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額貸款公司的賬務處理
1、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來源
小額貸款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
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小額貸款公司從銀行業金融機構獲得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0%。融入資金的利率、期限由小額貸款公司與相應銀行業金融機構自主協商確定,利率以同期「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為基準加點確定。
小額貸款公司應向注冊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申領貸款卡。向小額貸款公司提供融資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將融資信息及時報送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派出機構,並應跟蹤監督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的使用情況。
2、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運用
小額貸款公司在堅持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原則下自主選擇貸款對象。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應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鼓勵小額貸款公司面向農戶和微型企業提供信貸服務,著力擴大客戶數量和服務覆蓋面。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資本凈額的5%。在此標准內,可以參考小額貸款公司所在地經濟狀況和人均GDP水平,制定最高貸款額度限制。
小額貸款公司按照市場化原則進行經營,貸款利率上限放開,但不得超過司法部門規定的上限,下限為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的0.9倍,具體浮動幅度按照市場原則自主確定。有關貸款期限和貸款償還條款等合同內容,均由借貸雙方在公平自願的原則下依法協商確定。
3、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
凡是省級政府能明確一個主管部門(金融辦或相關機構)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並願意承擔小額貸款公司風險處置責任的,方可在本省(區、市)的縣域范圍內開展組建小額貸款公司試點。
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發起人承諾制度,公司股東應與小額貸款公司簽訂承諾書,承諾自覺遵守公司章程,參與管理並承擔風險。
小額貸款公司應按照《公司法》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結構,明確股東、董事、監事和經理之間的權責關系,制定穩健有效的議事規則、決策程序和內審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健全貸款管理制度,明確貸前調查、貸時審查和貸後檢查業務流程和操作規范,切實加強貸款管理。小額貸款公司應加強內部控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真實記錄和全面反映其業務活動和財務活動。
小額貸款公司應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審慎規范的資產分類制度和撥備制度,准確進行資產分類,充分計提呆賬准備金,確保資產損失准備充足率始終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蓋風險。
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按要求向公司股東、主管部門、向其提供融資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有關捐贈機構披露經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和年度業務經營情況、融資情況、重大事項等信息,必要時應向社會披露。
小額貸款公司應接受社會監督,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資。從事非法集資活動的,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由省級人民政府負責處置。對於跨省份非法集資活動的處置,需要由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協調的,可由省級人民政府請求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協調處置。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由當地主管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實施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國人民銀行對小額貸款公司的利率、資金流向進行跟蹤監測,並將小額貸款公司納入信貸徵信系統。小額貸款公司應定期向信貸徵信系統提供借款人、貸款金額、貸款擔保和貸款償還等業務信息。
2. 小額貸款公司誰監管
小額借貸公司的主管單位是:銀監會和人民銀行。2008年5月,銀監會與人民銀行聯合印發的《關於小額借貸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對小額借貸公司性質予以明確。小額借貸公司是由自然人、公司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借貸業務的有限職責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額借貸公司為公司法人,以法人財產對其債務承受民事職責。小額借貸公司應執行國家金融方針和政策,並按照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擔風險的原則,在法律、法規限定的范圍內開展業務,其合法經營活動受法律保護,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
第二十八條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執行貨幣政策的需要,可以決定對商業銀行貸款的數額、期限、利率和方式,但貸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第三十條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級政府部門提供貸款,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貸款,但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提供貸款的除外。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
