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以不支付貨款游說商戶貸款 海福鑫老闆涉嫌騙貸1.4億
聽聞越來越多的供銷商報案,徐福生選擇到公安機關自首。51歲的徐福生與他苦心經營的北京海福鑫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福鑫公司),被控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 貸款 ,10月9日在北京市海淀區法院受審。
檢察機關指控,應當以騙取貸款罪追究海福鑫公司與徐福生的刑事責任。徐福生說:「事實我都承認,過程也認可,關於罪名,我不太懂法。」與徐福生不同,海福鑫公司的訴訟代表人表示,對被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均不認可。出席法庭的律師均是做了無罪辯護。
酒水生意遭受「滑鐵盧」,開始拆借高利貸
被告人席上,徐福生頭發斑白,昔日商海打拚風采不再。1965年出生的徐福生,高中畢業後選擇當兵,18年後轉業。2005年1月,他通過股權轉讓,成為海福鑫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這次是因為公司的商戶舉報我公司利用商戶名義在銀行貸款,給商戶帶來信譽損失,我今天來投案自首說明情況。」徐福生在接受訊問時說。
海福鑫公司1997年成立,注冊資金8000萬元,主要經營酒水業務,是中糧集團下屬的中國食品[-0.28%]北方銷售公司(原名中國長城葡萄有限責任公司)紅酒銷售的華北地區及東北地區總代理,2011年和2012年全國銷售長城紅酒排名第一。
徐福生回憶,公司發展鼎盛時期是在2010年和2011年。員工最多時達到1100多人,銷售網點主要分布在華北地區、東北地區和山東省、河南省等,銷售額每年能達到5億多元。然而,從2012年開始,公司銷售業績下滑,2013年到2014年銷售業績下滑了50%。負債經營下,公司員工也只剩二三百人。案發前,公司銷售業務處於停滯,無法經營。
徐福生認為,自己生意遭受「滑鐵盧」,主要是受國家政策及外部環境影響,高端紅酒和白酒銷售不出去,造成公司庫房酒水大量積壓,資金周轉極度困難。同時又要償還大量貸款、借款及高額利息,最終造成資金鏈斷裂。
徐福生供述,2011年以前,公司解決發展資金的渠道主要是銀行貸款,當時公司業績很好,償還銀行貸款和利息沒有問題。2012年公司業績下滑後,償還銀行的貸款和利息變得有些困難。於是,他選擇民間小額貸款公司進行短期拆借,但這部分資金要付3%至6%的高額月息。
在行業發展不景氣的境況下,靠民間高息貸款應對銀行的貸款和利息,又要償還借款和高額月息,這幾乎是「飲鴆止渴」。
2013年,由於他對市場發展的錯誤預估,讓公司陷入了困境。6月,海福鑫公司向中國食品北方銷售公司支付1.8億元購進紅酒。其中,半數資金是公司自有資金,另一半是從民間拆借的高息借款。
徐福生說,購進後不久,紅酒市場價格下跌,其紅酒難以銷售,價值1.5億元的紅酒大量積壓。同時,公司還積壓了近1.9億元的白酒。這導致海福鑫公司3.4億資金無法回款。另外,由於市場原因,各地回款也很困難。僅北京市內,各大型超市長期累積拖欠他們4000萬元貨款。這種情況下,海福鑫公司資金鏈面臨斷裂危險。
徐福生供述,他是從2012年五六月份開始民間高息借款的,共有近50家,借款總金額約8.6億元,公司已還高額月息2.8億元,還本金1.5億元。
為解決資金壓力,游說供銷商貸款
除了民間高息借款,徐福生將目光投向商戶和銀行。
「可能是2012年海福鑫公司在光大銀行[-0.79%資金研報]金源支行做擔保人,以北京分銷商戶的名義做過兩期短期貸款,全都按期支付本金和利息,在銀行系統內取得了一定信譽,這種貸款模式在銀行系統傳開了。」徐福生供述,2012年下半年,民生銀行[-0.32%資金研報]北京國貿支行找到他弟弟徐福成,想套用之前其與光大銀行做貸款的模式,跟他們做貸款:海福鑫公司先向銀行繳納20%的保證金,貸款下來後先入到商戶 信用卡 內,再由銀行定向劃撥到海福鑫公司賬戶,期限一年,年息12%。到期後,商戶使用的金額,由商戶向銀行一次性還清本金及利息,海福鑫公司使用的金額,由其公司向銀行一次性還清本金及利息。銀行再退還海福鑫公司保證金。若商戶不知福本金及利息,銀行從保證金內扣除。
