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裸貸、零用貸、砍頭息……那些你不知道的「套路貸」!
某天無錫韓女士的銀行賬戶上多出一筆錢,後接到電話說匯錯款了。想到平時確實也聽到過類似匯錯款的事情,好心的韓女士便按照對方的要求,將2.52萬元錢分三次,分別通過 支付寶 、微信、銀行櫃台匯款「退」了回去。
本想著此事就此了結,沒想到一個月後,韓女士又收到銀行簡訊,顯示其 銀行卡 被扣款3000多元。一頭霧水的韓女士立即報了警,隨之真相浮出水面。
原來,犯罪分子利用韓女士的個人信息在一個 貸款 網站貸款2.52萬元——沒錯,就是之前打到韓女士賬戶上的錢!隨後,犯罪分子與韓女士聯系,謊稱打錯款,要求韓女士把錢「退還」。殊不知,一個月後,韓女士便需要為這筆貸款償還利息了,其銀行卡上被扣的3000多元便是第一期的利息。
最終,韓女士向銀行進行了申訴,避免了財產的進一步損失。但對於自己的個人信息是怎麼泄露出去,而被犯罪分子利用進行貸款的,韓女士自己也無從知曉了。
不同的騙術 相同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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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協議
「實際借到手100萬元,可她們三人都被迫寫了120萬元的借條,最終還了175萬元才得以擺脫。」2018年2月12日,提起去年春節前後被小貸公司圍堵追賬的經歷,顧某感覺就像經歷了一場不堪回首的噩夢。
因妻子幫朋友在小貸公司擔保借貸100萬,顧某一家被人追債到家、妻子被限制自由,明明是合家團聚的新春佳節,可他卻在到處找親朋好友借錢。
數據顯示,2017年以來,無錫檢察機關共受理此類「套路貸」系列案件21件107人,批准逮捕81人,涉及罪名包括敲詐勒索、非法拘禁、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
暴利引發了「套路貸」系列案件突然爆發,犯罪分子瞄準亟需用錢而又因信用等問題無法獲取銀行貸款的被害人。對「套路貸」認知存在誤區,以為「套路貸」就是高利貸,也是一部分被害人被「套路」的重要原因。
披著合法外衣的小貸公司
據承辦「套路貸」案件的檢察官楊帥介紹,「套路貸」系列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相對來說比較特別,他們大多以小額貸款公司、信息咨詢公司的名義經營,公司具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內部設有從總經理到員工的崗位。
這些小額貸款公司有個人獨資,也有合夥設立公司,合夥人之間持有不同比例的股份。但不論以何種方式成立的何種名義的公司,實際上都是披著合法注冊的外衣做著「套路貸」的買賣。
2016年初,犯罪嫌疑人方某結識乾宏公司法人代表徐某。這個乾宏公司注冊資本208萬元,工商登記經營范圍為貿易資訊服務、企業管理咨詢服務、技術服務等。
然而,事實上,徐某主要用乾宏公司做私人信貸業務。得知方某熟知一種回報率更高的零用貸業務模式後,徐某與方某分別出資50萬元、100萬元,設立業務部、風控部、簽約部、會計部、貸後部等部門,招攬人員,在乾宏公司開展小額貸款業務,經營零用貸業務。
根據無錫檢察機關辦理的案件情況顯示,這些小額貸款公司經營的零用貸業務模式易復制、傳播率高,不需要較高的文化水平,七成以上人員僅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如僅有小學文化程度的梅某某曾在無錫一家小額貸款公司工作,後自立門戶,相繼成立4家以信息咨詢、投資為名義的公司,從事小額貸款業務。
為增強可信度,迷惑引誘被害人放心貸款,這些小額貸款公司大多租賃在較為高檔的寫字樓內,不明真相的被害人見到這些小額貸款公司辦公地點位置佳、擺設豪華,極易被欺騙上當。據不完全統計,上百家此類小額貸款公司藏身無錫市中心一些高檔寫字樓內。
