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網貸犯法嗎
一、網貸犯法嗎
1、網貸不犯法。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通過網頁、廣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證據證明其為借貸提供擔保,出借人請求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擔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也就是說,網路借貸受法律保護,但不能要求網路貸款平台提供者承擔擔保責任,還需要看其有沒有在服務協議當中說明。
2、法律依據:《最高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
借貸雙方通過網路貸款平台形成借貸關系,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僅提供媒介服務,當事人請求其承擔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如果網貸逾期被仲裁怎麼辦
網貸逾期之後,如果長時間無法還清欠款,貸款機構可以起訴到法院,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若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被司法拘留。
仲裁不等於執行,仲裁後,拿仲裁書去法院申請才可以執行。法院受理後會由法院通知,對仲裁程序不接受可以提出抗辯。
如仲裁未通知,未調解,就演算法院執行,也是本金加合法利率。仲裁也是有時效的。
仲裁機構就是一個公司,司法局備案就可以開張的,全國幾千家仲裁機構。
如果一份仲裁協議符合法律規定的電子形式,並且簽名符合法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可靠的電子簽名的條件,那麼這份仲裁協議就與傳統仲裁中的書面仲裁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B. 網上放貸屬於犯法嗎
貸款利率合法、程序合法的,就不違法
網上放貸款,如果貸款利率合法、程序合法的,不是違法行為。貸款利息如果不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就是合法的利息;如果超過的,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
網路借貸屬於民間借貸的一種,是合法的。網路借貸是民間借貸的一種形式,即民間借貸以網路合同的形式訂立借貸合同,並通過網路形式履行提供借款及還本付息的合同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借貸雙方通過網路貸款平台形成借貸關系,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僅提供媒介服務,當事人請求其承擔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通過網頁、廣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證據證明其為借貸提供擔保,出借人請求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擔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五條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C. 網上代款犯法嗎
法律分析:網路小額貸款是指互聯網企業通過其控制的小額貸款公司,利用互聯網向客戶提供的小額貸款。網路小額貸款應遵守現有小額貸款公司監管規定,發揮網路貸款優勢,努力降低客戶融資成本。網路借貸業務由銀監會負責監管。由此可見,網路貸款本身並不違法,但網路借貸誘發非法集資將仍然是新的案件高發點。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 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報價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第二十五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D. 網上貸款違法犯罪嗎
網上貸款一般不是違法犯罪,因為貸款是正常的民事活動,法律沒有禁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E. 網路上借錢的平台是合法的嗎
是合法的。網路借貸是民間借貸的一種形式,即民間借貸以網路合同的形式訂立借貸合同,並通過網路形式履行提供借款及還本付息的合同義務。網路借貸受法律保護,但不能要求網路貸款平台提供者承擔擔保責任,還需要看其有沒有在服務協議當中說明。
一、網貸機構的違法行為有哪些?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得從事或者接受委託從事下列活動:
(1)為自己融資或者變相融資的;
(2) 直接或間接從貸款人處接受和收取資金;
(3)直接或者變相向貸款人提供擔保或者保證本息的;
(4)製作或者委託、委託第三方在互聯網、固定電話、手機等電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場所宣傳、推廣融資項目;
(5)發放貸款,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6)拆分融資項目期限;
(7)自行發行理財等金融產品募集資金,代理銷售銀行理財產品、券商資管產品、基金、保險、信託產品等金融產品;
(8)以打包資產、證券化資產、信託資產、基金份額等形式進行資產證券化或債權轉讓;
(9) 除法律法規及網路借貸相關規定允許外,以任何形式與其他機構投資、代銷、經紀等業務混合、綁定或代理;
(10)融資項目的真實性和盈利前景,隱瞞融資項目的缺陷和風險,以含糊不清的語言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進行虛假、片面的宣傳或者宣傳,編造或者散布虛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損害融資項目的利益。他人商業信譽,誤導貸款人或借款人;
(11)為股票投資、場外資金配置、期貨合約、結構性產品等衍生產品的高風險融資提供信息中介服務;
(12)從事股權眾籌等業務;
(13)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禁止從事網路借貸的其他活動。
二、網路貸款不還有什麼後果?
1、產生逾期費用:
逾期後系統會收取罰息,而罰息的利率一般會高於借款約定利率,如果客戶一直拖欠著不還,那逾期的時間越長,要還的就會越多,客戶的還款壓力也就會增加。
2、影響個人信用:
平台會將逾期情況上報到大數據里去,從而導致個人信用受損;而網貸合作的放款機構如果接入了央行徵信系統的話,那平台還很有可能會將逾期情況上報央行徵信,在客戶的個人信用報告里留下不良記錄,影響到客戶的個人徵信。
3、後續信貸受阻:
因為網貸之間信息大多互通,客戶之後再去其他平台辦理網貸的話,平台一旦查到客戶的大數據里有不良記錄,就很可能會拒絕批貸;還有,若逾期被上報了徵信,那客戶之後去銀行或者其他持牌消費金融公司辦理信貸業務也會因為徵信問題而受到阻礙。
法律依據:《最高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借貸雙方通過網路貸款平台形成借貸關系,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僅提供媒介服務,當事人請求其承擔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通過網頁、廣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證據證明其為借貸提供擔保,出借人請求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擔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F. 網貸違法嗎
法律分析:網路貸款本身並不違法,但網路借貸誘發非法集資或者暴力催收是違反法律規定的。網路小額貸款是指互聯網企業通過其控制的小額貸款公司,利用互聯網向客戶提供的小額貸款。網路小額貸款應遵守現有小額貸款公司監管規定,發揮網路貸款優勢,努力降低客戶融資成本。網路借貸業務由銀監會負責監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G. 網上借貸合法嗎
網上借貸是否合法,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決定:
1、網路借貸屬於民間借貸的一種,通常是合法的行為;
2、如果超過法律規定的利率,則屬於違法的行為。
網上借貸的危害有哪些
網上借貸的危害有以下:
1、網路交易的虛擬性,導致無法認證借貸雙方的資信狀況,容易產生欺詐和欠款不還的違約糾紛;
2、如果貸款經由網路平台代為發放,則可能出現捏造借款信息而非法集資的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