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銀行貸款公司董事會決議怎麼寫
董事會決議
中國XX銀行XX 支行:
經我公司董事會研究,同意向貴行申請(信貸品品種) (幣種金額) 整,期限從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用於 。
本公司董事會同意本公司(財產或權利名稱) 抵(質)押給和/或請(公司) 作為保證人,擔保本公司對上述債務的清償。
本公司董事會授權本公司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辦理上述信貸事宜並簽署有關合同及文件規定的所有提款、用款、轉帳、開立信用證、登記、備案和資料提供等事宜。
本董事會決議由本公司章程規定的法定人數通過,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預留辦理業務印章:
公司董事長:(簽字)
董事:(簽字)
決議會時間: 年 月 日
地址:
申請人:(公章)
Ⅱ 銀行貸款股東會決議有什麼作用
法律分析:在進行銀行貸款的時候,公司出具的股東會決議是公司借貸行為有效的前置條件,其作用是對公司的借款行為提供效力基礎。在實踐中,在辦理銀行貸款業務時,對於借款人是企業的,銀行一般會要求提供股東會、股東大會出具的有關向該銀行借款的決議,若沒有決議,銀行通常不會為該企業辦理有關業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零四條 本法和公司章程規定公司轉讓、受讓重大資產或者對外提供擔保等事項必須經股東大會作出決議的,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股東大會會議,由股東大會就上述事項進行表決。
第一百四十八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挪用公司資金;
(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三)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四)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五)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六)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Ⅲ 公司貸款是否需要股東會決議
要看公司的具體章程來進行分析。一般情況下公司貸款都是需要經過董事會的決議,超過半數即可通過。如果沒有經過董事會的決議,公司的申請是無效的,因為貸款一般是由董事會決議通過方申請貸款。Ⅳ 公司申請貸款,董事會同意融資貸款的決議文件怎麼寫的
XXXX公司董事會決議
XXXX公司於XXXX年XX月XX日在XXXX召開董事會會議。公司董事XX人,到會XX人,達到法定要示求。會議由董事長XXX主持召開,就融資貸款議題進行討論,並達成以下決議:
一致同意融資貸款事項。
董事簽字或蓋章:
20XX年XX月XX 日
Ⅳ 公司到銀行貸款前需要提供股東會決議嗎請有法律知識的人幫幫忙
應按(銀行)章程規定執行。章程要求必須有股東會決議才能放貸,就需股東會決議。
Ⅵ 向銀行貸款什麼情況下用董事會決議什麼情況下用股東會決議
向銀行貸款什麼情況下用董事會決議什麼情況下用股東會決議?如果是涉及公司重大經營方針改變與投資的貸款(比如整體轉產,整體搬遷,改變公司股權結構等)需要股東會決議;其它的貸款(比如經營性生產資金,通過股東大會決議的投資等)則由董事會決議即可。實際這也不是絕對的,有的是醫理事會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經理層就可以決定是否貸款了。
根據《公司法》等相關規定,股東會決議與董事會決議事項如下。
股東會決議處理如下事宜: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董事會決議處理如下事宜:
(一)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Ⅶ 公司向銀行貸款股東會決議需要百分之多少以上同意
法律分析:須經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同意,差不多百分之六十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十四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Ⅷ 公司貸款需要股東會決議嗎
公司如果你想要進行借款或者是向銀行貸款的話,肯定是需要股東大會來做出相關決定的,因為貸款和借款都是屬於重大事項。如果《公司章程》之中有特別規定,在進行借款時不需要通過股東大會支持,那麼管理人員不需要是股東進行報備。Ⅸ 公司申請貸款,是否通過董事會決議
准確的答案的話,應該看公司的章程是如何約定的,一般情況下,是要有董事會決議通過方可對外申請貸款,如果沒有董事會決議,公司申請是無效的。如果公司章程約定是由股東大會決議,那需要提交股東會研究決定,不過股東大會一般都是審議公司戰略規劃大方向的,融資問題審議很少,除了重大的公司重組等情況;如果董事會決議決定由董事長或法人代表或總經理全權負責銀行融資,那麼年度內由被授權人簽署申請書即可,具體問題需要具體分析,總之,對外融資是需要經過董事會決議的,即使是年度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