四種常見「套路貸」模式
經對無錫市檢察機關辦理的案件進行分析,「套路貸」類型案件主要有「四種套路」,藉此牟取非法高額利潤。
很多貸款平台都號稱零利息,零費用!這是一本正經胡說八道的事,大家一個字都不要相信。砍頭息,就是從貸款本金中先行扣除貸款利息手續費、管理費、保證金等。比如說借款10000元,下款只有7000元,當然,一周後還是得還10000元,扣除的3000元錢就是砍頭息。嗯……簡單算一下,年利率超過了2200%。
為什麼有些平台,對沒有收入的學生貸款那麼容易?只要手持身份證拍照上傳,基本上都可以拿到貸款。很簡單,學生沒錢家長有錢,他們看中的是學生背後的家長,學生借款的期限基本上是一個月,還上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於是就要求學生上交一些抵押物,比如讓學生舉著身份證拍裸照,一旦逾期不還,裸照將發給家長,滿滿的違法套路貸。
有的貸款平台利息不高,看上去其他費用也沒多少。然而,一旦你逾期還款,逾期超過一天,利息最多高達30%,平台並不會將這些高昂的逾期費用告訴你,也不會提醒你該提前還款,因為他們要的就是天價的逾期費。
真正可怕的是這種套路貸,一旦你去借款,以行規為由他們會鼓勵你簽下高於所借款1倍甚至數倍的虛高合同。
比如你借10萬,欠條寫的卻是20萬,這個時候騙子通常會說,不會讓你真還那麼多的,放心按期還款就沒事,等你簽下欠條後,他們會帶你去銀行拿走現金,並且留下銀行流水。
最後你一旦違約,借款公司會以平賬的方式幫你解決,貸款公司會推薦你去另一家貸款公司貸款來償還他們公司的錢,同時將會再簽下更高額的欠款合同。
如果你有房子可能早就成為貸款公司眼中的一塊肥肉,按照事先簽下的合同,一旦你還不上錢,你的房產就會被低價賤賣,你的家人朋友可能會被借款公司電話轟炸乃至語言威脅、油漆刷牆、鑰匙堵孔等軟暴力,遭受無止盡的騷擾。
缺錢,想借錢的朋友,千萬要理性,不要因為一時沖動,而誤入騙子們的陷阱中。
特定人群成被「套路」對象
據檢察官楊帥介紹,「套路貸」案件被害人大多為本市低收入、無業人員,年齡在20到50歲之間,被害人名下或近親屬名下有固定房產或車輛,銀行 徵信 差,缺乏法律知識和金融常識。被害人由於無法從正規渠道借到資金,當獲悉無抵押、快速放款的小額貸款公司可以貸款後,輕易就落入圈套。
被害人本是因經濟拮據才進行貸款,但高額利息及高於實際借款的借條還款無疑於讓被害人經濟雪上加霜。加上犯罪嫌疑人刻意製造的被害人違約條件、言語威脅、潑油漆、恐嚇、限制人身自由、毆打辱罵或者提起訴訟(虛假)等討債手段,給被害人及其近親屬造成巨大財產和精神損害,甚至造成被害人跳樓、自殺、賣房抵債等嚴重後果。
2017年4月,被害人吳某經人介紹向小額貸款公司萬友公司借款1萬元「零用貸」,但卻簽訂了2萬元借款合同。萬友公司通過網上 銀行轉賬 給吳某,讓吳某手持2萬元現金和身份證、2萬元借款合同拍照,造成吳某已取得合同約定借款的假象,之後將2萬元收回,並扣除手續費、利息等費用,吳某實際到手不足1萬元。
5月,因吳某沒有按照約定於還款日當天15點30分前將款項打到指定賬戶,萬友公司認定吳某違約,要求吳某償還2萬元借款。之後,萬友公司非法拘禁吳某要求其還款,期間對吳某進行毆打,並強迫其與該公司討債人員發生性關系。
提高警惕謹防被「套路」
據了解,很多被害人之所以被「套路」,很大一個原因是誤認為小額貸款公司就是高利貸的升級版,以為只要按時還款就不會出現違約情況。加之犯罪嫌疑人在被害人借款前信誓旦旦保證「按期還款就不會有事」,導致被害人放鬆了警惕,落入圈套。
「套路貸」與高利貸不同,比高利貸更復雜,套路更深。據無錫市錫山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徐峰介紹,「套路貸」是以「借款」為名,非法佔有被害人財物,而高利貸的目標是為了獲取高額利息。從法律後果上來說,「套路貸」本質上屬於違法犯罪行為。