「我考慮這樣做既可以讓北京分銷商戶用貸款沖抵從我公司購進酒水的貨款,也能減輕公司庫存酒水壓力,就同意了。」徐福生供述,2013年,包頭商業銀行北京通州支行、廣發銀行北京上地支行、平安銀行[-0.22%資金研報]朝陽門支行等先後找到徐福成,想復制這種模式做貸款。
徐福生說:「商戶同意將貸款由銀行先劃入商戶信用卡,再定向劃撥至海福鑫公司。貸款下來入到商戶信用卡里或銀行貸款額度已審批下來後,我公司業務員才與商戶簽訂了貸款使用的協議書。」
經營北京一家商貿公司的張某作證稱,海福鑫公司是其酒水供應商之一。2012年下半年,海福鑫業務員提議他在民生銀行北京京廣支行辦理貸款,金額300萬元,期限一年,由海福鑫公司提供擔保,利息由海福鑫公司支付,他可以使用20%的貸款額度,從海福鑫公司進貨可不支付貨款。張某感覺這種貸款方式對自己沒什麼不好的影響,就答應了。
2013年上半年,張某又通過海福鑫公司業務員在包頭商業銀行貸款了30萬元。這兩次貸款均由海福鑫公司還清了本息。
2013年9月,在海福鑫公司業務員的提議下,張某又在民生銀行北京京廣支行辦理了180萬元貸款,張某可以使用60萬元。到了2014年9月,已按事前約定還了銀行60萬元本金的張某,接到銀行的催款通知,要求張某歸還收上述款項。直到此時,海福鑫公司業務員才告訴張某,公司因資金緊張,120萬的銀行本金和利息沒有還清。
徐福生案發後回憶,他們在包頭商業銀行、廣發銀行、民生銀行、平安銀行做貸款的北京商戶100餘家,貸款本金1億余元。
感覺被騙後,越來越多的供銷商到公安機關報案。2015年8月18日,徐福生選擇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他承認,到了2014年10月,公司資金鏈完全斷裂,實在沒錢還銀行的本金加利息。他與銀行溝通,請求緩交本金和利息,銀行答復讓商戶先行償還,所以商戶被銀行催賬。
被控騙貸1.45億余元,聲稱不懂商戶為啥舉報
2015年8月18日,徐福生因涉嫌騙取貸款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事拘留。同9月24日,經海淀區檢察院批准,徐福生被逮捕。2016年6月2日,海淀區檢察院將此案公訴至海淀區法院。
據檢方指控,2012年起受市場環境影響,被告單位海福鑫公司銷售量持續下滑,資金緊張,為維持經營,被告人徐福生決定以海福鑫公司名義向多家銀行及小額貸款公司借款,並在隱瞞上述經營狀況及負債狀況的情況下,與多家銀行簽訂批量業務合作協議,由海福鑫公司推薦與其合作的下游經銷商戶向銀行貸款,用於支付向海福鑫公司購買酒水的貨款,海福鑫公司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或提供質押擔保。
同時,徐福生指派海福鑫公司業務人員與下游經銷商戶私下達成協議,以先進貨後付款、承諾給商戶無息使用部分貸款或由海福鑫公司為商戶承擔合作期間貸款利息等不同條件,誘使多名商戶以其個人名義向銀行貸款供海福鑫公司使用。
上述貸款共計1.45億余元,均進入海福鑫公司賬戶,用於公司日常經營、償還公司貸款及利息等,海福鑫公司代替貸款商戶按月向銀行還款,但僅部分履行向貸款商戶供貨或返款的義務。2014年10月,海福鑫公司資金鏈斷裂,不再向銀行還款,且停止向商戶供貨。
法庭上,檢方指出,應當以騙取貸款罪追究被告單位與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徐福生說:「事實我都承認,過程也認可,對於罪名,我不太懂法。」
徐福生的辯護律師認為,包頭商業銀行、民生銀行、廣發銀行、平安銀行在對福海鑫公司的經銷商貸款項目是合法的、程序是正當的,福海鑫公司沒有為獲取貸款向銀行提供虛假文件,而且貸款過程經銷商是知情的。另外,海福鑫公司和經銷商之間的貸款資金使用協議,是在貸款發放後簽署的,沒有影響貸款的發放,並且實際履行了,不應認定是騙取貸款的依據。
「商戶舉報我和公司詐騙,我想不通,是公司運營出了問題,當時雙方對資金都有正常的需求,還不上貸款和利息後,我並沒有逃避商戶、逃避現實,而是在積極想辦法,盡最大努力解決問題。」徐福生說。
「2014年8月下旬,公司還在向商戶供貨,只是供貨量不大,9月份供貨量極小,10月份就不供貨了。」徐福生解釋,因資金鏈斷裂,公司不能按時償還民間小額貸款公司的借款及高額利息,對方將其庫存酒水逐步進行抵押封存。直到2014年10月,他還積極與小貸公司協商,請求解封公司10%以上的酒水,如此便有3000多萬元酒水給北京分銷商戶供貨。
