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投資公司和擔保公司能否對外貸款
由於國家金融緊縮政策,造成流動性緊張。於是,對外發放貸款成為很多投資公司及擔保公司的重要「業務」;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勢。多家擔保機構負責人表示,委託 貸款歷來存在,是擔保公司的重要利潤來源。那麼,投資公司和擔保公司能否對外發放貸款呢?答案是否定的。因為對外貸款是人民銀行監管的金融業務,普通公司根本無權經營,否則會出現監管不力的種種亂象。在《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中也明確規定融資性擔保公司不能從事受託貸款業務。《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第三章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規定的業務范圍,允許融資性擔保公司從事的主要業務就是緊扣融資性擔保機構的性質和特點的、與融資相關的擔保服務業務,業務的核心在於擔保。而在禁止性條款中,明確規定了融資性擔保公司不得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受託發放貸款、受託投資和監管部門規定不得從事的其他活動,禁止的核心就是融資性擔保公司不得從事商業銀行和投資公司經營的存貸款和投資業務。
⑵ 投資公司可以發放貸款嗎
我們經常能看到一些投資公司私下放貸的新聞,投資咨詢公司放貸似乎已成行業潛規則,而事實真的是這樣嗎?投資公司可以發放貸款嗎?來和一起探索一下吧。
1、投資公司可以發放貸款嗎?
在工商局注冊的投資咨詢公司經營范圍為投資咨詢、經濟信息咨詢等,並不包含對外借貸業務,除非獲得金融辦審批,否則是不合法的,但是很多投資咨詢公司這樣操作,監管不嚴格。
2、投資公司放貸合法嗎?
正規的投資咨詢公司多提供貸款中介服務,為投資人和借款人提供交流平台,在雙方達成協議後收取中介服務費用,其本身並不放貸。如果面向不固定的、分散的社會公眾直接放貸,則可能涉嫌非法經營。
⑶ 投資公司是否可以在銀行貸款
可以。
需要提供的申請材料:
(1) 借款人獲得保證額度所需的保證人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文件。
(2) 保證人的資信證明材料。
(3) 社會認可的評估部門出具的抵押物的評估報告。
(4)建設銀行規定的其他文件和資料。
(5) 借款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6) 當地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的證明材料。
(7) 借款人出具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借款人納稅單、保險單。
(8) 借款人獲得質押、抵押額度所需的質押權利、抵押物清單及權屬證明文件權屬人及財產共有人同意質押、抵押的書面文件。
(9) 借款人還需提供公司場地的水電物業的繳費單據及個人住址的水電物業的繳費單。
(3)投資公司不得發放貸款擴展閱讀:
貸款流程
一、建立信貸關系。
要申請銀行貸款,首先要申請建立信貸關系時企業須提交《建立信貸關系申請書》一式兩份。銀行在接到企業提交的申請書後,要指派信貸員進行調查。調查內容主要包括:
①企業經營的合法性。企業是否具有法人資格必需的有關條件。對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應檢查營業執照批準的營業范圍與實際經營范圍是否相符。
②企業經營的獨立性。企業是否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單獨計算盈虧,有獨立的財務計劃、會計報表。
③企業及其生產的主要產品是否屬於國家產業政策發展序列。
④企業經營的效益性。企業會計決算是否准確,符合有關規定;財務成果的現狀及趨勢。
⑤企業資金使用的合理性。企業流動資金、固定資金是否分口管理;流動資金佔用水平及結構是否合理,有無被擠占、挪用。
⑥新建擴建企業。擴大能力部分所需流動資金30%是否已籌足。如暫時不足,是否已制定在短期內補足的計劃。
信貸員對上述情況調查了解後,要寫出書面報告,並簽署是否建立信貸關系的意見,提交科(股)長、行長(主任)逐級審查批准。經行長(主任)同意與企業建立信貸關系後,銀企雙方應簽訂《建立信貸關系契約》
二、提出貸款申請。
已建立信貸關系的企業,可根據其生產經營過程中合理的流動資金所需來申請銀行貸款。〔以工業生產企業為例〕申請貸款時必須提交《工業生產企業流動資金借款申請書》。
銀行依據國家產業政策、信貸政策及有關制度,並結合上級行批準的信貸規模計劃和信貸資金來源對企業借款申請進行認真審查。
三、貸款審查.