「再缺錢,也不能向『套路貸』借錢。」徐峰說道,根據目前案件查處情況,「套路貸」犯罪活動暴露出來的可能只是冰山一角,檢察機關將進一步挖掘「套路貸」背後隱藏的犯罪鏈條,加強分析人員串聯交織的情況,以防止遺漏罪行、遺漏涉罪人員。在案件辦理的同時,加大侵財行為追贓、退贓的力度,遏制「套路貸」犯罪活動蔓延。
⑵ 網路套路貸的基本模式有哪些
套路貸的基本模式分為以下三種,車貸、房貸、信用貸。
模式一:車貸
汽車貸款是比較常見的「套路貸」模式。一些套路貸團伙、無資質的小額貸款公司,通過發布「速審速貸」「無需抵押」「方便快捷」等宣傳廣告,誘騙借款人以自己所有的車輛作為質押物向其借款。在簽訂借貸合同過程中,引誘借款人接受在車輛上安裝GPS定位裝置、違約時小貸公司可任意處置車輛、違背常理的嚴苛的違約條款等內容,並簽訂相應的《車輛質押協議》《車輛處置委託書》等法律文書。隨後,肆意認定借款人違約,出動人員強行扣押借款人車輛或者使用借款人存放於公司的備用鑰匙私自將借款人車輛開走,並向借款人索取高額拖車費、停車費、違約金的款項,以達到獲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借款人不支付上述費用的情況下,甚至擅自將被害人車輛出售,獲取非法利益。
模式二:房貸
房貸模式中,他們以「民間借貸」為幌子,專挑有房產的對象下手,通過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製造民間借貸假象,並以「違約金」「保證金」等名目騙取被害人簽訂虛高《借款合同》《房產抵押合同》等明顯不利於被害人的法律文書。同時帶借款人去公證處,將房屋的出租、管理及查檔權授權給貸款方,以便為今後和借款人打官司提供合法依據。借款時,以過流水的名義向被害人賬戶匯入高額資金,再以「保證金」「中介費」「服務費」等名義要求借款人以現金形式返還,借款人最終到手資金與流水資金天差地別。等到還款日,他們以借款人違約為名,向借款人索要高額借款,如果借款人不還便向法院提起訴訟。
模式三:信用貸
信用貸,即無需提供任何擔保物、以借款人的信用作為擔保的借貸模式。在「套路貸」案件中,這種模式更具有迷惑性,使借款人誤以為可以輕松借到款項,從而放鬆警惕。但實際上,他們會以預扣利息、收取手續費等名義扣除相關費用,借款人實際到手的款項遠低於簽訂的借貸合同中約定的款項。事後,他們便會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金額,軟硬兼施,向借款人討債。如果借款人無力還款,便會通過轉單平賬等方式,誘騙借款人借新還舊,層層壘高債務。
⑶ 套路貸款的種類有哪些
套路貸的常見犯罪手法有:1、製造民間借貸假象。2、製造資金走賬流水等虛假給付事實。3、故意製造違約或者肆意認定違約。4、惡意壘高借款金額。5、軟硬兼施「索債」。
【法律依據】
《關於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條第三款實踐中,「套路貸」的常見犯罪手法和步驟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1)製造民間借貸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額貸款公司」「投資公司」「咨詢公司」「擔保公司」「網路借貸平台」等名義對外宣傳,以低息、無抵押、無擔保、快速放款等為誘餌吸引被害人借款,繼而以「保證金」「行規」等虛假理由誘使被害人基於錯誤認識簽訂金額虛高的「借貸」協議或相關協議。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還會以被害人先前借貸違約等理由,迫使對方簽訂金額虛高的「借貸」協議或相關協議。(5)軟硬兼施「索債」。在被害人未償還虛高「借款」的情況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藉助訴訟、仲裁、公證或者採用暴力、威脅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關系人索取「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