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甲公司欠乙公司貸款5萬元,而乙公司欠甲公司2萬元,欠甲公司的貸款到期,乙公司貸款也到期。
這個屬於「債務抵消」。《合同法》第九十九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抵消……」
既然雙方互負債務同為金錢債務,甲當然可以將其債務與乙的債務抵消,償還乙公司3萬元即可。
Ⅱ 甲公司欠了乙公司貸款50億元萬元,至今仍未歸還,乙公司應當怎樣行使權利以保全債權
甲方對乙方公司提起民事訴訟,並且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凍結乙公司的銀行賬戶,這樣可以保證乙公司無法轉移資金。
Ⅲ 請懂法律的內行解答一下,甲公司拖欠乙公司錢款,乙向法院起訴要求甲償還欠款,假如乙公司勝訴,申請執
那看抵押的是不動產還是動產,若是不動產看是否做了抵押登記
如果已登記,可以看該不動產是否還有餘額,有的話你可以也可登記排在丙後要求實現債權。
或查下甲公司是否還有其他財產,如動產、債權等。
Ⅳ 甲公司欠乙公司貸款10萬,丙公司為保證人,甲公司被強制執行但不能履行債務並逃逸,
這個要看當時的保證合同里有沒有約定是一般保證了。
保證責任的具體方式由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1、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擔保責任。
2、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在債務人未履行到期債務時,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責任范圍內承擔責任。
Ⅳ 甲公司欠乙公司五萬元貸款,按照合同約定,償付日期為2010年4月1日,但直到2013年5月1日該公
1、企業間借款違反了國家金融監管秩序,合同無效。現部分觀點認為:合同未被確認無效時,並不發生財產返還問題,只有合同被確認無效後,返還義務由此產生,因此,應從合同被確認無效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
2、參照國際法規定。如果在中國司法有管轄權,答案見第一條。個人認為:基於八年抗戰的痛苦歷史,我相信法官會判決日資企業還你5萬人民幣的。
Ⅵ 大學經濟法!甲公司由於長期拖欠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的貨款一直沒有償還,現在丙公司已經到甲公司所在
甲公司無法償還到期債務,且資不抵債,滿足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破產原因。就此情形,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甲公司破產或重整,債務人甲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請破產、和解和重整。如果債權人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人民法院受理後、宣告破產之前,債務人、債務人出資10%以上的出資人、申請破產清算之外的其他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重整,或債務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