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網貸平台收取服務費合法嗎
法律分析:不超過合理范圍的服務費合法,如果是單純的直接向銀行貸款,不會有服務費;辦理貸款,貸款人需要承擔的費用如下:手續費。目前有些銀行會打著不收利息的貸款方式來吸引顧客的眼球,實則是通過收取手續費的方式收取利息;利息費用。
法律依據:《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第二十四條 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報價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第二十五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⑵ 網貸提前收取服務費合法嗎
不合法。一般來說,正規金融機構,不會在發放貸款前以解凍金、會員費、工本費、手續費、擔保費、服務費、包裝費、合同金、 保證金 等理由收取費用。 民間借貸 指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以及法人或其他組織相互之間,以貨幣或其他有價證券為標的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 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⑶ 貸款平台的服務費合法嗎
法律分析:合法。貸款服務費是指辦理貸款業務時收取的費用,一般由銀行收賣仿取,收費標准視各地情況而定。貸款服務費一般由銀行收取,也有由幫助辦理貸款業務的第三方收取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顫孫,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中洞纖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⑷ 在貸款平台借錢需要手續費嗎,收取手續費是否合理
當然不合理。貸款收取手續費就是變相的砍頭息,是違法的。或者還沒申請到貸款就需要先交錢的,那就是出純粹的騙子,更不能相信。
⑸ 網上貸款收取信息服務費合理嗎
法律分析:網上貸款收取信息服務費合理。貸款服務費是指辦理貸款業務時收取的費用,收費標准視各地情況而定。貸款服務費由銀行收取,也有由幫助辦理貸款業務的第三方收取。借貸雙方對前期借款本息結算後將利息計入後期借款本金並重新出具債權憑證,如果前期利率沒有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債權憑證載明的金額可認定為後期借款本金。超過部分的利息,不應認定為後期借款本金。
法律依據:《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七條 借貸雙方對前期借款本息結算後將利息計入後期借款本金並重新出具債權憑證,如果前期利率沒有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債權憑證載明的金額可認定為後期借款本金。超過部分的利息,不應認定為後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計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間屆滿後應當支付的本息之和,超過以最初借款本金與以最初借款本金為基數、以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計算的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⑹ 貸款服務費合法嗎
法律分析:貸款服務費與利息之和的利率不超過年化36%即為合法。我國對貸款機構有特定法律,要求各貸款機構的最高年利率不能超過36%。貸款機構可以按經營規定收取貸款服務費,但是貸款服務費必須納入貸款費用中,與貸款利息、處罰金等總的佔比不能超過貸款金額的36%。借貸公司以平台管理費和服務費名義,變相收取的高額利息,不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自然人之間借貸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物蠢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穗辯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七條 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載明的借款金額,一般認定為本金。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實際出借的金罩族陪額認定為本金。
按前款計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間屆滿後應當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過最初借款本金與以最初借款本金為基數,以年利率24%計算的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支付超過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⑺ 貸款公司收取服務費合法嗎
只能說法律並沒有規定不能收
1.角色定位帶來的風險。貸款公司非金融機構,「做金融之事,不享金融之權利」,微型金融的核心是小額信貸,其實不光是小額信貸,不僅包括信貸,還包括儲蓄、會費、保險、還有各種其他的服務都加在一起才可以叫做微型金融。
2.小額貸款公司只能開展貸款業務,不能吸儲,要解決融資瓶頸,又要防範非法融資的風險。
小額貸款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小額貸款公司從銀行業金融機構獲得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0%。小額貸款公司資金短缺的根本原因是其沒有真正進入金融市場,不具備進入拆借市場、票據市場的資格。
3.小額貸款公司最重要的經營市場風險。
中小企業面臨創業難、融資難、發展難。現銀行都非常重視中小企業貸款,若銀行將此業務真正做起來,那麼優質的中小企業客戶將集中到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只能面對劣質的中小企業。小額信貸的服務對象屬於金融市場中最低端的客戶群體,傳統銀行業以抵押擔保為防範和控制風險的基本手段,而這是低端客戶難以滿足的條件。
⑻ 網貸收服務費合法嗎
法律分析:不超過合理范圍的服務費合法,如果是單純的直接向銀行貸款,不會有服務費;辦理貸款,貸款人需要承擔的費用如下:
1、手續費。目前有些銀行會打著不收利息的貸款方式
來吸引顧客的眼球,實則是通過收取手續費的方式收取利息;
2、利息費用。利息費用的多少取決於貸款人所選擇的
銀行或者貸款人的個人貸款條件,不同的銀行對於收取的貸款費用是不同的,如果貸款人的條件比較好,相對收取的貸款利息比較低;
3、違約金。個人在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的時候,如果
未能按照合同進行按時還款,銀行有權利通過簽訂的合同規定的金額來收取違約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條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