對於涉案貸款的去向,徐福生供稱,按照商戶與其公司槍釘的協議書約定,他們使用約3000萬元貸款;按照銀行與其公司簽訂的貸款保證合同,向銀行共繳納了約2000萬保證金;公司支付包頭商業銀行、廣發銀行、民生銀行及民間小額貸款公司利息約2000萬元;給商戶發貨用了2000萬元;公司人員工資及辦公費用約1000萬元。
案件揭開酒水銷售行業規則,促銷返現成慣例
辦案中,偵查機關還對海福鑫公司的賬戶進行了司法審計,發現多宗大筆開支。2014年3月,該公司賬上顯示,現金支付3比款項共計1728.6萬余元。
徐福生解釋,這是公司一年來積累的紅酒膠帽費、瓶蓋費、小票費、促銷活動返現等各種開支,是要返給公司業務員、促銷員的,由他們再返給酒水消費者和酒店、餐廳服務員。每逢重大節日或促銷活動,此類費用達幾百萬元。這是酒業銷售的市場慣例。
2013年11月至12月,海福鑫公司賬上顯示,現金支付97筆款項4982.3萬元,卻沒有申請人、使用人、審批人簽字。對此,徐福生解釋,公司每年要在春節、十一、元旦等時間舉辦酒水訂貨會,承諾經銷商案訂貨金額返給一定比例的現金和市場支持費用,但這部分費用沒有實際支付給經銷商現金,而是作為經銷商的預付款計入現金賬。
他舉例,如經銷商在其公司訂了100萬元的酒水,實際只給80萬元貨款,但公司要按100萬元資金收入入賬,並發出100萬元酒水,相差的20萬元是返給經銷商的,作為其下次訂貨的費用。因為酒水利潤很大,銷售市場基本都是這種模式。為了平賬,公司虛構了20萬元的提現。
北京某國貿公司經理李女士作證稱,酒水市場競爭比較激烈,海福鑫公司要求經銷商進行推銷,就會存在進店費、紅酒膠帽費、瓶蓋費、小票費、促銷等費用,這些費用由海福鑫公司承擔,屬於市場慣例。海福鑫公司為促銷酒水還用過汽車獎勵的方式,銷售經理業績好的曾有年薪達幾十萬至上百萬元的。酒水市場均採用類似模式。
辦案檢察官:想扭虧為盈的願望促使他不斷借款
「徐福生想扭虧為盈的願望,促使他不斷去借款,用新債去償還舊債,最終資金鏈徹底斷裂,導致其完全沒有辦法償還這些債務。」此案的辦案檢察官陳晨對記者說,「案件的發生,對於徐福生和其海福鑫公司,以及用自己名義幫忙貸款的小商戶與銀行來說,都是非常遺憾的事情,但這三方都有一定的責任。」
陳晨分析,對徐福生和他苦心經營的海富鑫公司來說,海富鑫公司本是有很好的經營積累,但他對市場判斷的失誤,以及經營手段的過於激進,導致公司陷入困境。若徐福生能及時調整經營策略,對經營規模和范圍進行收縮,或許不會導致今天的結局。
「徐福生和海福鑫公司的行為,將貸款小商戶和發放貸款的銀行都置於風險之中。」陳晨介紹,海福鑫公司的經營已達到一定規模,與其有過業務往來的商戶不在少數。單獨一個小商戶的貸款金額並不高,但積少成多,眾多小商戶的貸款金額合起來就會十分龐大,這也是導致海福鑫公司最終難以還款的原因之一。
對小商戶來說,由於受市場環境影響,他們也希望獲得一些無息貸款,或在跟海富鑫公司業務往來中獲得一定優惠,並沒有認真考慮海富鑫公司為何需要其出面向銀行貸款,導致自身也一定程度上陷入危機。
對銀行來說,其不可避免地會受到一定損失。小商戶申請貸款是以向海福鑫公司購貨為名,銀行基於海福鑫公司之前的信譽,認為其具有供貨實力,但在審核貸款發放時,尤其是在實質性審查方面存在瑕疵。從在案證據看,有些小商戶提供的貸款資料並不是很完善,銀行審核時沒有去核實海福鑫公司與小商戶以往的業務往來情況,或購銷合同的真實履行情況。
『貳』 國貿車貸正規嗎
相比於其他,還是算正規的。
國貿車貸可以為車主提供一站式的融資服務,車主通過這些服務實現自己的需求,具有完善的服務體系,可控的服務系統。
另外,對於一些貸款渠道,隨著監管力度的加大,一些違規網貸雖然並未徹底被消滅,但是目前整個網貸行業也正朝著正規化的方向發展。但是在進行貸款的時候還是需要小心謹慎.
需要做好以下措施:首先,查看放款平台公司資質。一般的正規小額貸款公司的營業執照名稱中多半含有「小額貸款」字樣,不清楚的朋友可以直接在登陸本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證。其次,正規小額貸款公司只貸不存 ,且聯系方式必須是固定電話,如果是手機號碼就顯得有些虛假不可信了。
以上答案進攻參考,具體的話還需要自己仔細甄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