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貸款要法人代表簽字才能向銀行貸款
法律分析:企業需要向銀行貸款,不是必須要法人代表簽字,蓋章也可以的.是否需要簽字,是否需要法人代表本人簽,看合同中是否有約定。如果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必須簽字,蓋章也是可以的;如果合同沒有明確約定法人代表簽字或蓋章才有效,由法人代表事先授權,由被授權人簽字也是可以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⑵ 借款合同公司法人簽定借款合同,借款人只是法定代表人簽字而無公司公章,合同有效嗎
一、依法成立的公司作為企業法人,屬於法律規定的獨立民事主體,具備相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
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代表公司行使職權。法律規定,公司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法定代表人履行公司職務行為對外簽訂合同,法律後果由公司承擔。
三、合同的有效無效取決於合同是否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以及是否違背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沒有以上情形,合同自訂立時即發生法律效力。
四、借款合同上,沒有加蓋公司公章、只有法定代表人簽字,在合同形式要件上不規范。雖然這種情況並不是導致合同無效的原因,借款合同在通常的情況下也有效,但畢竟留下了法律上的隱患。
應當及時加蓋公司公章,加蓋的公章更進一步說明公司的真實意思表示。一般情況下,如果己方未加蓋公司公章,對方也會提出蓋章的要求,特別是向銀行借款這樣的合同,不蓋公章銀行不發放借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三十六條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
第三十八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三條 企業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
(2)公司貸款法人簽字不蓋章可以嗎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依法可以委託代理人訂立合同。
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第四十五條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條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⑶ 借款合同必須法人簽字或蓋法人章嗎
這要看向誰借款,對方對簽字蓋章有什麼要求,沒有統一的規定。一般來說,只要蓋了公司章就生效。
⑷ 公司借貸需要法定代表人簽字嗎
公司借貸需要法定代表人的簽章。但是如果公司的其他負責人經公司授權的,也可以在借貸文件上代表公司簽字。並且法定代表人也可以依法或者依約定採取簽名、按指印等簽字方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民法典》第六十一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