3. 加強地方金融監管小貸公司
為完善地方金融監含殲管體系,提升地方金融監管效率,中國人民銀行近日會同有關方面起草了《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至此,醞釀了三年半的《條例》迎來了落地。
根據《條例》,地方金融機構是指依法設立的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以下簡稱:7元型地方金融業務機構),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授權省級人民政府監督管理的從事地方金融業務的其他機構。
按照《條例》的要求,上述7元地方金融機構應服務於當地,原則上不允許跨省開展業務。
此外,4本地各類交易場所、農民專業合作社、投資公司、社會眾籌組織等機構的風險防範、處置和處罰參照《條例》的相關規定執行。
7元地方金融機構不得跨省開展業務。
近年來,地方金融業態發展迅速,在服務地方實體經濟和中小企業融資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部分機構內控機制不健全,發展定位有偏差,存在一定風險隱患。少數機構違規經營甚至從事非法金融活動,加大了區域性金融風險。其中,以小貸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為代表的7元地方金融機構聚集風險最為明顯。
《捉鬼敢死隊3》結尾,網路小貸跨區域經營已經開始整頓,但商業保理和融資租賃屬於全國展業的機構類型。從銀保監會此前通報的銀行違規案例來看,一些機構只是利用異地的金融租賃公司與銀行所在地的客戶合作,增加了監管和核查的難度。
此前,銀保監會已經針對地方金融機構出台了相應的7元監管文件。業內人士表示,《條例》生效後,上述7元的監管文件將按照《條例》進行修訂。
對於地方金融機構的監管規則,《條例》也是清楚的。103010強調地方金融機構持牌經營。區域性股權市場的設立應當由省級人民政府公示,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其他地方金融機構的設立應經省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批准並頒發營業執照。
董希淼指出,《條例》明確將小額貸款公司等7元機構和省級人民政府監管的從事地方金融業務的其他機構界定為地方金融組織,並強調地方金融組織應當持牌經營。這在行政法規上明確了地方金融機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地位,有助於地方金融機構依法依規開展各項業務,有利於其長期健康持續發展。「以前,地方金融機構的法律地位相當模糊。一些地方法院在判決中錯誤地將小貸公司認定為非法放貸組織,影響了小貸公司的健康發展。」
值得注意的是,《條例》規定地方金融機構原則上不得跨省開展業務;跨省級行政區域開展業務的規則,由國務伏老爛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制定。未經批准跨省經營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1元以上10元以下的罰款。
前述的
「地方金融機構,顧名思義,是由地方政府批准並監管的,為地方經濟發展和中小微企業服務的機構。強調地方金融機構要堅持為地方服務的原則,就是要讓地方金融機構不忘初心,回歸本源,回歸主業,堅守基本定位。這也符合金融管理部門缺漏要求城商行和農商行原則上不得跨區域經營。」董希淼說。
此外,對各類地方性交易場所、農民專業合作社、投資公司、社會眾籌組織等4類機構的風險防範、處置和處罰參照《條例》相關規定執行,在強調許可經營的同時,明確上述四類機構不得開展的業務種類。
「在制度層面,可以明確各地方交易場所的監管職責,省級政府或授權日常監管有利於地方交易場所的發展。」潘麟補充說,「對於農民信用合作社,監管責任是明確的,而其業務范圍是受限制的。今後,這類機構的業務發展會受到一定的限制。在明確投資公司業務資質方面,嚴禁超范圍經營,要求限期退出盈利性社會眾籌組織。"
關於名稱禁止,《條例》指出,未經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立地方金融機構,不得從事或者變相從事本條例規定的地方金融業務,不得在其名稱和業務范圍中使用金融、貸款、融資擔保、股權交易、典當、融資租賃、商業保理、地方資產管理、交易所、交易中心、財富管理等字樣。
在設定過渡安排時,實施前設立的地方金融機構應當在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期限內達到規定的條件。對跨省級行政區域開展業務需要整改的,由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規定過渡安排。
董希淼認為,就地方金融機構而言,堅持服務地方的原則,有助於他們深耕地方,更好地防範這種經營的風險。在實踐中,一些地方金融機構的業務領域已經擴展到全國。下一步,我們必須留出足夠的時間進行整頓,以確保平穩過渡。
法律分析:沒有規定不需要還,只是規定不得跨省經營。
法律依據:《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
第三十七條 對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已經跨省級行政區域從事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的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在本辦法規定的過渡期內完全達到本辦法各項規定的要求;逾期仍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不得跨省級行政區域開展新的網路小額貸款業務。
前款所稱過渡期為本辦法施行之日起3年。過渡期內,未取得跨省級行政區域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經營資質的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將跨省級行政區域網路小額貸款余額和貸款戶數控制在存量規模之內,並有序壓縮遞減、逐步清零。
第三十八條 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小額貸款公司跨省級行政區域經營網路小額貸款業務依法實施監管,可以採取本辦法規定的監督管理措施。
在螞蟻集團的招股說明書中,有兩個數據很顯眼。
一個是微貸科技平台在螞蟻集團數字金融科技平台業務中的營業收入佔比;
一個是微貸科技平台的業務規模細分情況。
11月2日, 中國銀保監會會同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起草了《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文件對注冊資金本下限、單戶貸款余額、資金用途等均提出明確要求。
其中,對貸款公司的注冊資本方面,要求經營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的小額貸款公司的注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10億元,且為一次性實繳貨幣資本;跨省級行政區域經營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的小額貸款公司的注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50億元,且為一次性實繳貨幣資本。
在貸款金額方面,要求個人單戶網路小貸余額原則上不得超過30萬元,不得超過其最近3年年均收入的1/3;對法人或其他單戶網路小貸余額原則上不得超過100萬元。
簡而言之,對經營網路貸款業務的公司的要求變得更嚴格,同時也限制了貸款人的貸款額度。
