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分公司可以貸款嗎都需要什麼手續
不可以,必須要總公司授權才可以辦理,公司辦理貸款必須提供的資料如下:
一、基本資料:
1、經年審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並加蓋公章;
2、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
3、企業簡介、法定代表人簡介;
4、貸款卡復印件;
5、近三年及最近兩期的財務報表(含審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二、其他補充資料:
1、貸款申請報告;
2、董事會決議;
3、用款及還款計劃。
4、法人代碼證書復印件並加蓋公章;
5、企業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復印件;
6、公司章程、合作協議復印件;
7、注冊資金驗資報告;
8、用戶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9、銀行基本結算戶內本年度最近3-5個月份的銀行存款對賬單及完稅憑證;
10、企業及主要產品技術專利技術、獲獎證書、質量管理證書等;
11、近三年及最近兩期的財務報表(含審計報告)、現金流量表 財務狀況變動表 財務情況說明書
12、固定資產、應收/付款、貨存明細表;
13、產品購銷合同復印件、最近3-5個月出倉單;
14、有關租賃合同,最近3-5個月水、電費單(復印件);
15、抵(質)押物的權屬證明材料(如房產、設備、車輛);
16、授權經辦人授權書及身份證復印件。
⑵ 分公司向銀行貸款給總公司使用怎麼表述
1、分公司屬於非獨立法人性質,由總公司行使一切法人行為;
2、如題所述,應明確具體經濟行為事實才能正確表述;
3、以上僅供參考,請予結合實際情況再做判斷。
⑶ 分公司可以貸款嗎
可以。法律上是允許分公司簽署貸款合同的,但是有一個前提,就是分公司必須要從工商登記機關取得營業執照,以及還需要有總公司的授權,因為銀行在收到分公司貸款申請後,審核其貸款申請資格時,如果沒有看到授權書和營業執照,是不會認為其有資格可以簽訂貸款合同的。有限公司申請破產,一般應該先還銀行貸款,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而定。1、如果在銀行貸款時,已對公司的財產對其設置抵押,則銀行對抵押財產具有優先受償權。也就是說,拍賣抵押財產所得也優先支付給具有抵押權陸春蘆的銀行,剩下的財早帶產才屬於破產財產,最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進行分配。根據擔保法規定: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2、如果銀行的貸款沒有抵押的,則屬於普通破產債權,要先付工人工資後才還銀行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森斗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⑷ 銀行會不會認可一家分公司作為借款主體
通常是不認可的。除非經過總公司的書面授權,因為分公司沒有章程,沒有權利對外借款,就需要總公司先給他權利。另外,要是公司實力一般,即使有授權,銀行也很可能不接受分公司的貸款申請。
⑸ 企業的分公司可以做為貸款主體在銀行貸款嗎
借款單位必須具備的幾項基本條件: 1、 須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設立,登記注冊,持有營業執照; 2、 實行獨立經濟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企業有獨立從事生產、商品流通和其他經營活動的權力,有獨立的經營資金、獨立的財務計劃與會計報表,依靠本身的收入來補償支出,獨立地計劃盈虧,獨立對外簽訂購銷合同; 3、 有一定的自有資金; 4、 遵守政策法令和銀行信貸、結算管理制度,並按規定在銀行開立基本賬戶和一般存款賬戶; 5、 產品有市場; 6、 生產經營要有效益; 7、 不擠占挪用信貸資金; 8、 恪守信用等十餘項內容。 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1、 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即原應付貸款本金及利息已償還,沒有償還的已經做了銀行認可的償還計劃; 2、 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了年檢手續; 3、 資產負債率符合銀行的要求等等。 申請貸款情況說明書 要求填寫兩份,加蓋公司公章,提供法人的人名章以及法人委託他全權辦理貸款手續的委託書,企業法人的概況
⑹ 分公司可以貸款嗎
不可以。
1、分公司不具有法律資格,不能獨立享有權利,承擔責任,其一切法律後果及責任由總公司承擔。
2、分公司沒有獨立的公司名稱及章程,及對外從事經營活動必須以總公司的名義,遵守總公司的章程。
3、分公司在人事、經營上沒有自主權,其主要經營活動及主要管理人員由總公司決定並委任,並根據總公司的委託或者授權進行業務活動。
4、分公司沒有獨立的財產,其所有資產屬於總公司,並作為總公司的資產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
(6)分公司向銀行貸款需要總公司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十五條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
第十六條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⑺ 急,在線等:分公司負責人關於個人經營性貸款問題
不是公司股東,不能以該公司為背景申請個人經營性貸款。
樓上說的固定資產抵押,我補充一下,向銀行申請貸款有一個必要條件,就是貸款用途,沒有能通過審批的用途,即使有物業可作抵押銀行也不會受理。
當然,如果你有辦法搞到個人貸款,你想挪用此放出來的款到公司運營上,也是可以行得通的。但我有個疑問就是,不是企業股東,這個職位還是總公司隨時可以找人替換的,也敢貸款用作公司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