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銀行貸款,企業股東沒有簽字,法人代表簽字後的合同生效嗎
合同生效
簽訂貸款合同,公司蓋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就可以生效,不需要股東在貸款合同上簽字。
(1)公司有一個股東不配合銀行貸款簽字擴展閱讀:
法律約束力:
合同的法律約束力,應是法律賦予合同對當事人的強制力,即當事人如違反合同約定的內容,即產生相應的法律後果,包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約束力是當事人必須為之或不得為之的強制狀態,約束力或來源於法律,或來源於道德規范,或來源於人們的自覺意識,當然,源於法律的法律約束力,對人們的行為具有最強迫約束力。
合同的約束力主要表現為:
①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②當事人應按合同約定履行其合同義務;
③當事人應按誠實信用原則履行一定的合同外義務,如完成合同的報批、登記手續以使合同生效。不得惡意影響附條件法律行為的條件的成就或不成就,不得損害附期限法律行為的期限利益等。
1.自成立起,合同當事人都要接受合同的約束;
2.如果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協商解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3.除不可抗力等法律規定的情況以外,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書是一種法律文書,當事人發生合同糾紛時,合同書就是解決糾紛的根據。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的保護。
Ⅱ 我占公司80%股份,另一位佔20%的股份,公司很多重大事情包括貸款小股東不簽字這怎麼辦
首先,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關,公司日常經營的重大事項均由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經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的事項,公司可對外實施。
其次,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股東會決議一般事項,只需要公司股東二分之一表決權通過即可,特殊事項需要公司股東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通過。所以,如果你們所成立公司的公司章程沒有對公司股東會決議相關事項的股東表決權比例做出和公司法不一致的特殊約定。那麼,由於你佔有公司80%的股份,超過公司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比例,所以,你可以正常召開公司股東會,並就相關事項作出公司股東會決議,然後再對外實施。
同時要注意,在召開股東會時,要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完成提前通知等程序事項,保證股東會的召開及股東會決議的做出均不存在法律瑕疵。如此,就能有效防止持股20%的股東主張你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和小股東利益,並進而否定你以公司名義對外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法律效力。
再者,根據你的描述,一般來講你應該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對外實施簽訂貸款合同等民事法律行為時,只需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簽字即可,無需每個股東均簽字,故持股20%的小股東不簽字不影響公司對外簽訂貸款合同的法律效力。
最後補充一點,考慮到你和持股20%的股東之間長期存在意見不合的情況,這種情況的長期存續不利於公司的正常發展。所以,另外一種方案也可以考慮,通過減資或者股權轉讓的方式,讓持股20%的股東退出公司,使現有公司轉變為你一人持股百分之百的一人公司,或者在其股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情況下,變更為你和第三人共同持股的新公司。這種解決方案能夠從根源上解決你現在所面臨的問題。
以上法律意見供你參考,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Ⅲ 公司貸款需要股東簽字嗎
公司貸款是否需要股東簽字根據公司的性質決定:
1、企業用戶申請企業貸款時,一般是要求法人簽字。公司的股東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因此股東簽字的話不符合銀行的貸款條件。而企業的法人的唯一的,從法理還是實務出發,只能是一個人擔當。申請企業貸款時,不一定要法人親自到場,法人可以授權給他人,讓他人代為簽字;
2、股份有限公司向銀行貸款一般需要股東簽字,但是有的時候並不是一定需要全部股東同意才可以貸款。具體情況要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來決定,如果章程中規定百分之多少以上的股東簽字即可,那就按照章程來執行就可以,不一定必須是全體股東簽字才可以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應當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六條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Ⅳ 企業在銀行貸款股東不同意銀行仍然放款,銀行會承擔刑事責任嗎
不會
法人沒有簽章,銀行是不會審批放款的。與股東無關,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