花唄和借唄的運營主體分別是重慶市螞蟻小微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和重慶市螞蟻商誠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前者注冊資本和實繳資本都是120億元;後者也就是借唄的運營主體,注冊資本和實繳資本只有40億元,沒有達到「徵求意見稿」的要求。
此文件的發布,最直接影響到螞蟻集團的,也許就是天眼妹前文提到的那兩個數據了。
而未來走向如何,估計...又是一場波譎雲詭的「大戲」0-0
4. 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銀監會有什麼規定
一、提高認識,准確把握「現金貸」業務開展原則
(一)設立金融機構、從事金融活動,必須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依法取得經營放貸業務資質,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經營放貸業務。
(二)各類機構以利率和各種費用形式對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利率的規定,禁止發放或撮合違反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貸款。各類機構向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統一折算為年化形式,各項貸款條件以及逾期處理等信息應在事前全面、公開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關風險。
(三)各類機構應當遵守「了解你的客戶」原則,充分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誘致借款人過度舉債,陷入債務陷阱。應全面持續評估借款人的信用情況、償付能力、貸款用途等,審慎確定借款人適當性、綜合資金成本、貸款金額上限、貸款期限、貸款展期限制、「冷靜期」要求、貸款用途限定、還款方式等。
不得向無收入來源的借款人發放貸款,單筆貸款的本息費債務總負擔應明確設定金額上限,貸款展期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
(四)各類機構應堅持審慎經營原則,全面考慮信用記錄缺失、多頭借款、欺詐等因素對貸款質量可能造成的影響,加強風險內控,謹慎使用「數據驅動」的風控模型,不得以各種方式隱匿不良資產。
(五)各類機構或委託第三方機構均不得通過暴力、恐嚇、侮辱、誹謗、騷擾等方式催收貸款。
(六)各類機構應當加強客戶信息安全保護,不得以「大數據」為名竊取、濫用客戶隱私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或泄露客戶信息。
二、統籌監管,開展對網路小額貸款清理整頓工作
(一)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暫停新批設網路(互聯網)小額貸款公司;暫停新增批小額貸款公司跨省(區、市)開展小額貸款業務。已經批准籌建的,暫停批准開業。
小額貸款公司的批設部門應符合國務院有關文件規定。對於不符合相關規定的已批設機構,要重新核查業務資質。
(二)嚴格規范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停發放無特定場景依託、無指定用途的網路小額貸款,逐步壓縮存量業務,限期完成整改。應採取有效措施防範借款人「以貸養貸」、「多頭借貸」等行為。禁止發放「校園貸」和「首付貸」。禁止發放貸款用於股票、期貨等投機經營。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建立持續有效的監管安排,中央金融監管部門將加強督導。
(三)加強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來源審慎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非法集資或吸收公眾存款。禁止通過互聯網平台或地方各類交易場所銷售、轉讓及變相轉讓本公司的信貸資產。禁止通過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融入資金。以信貸資產轉讓、資產證券化等名義融入的資金應與表內融資合並計算,合並後的融資總額與資本凈額的比例暫按當地現行比例規定執行,各地不得進一步放寬或變相放寬小額貸款公司融入資金的比例規定。
對於超比例規定的小額貸款公司,應制定壓縮規模計劃,限期內達到相關比例要求,由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監督執行。
網路小額貸款清理整頓工作由各省(區、市)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具體負責。中央金融監管部門將制定並下發網路小額貸款風險專項整治的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有關工作要求。
三、加大力度,進一步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參與「現金貸」業務
(一)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信託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應嚴格按照《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監管和風險管理要求,規范貸款發放活動。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為無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提供資金發放貸款,不得與無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
(三)銀行業金融機構與第三方機構合作開展貸款業務的,不得將授信審查、風險控制等核心業務外包。「助貸」業務應當回歸本源,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接受無擔保資質的第三方機構提供增信服務以及兜底承諾等變相增信服務,應要求並保證第三方合作機構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費。
(四)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發行、管理的資產管理產品不得直接投資或變相投資以「現金貸」、「校園貸」、「首付貸」等為基礎資產發售的(類)證券化產品或其他產品。
銀行業金融機構參與「現金貸」業務的規范整頓工作,由銀監會各地派出機構負責開展,各地整治辦配合。
四、持續推進,完善P2P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管理
(一)不得撮合或變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借貸業務;禁止從借貸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續費、管理費、保證金以及設定高額逾期利息、滯納金、罰息等。
(二)不得將客戶的信息採集、甄別篩選、資信評估、開戶等核心工作外包。
(三)不得撮合銀行業金融機構資金參與P2P網路借貸。
(四)不得為在校學生、無還款來源或不具備還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貸撮合業務。不得提供「首付貸」、房地產場外配資等購房融資借貸撮合服務。不得提供無指定用途的借貸撮合業務。
