而不是借款的對象。 3、 委託貸款 委託貸款是指由委託人(包括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其他經濟組織及個人等)提供資金,並確定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由金融機構代辦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金融機構只收取手續費,風險由委託人完全承擔的貸款。 形象的說,就是在A公司和B公司之間加了一個銀行,形成了A公司→銀行→B公司的一個貸款流程。 4、自然人替身模式 企業和公民之間的借貸屬於 民間借貸 ,依法受法律保護。出借方可先將資金借給個人(通常為借入資金方的大股東或者可信賴的第三人),該個人再將資金借給實際使用資金的企業,該企業則為該個人向資金出借方的企業提供連帶保證,或者再提供 抵押 、 質押 等擔保。如果個人不能還款時,則出借方追索個人借款人,並同時要求擔保企業承擔擔保責任。 注意,根據《 公司法 》的規定,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 股東大會決議 。 5、存單質押 擔保貸款 模式 存單質押擔保貸款模式是與 銀行貸款 相結合的模式。擬出借資金方實際並不借出自己,而是將自己存入銀行取得存單,並以該存單為借款企業向銀行申請貸款作質押擔保。 以存款做單板,其安全度很高,而且銀行業可以獲得利息,企業可以從銀行實際獲得貸款資金。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銀行則將在質押存單賬戶中直接劃扣還款。擔保方則可以向借款人追償。該種模式下存單質押 擔保人 不能按借貸關系收取利息,但是可以收取一定的擔保費。 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借款行為是違法的,不受法律的保護,而且企業之間的借貸很容易引發非法經營和非法集資,給企業帶來不利的後果,因此,建議企業尋找銀行借款,或者向自然人進行借貸,在借貸過程中,請專業的 律師 協助,避免發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