貸款審查的主要內容有:
① 貸款的直接用途。符合工業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支持范圍的直接用途有:
<1>合理進貨支付貨款;
<2>承付應付票據;
<3>經銀行批準的預付貨款;
<4>各專項貸款按規定的用途使用;
<5>其他符合規定的用途。
②企業經營狀況。主要包括物資購、耗、存及產品供、產、銷狀況,流動資金佔用水平及結構狀況;信譽狀況;經濟效益狀況等。
③企業挖潛計劃、流動資金周轉加速計劃、流動資金補充計劃的執行情況。
④企業發展前景。主要指企業所屬行業的發展前景,企業發展方向,上要產品結構、壽命周期和新產品開發能力,主要領導人實際工作能力,經營決策水平及開拓、創新能力。
⑤企業負債能力。主要指企業自有流動資金實有額及流動資產負債狀況,一般可用自有流動資金佔全部流動資金比例和企業流動資產負債率兩項指標分析。
四,簽定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貸款人將一定數量的貨幣交付給借款人按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人到期還本付息的協議,是一種經濟合同。借款合同有自己的特徵,合同標的是貨幣,貸款方一般是國家銀行或其它金融組織,貸款利息由國家規定,當事人不能隨意商定。
當事人雙方依法就借款合同的主要條款經過協商,達成協議。由借款方提出申請,經貸款方審查認可後,即可簽定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①借款種類;
②借款用途;
③借款金額;
④借款利率;
⑤借款期限;
⑤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⑦保證條款;
⑧違約責任;
⑨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借款合同必須由當事人雙方的代表或憑法定代表授權證明的經辦人簽章,並加蓋公章。
五,發放銀行貸款.
企業申請貸款經審查批准後,應由銀企雙方根據貸款種類簽定相關種類的借款合同。簽定合同時應注意項目填寫准確,文字清楚工整,不能塗改;借、貸、保三方公章及法人代表簽章齊全無誤。
借款方立借據。借款借據是書面借款憑證,可與借款合同同時簽定,也可在合同規定的額度和有效時間內,一次或分次訂立。銀行經辦人員應認真審查核對借款申請書的各項內容是否無誤,是否與借款合同相符。
借款申請書審查無誤後,填制放款放出通知單,由信貨員,科(股)長」兩簽」或行長(主任)」三簽」 送銀行會計部門辦理貸款撥入借款方帳戶的手續。借款申請書及放款放出通知單經會計部門入帳後,最後一聯返回信貸部門作為登記貸款台帳憑證。
⑷ 投資公司是否可以在銀行貸款
可以。
需要提供的申請材料:
(1) 借款人獲得保證額度所需的保證人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文件。
(2) 保證人的資信證明材料。
(3) 社會認可的評估部門出具的抵押物的評估報告。
(4)建設銀行規定的其他文件和資料。
(5) 借款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6) 當地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的證明材料。
(7) 借款人出具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借款人納稅單、保險單。
(8) 借款人獲得質押、抵押額度所需的質押權利、抵押物清單及權屬證明文件權屬人及財產共有人同意質押、抵押的書面文件。
(9) 借款人還需提供公司場地的水電物業的繳費單據及個人住址的水電物業的繳費單。
(4)投資公司不得發放貸款擴展閱讀:
貸款流程
一、建立信貸關系。
要申請銀行貸款,首先要申請建立信貸關系時企業須提交《建立信貸關系申請書》一式兩份。銀行在接到企業提交的申請書後,要指派信貸員進行調查。調查內容主要包括:
①企業經營的合法性。企業是否具有法人資格必需的有關條件。對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應檢查營業執照批準的營業范圍與實際經營范圍是否相符。
