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身份信息被盜用網貸了怎麼辦
第一種,將身份證和銀行卡給別人辦理某種業務使用,對方未經他同意,擅自辦了網貸。要根據實際情況看網貸公司本身是否有盡到合理的審查義務。如果是網貸公司沒盡到義務,則不需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種,身份證和銀行卡被別人盜用了,拿去辦了網貸還捲走了錢。那麼這件事的性質轉變成為盜竊案,作為受害人,又不是實際的貸款申請人,他沒有償還貸款的義務和責任。
雖說無論你的情況符合上述哪一種,他都可以不承擔責任,不用還錢。但還有個因素,會影響你具體維權的方式網貸公司是否已經起訴他要求償還貸款本息了。
如果網貸公司還沒有起訴,最好馬上向警方報案,由公安機關立案調查,證實實際網貸申請人不是自己,而是由他人拿著你身份證信息辦理的。拿到這份由公安機關調查來的證據,你就可以放心地不承擔任何責任了。
如果網貸公司已經將你起訴至法院了。那麼你就要向法庭舉證,證明自己和這件貸款案並無關系,身份屬他人冒用,要求法院審理查明自己不是此案的適格被告。
在積極應訴、主張自己權益的同時,也應盡早報警,畢竟這仍然是一起盜用、冒用他人身份證的案件啊。
適格被告是解決具體案件中誰當被告的問題,即在具體案件中,依照法律規定,誰能夠取得或必須以被告的名義進行行政訴訟活動的資格。適格的被告是指對特定的訴訟可以以自己的名義成為被告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