各地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聯合工作辦公室應當結合《關於開展「現金貸」業務活動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網貸整治辦函〔2017〕19號)要求,對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開展「現金貸」業務進行清理整頓。
五、分類處置,加大對各類違法違規機構處置力度
(一)各類機構違反前述規定開展業務的,由各監管部門按照情節輕重,採取暫停業務、責令改正、通報批評、不予備案、取消業務資質等措施督促其整改,情節嚴重的堅決取締;同時,視情由省級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及金融監管部門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對協助各類機構違法違規開展業務的網站、平台等,有關部門應叫停並依法追究責任。
(二)對於未經批准經營放貸業務的組織或個人,在銀監會指導下,各地依法予以嚴厲打擊和取締;對於借機逃廢債、不支持配合清理整頓工作的,加大處罰、打擊力度;涉嫌非法經營的,移送相關部門進行查處;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停止提供金融服務,通信管理部門依法處置互聯網金融網站和移動應用程序。
涉嫌非法集資、非法證券等違法違規活動的,分別按照處置非法集資、打擊非法證券活動、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等工作機制予以查處。
(三)對涉嫌惡意欺詐和暴力催收等嚴重違法違規的機構,及時將線索移交公安機關,切實防範風險,確保社會大局穩定。
六、抓好落實,注重長效,確保規范整頓工作效果
(一)各地應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由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牽頭,明確各類機構的整治主責任部門,摸清風險底數,制定整頓計劃,壓實轄內從業機構主體責任,全面深入開展清理整頓,抓緊建立屬地責任與跨區域協同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同時,做好應急預案,守住風險底線。
(二)各地應引導轄內相關機構充分利用國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和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防範借款人多頭借貸、過度借貸。各地應當引導借款人依法履行債務清償責任,建立失信信息公開、聯合懲戒等制度,使得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三)各地應開展風險警示教育,提高民眾識別不公平、欺詐性貸款活動和違法違規金融活動的能力,增強風險防範意識。
(四)各地應建立舉報和重獎重罰制度,充分利用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舉報平台等渠道,對提供違法違規活動線索的舉報人給予獎勵,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重罰,形成有效震懾。
(五)各地應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開展規范整頓。對監管責任缺位和落實不力的,將嚴肅問責。
(六)各地應將整治計劃和月度工作進展(月後5個工作日內)報送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小組辦公室(銀監會),並抄送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人民銀行)。
(4)國務院小額貸款公司管理擴展閱讀
《貸款公司管理規定》第八條設立貸款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規定的章程;
(二)注冊資本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為實收貨幣資本,由投資人一次足額繳納;
(三)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
(四)有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和從業經驗的工作人員;
(五)有必需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5. 什麼部門監管小額貸款公司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人民銀行。
6. 小額貸款是什麼時候規整的
小額貸款的規范管理可以追溯到2008年的金融危機後。為了促進金融市場健康發展,加強對小額貸款行業的管理,國家相繼出台了一系列相關政策和法規。2010年,國務院發布《關於加強農村金融服務工作的意見》,提出了支持小額信貸發展的政策措施滾明岩;2015年,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規范小額貸款公司業務管理的通知》,對小額貸款公司的業務范圍、資本金、風險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此外,2017年還出台了《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明確大御了小額貸款公槐滾司的准入條件、業務范圍、風險管理等方面的規定,進一步規范了小額貸款行業。
7. 關於小額貸款公司的法律法規
1、《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
2、關於印發《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3、關於印發《貸款公司組建審批工作指引》的通知
4、關於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小額貸款公司有關政策的通知
5、農村資金互助社示範章程
8. 小額貸款公司是什麼,屬於什麼行業
小額貸款公司屬於金融行業。
2009年的《金融機構編碼規范》明確我國金融機構的范圍不僅涵蓋傳統的銀行業、保險業和證券業金融機構,同時也包括企業年金、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及村鎮銀行等新型金融機構。在此之前小額貸款公司屬於非金凱純融機構的。
不過一些地方小額貸款公司還沒有納入金融機構監管,主要是銀監會尚未認可小額貸款公司的金融機構性質。
(8)國務院小額貸款公司管理擴展閱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條關於其他非銀行性金融機構概括性羨春的定義:
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以及經國盯派咐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法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督管理的規定。
可知,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才能認定為法律意義上的其他金融機構。
9. 小額貸款公司成立是否需要銀監會審批
小額貸款公司成立也必須有銀監會審批通過才可以經營信貸業務,金融營業機構都得有銀監會審批手續才能開展業務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