②企業經營的獨立性。企業是否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單獨計算盈虧,有獨立的財務計劃、會計報表。
③企業及其生產的主要產品是否屬於國家產業政策發展序列。
④企業經營的效益性。企業會計決算是否准確,符合有關規定;財務成果的現狀及趨勢。
⑤企業資金使用的合理性。企業流動資金、固定資金是否分口管理;流動資金佔用水平及結構是否合理,有無被擠占、挪用。
⑥新建擴建企業。擴大能力部分所需流動資金30%是否已籌足。如暫時不足,是否已制定在短期內補足的計劃。
信貸員對上述情況調查了解後,要寫出書面報告,並簽署是否建立信貸關系的意見,提交科(股)長、行長(主任)逐級審查批准。經行長(主任)同意與企業建立信貸關系後,銀企雙方應簽訂《建立信貸關系契約》
二、提出貸款申請。
已建立信貸關系的企業,可根據其生產經營過程中合理的流動資金所需來申請銀行貸款。〔以工業生產企業為例〕申請貸款時必須提交《工業生產企業流動資金借款申請書》。
銀行依據國家產業政策、信貸政策及有關制度,並結合上級行批準的信貸規模計劃和信貸資金來源對企業借款申請進行認真審查。
三、貸款審查.
貸款審查的主要內容有:
① 貸款的直接用途。符合工業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支持范圍的直接用途有:
<1>合理進貨支付貨款;
<2>承付應付票據;
<3>經銀行批準的預付貨款;
<4>各專項貸款按規定的用途使用;
<5>其他符合規定的用途。
②企業經營狀況。主要包括物資購、耗、存及產品供、產、銷狀況,流動資金佔用水平及結構狀況;信譽狀況;經濟效益狀況等。
③企業挖潛計劃、流動資金周轉加速計劃、流動資金補充計劃的執行情況。
④企業發展前景。主要指企業所屬行業的發展前景,企業發展方向,上要產品結構、壽命周期和新產品開發能力,主要領導人實際工作能力,經營決策水平及開拓、創新能力。
⑤企業負債能力。主要指企業自有流動資金實有額及流動資產負債狀況,一般可用自有流動資金佔全部流動資金比例和企業流動資產負債率兩項指標分析。
四,簽定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貸款人將一定數量的貨幣交付給借款人按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人到期還本付息的協議,是一種經濟合同。借款合同有自己的特徵,合同標的是貨幣,貸款方一般是國家銀行或其它金融組織,貸款利息由國家規定,當事人不能隨意商定。
當事人雙方依法就借款合同的主要條款經過協商,達成協議。由借款方提出申請,經貸款方審查認可後,即可簽定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①借款種類;
②借款用途;
③借款金額;
④借款利率;
⑤借款期限;
⑤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⑦保證條款;
⑧違約責任;
⑨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借款合同必須由當事人雙方的代表或憑法定代表授權證明的經辦人簽章,並加蓋公章。
五,發放銀行貸款.
企業申請貸款經審查批准後,應由銀企雙方根據貸款種類簽定相關種類的借款合同。簽定合同時應注意項目填寫准確,文字清楚工整,不能塗改;借、貸、保三方公章及法人代表簽章齊全無誤。
借款方立借據。借款借據是書面借款憑證,可與借款合同同時簽定,也可在合同規定的額度和有效時間內,一次或分次訂立。銀行經辦人員應認真審查核對借款申請書的各項內容是否無誤,是否與借款合同相符。
借款申請書審查無誤後,填制放款放出通知單,由信貨員,科(股)長」兩簽」或行長(主任)」三簽」 送銀行會計部門辦理貸款撥入借款方帳戶的手續。借款申請書及放款放出通知單經會計部門入帳後,最後一聯返回信貸部門作為登記貸款台帳憑證。
⑸ 投資公司可以貸款嗎 ,依據是什麼
不可以從事貸款業務。因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貸款通則》規定,貸款人只能是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經營貸款業務的中資金融機構,而投資公司不是金融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