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外人偷蓋單位公章貸款構成什麼罪
關於偷蓋單位公章罪法律條款如下:
《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印章的規定》
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參照「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
第五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的;
(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的;
(三)偽造、變造、倒賣車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藝演出票、體育比賽入場券或者其他有價票證、憑證的;
(四)偽造、變造船舶戶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船舶戶牌,或者塗改船舶發動機號碼的。
關於公章的使用方法如下:
任何單位公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守領導批准制度。即每次使用單位公章都必須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若單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務不能批准使用,也必須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副職等合適人員批准使用。具體經管人員不得擅自使用單位公章辦理任何事情。
單位公章若因管理不善,造成損壞、遺失或被盜,除按有關法律、制度追究責任人責任外,須盡快向上級及相關部門報告,一面採取相應措施挽救損失;一面盡快補辦手續,盡快補刻啟用新印章,以免貽誤正常工作。
❷ 員工個人借款,但是偷蓋了公司公章,公司可以告員工詐騙嗎,公司承擔什麼責任
該員工偷蓋公章且個人借款利用公司公章是為了製造虛假事實欺騙他人財物的,則會導致構成詐騙。公司是可以告員工詐騙的。另外盜用偷蓋公司公章進行詐騙,所屬公司是不用承擔任何賠償責任的。根據法律所有賠償和責任都由盜用者接受承擔賠償責任。(2)有人偷了公司的章亂貸款擴展閱讀:《最高人民關於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條第二款規定:「行為人私刻單位公章或擅自使用單位公章、業務介紹信、蓋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書以簽訂經濟合同的方法進行的犯罪行為,單位有明顯過錯,且該過錯行為與被害人的經濟損失之間具有因果關系的,單位對該犯罪行為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在此情況下,單位可以向私蓋公章進行違法犯罪行為的人進行追償。參考資料:東勝區人民官網-員工借款私蓋公章
❸ 公章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人拿去偷蓋借錢了,該怎麼辦
公司公章對外(善意第三方)具有法律效力,只能以合夥企清段業財產對外承擔責任後,該過失合夥人按照合夥協議約定對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如您的合夥人與該債權人存在惡意串通情形,則該借款合同自始無效。
法律分析
如果該合夥人為合夥事物執行人且攜帶公司營業執照,公章等證明公司的文件或物品,屬於法律意義上的表見代理,善意第三方即債權人有理由相信其具有相應決策權和處分權。在這個前激辯提下,合夥企業應對該債務承擔還款責任,其中,有限合夥企業中,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承擔責任。合夥人在執業過程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合夥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您可以在合夥企業承擔責任後,對該存在過錯合夥人進行追償。如發現該合夥人與第三方存在惡意串通簽訂虛假合同行為,則該合同屬於無效合同,該合同自始無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夥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答鉛譽的,從其規定。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❹ 未經法人授權,股東私自使用公司公章以公司名義借款,公司是否承擔責任
從法律意義上說,應當公司先承擔債務責任,然後通過其他途徑找那個擅自行為的股東追償;從公司內部管理的意義上說,公司不承擔責任,由那個股東自行承擔(因為未經授權,擅自行為,借款視為個人借款)
❺ 公司的公章被偷去叫人擔保貸款了。
您好,根據您的描述,您的前夫應該已經取得了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等執行依據,現在法院依據生效法律文書強制您騰房。根據《民事訴訟法》及最高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等相關規定,對於有證據證明生效法律文書錯誤的,可以以提起第三人撤銷之訴或者提起再審的方式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第一,第三人撤銷之訴:因不能歸責於本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但有證據證明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的部分或者全部內容錯誤,損害其民事權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民事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作出該判決、裁定、調解書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經審理,訴訟請求成立的,應當改變或者撤銷原判決、裁定、調解書。
您提起第三人撤銷之訴後,既可以向法院提供擔保,請求中止執行,又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案外人對執行標的的異議,法院審查異議成立的,就可以裁定中止執行。
第二,提起再審: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符合法定情形的,裁定再審,同時裁定中止原判決、裁定、調解書的執行,但在法院裁定再審之前,原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的執行是不停止的。
鑒於您的提問比較簡短,無法針對更多情況進行分析,需要進一步了解的,可以委託律師介入進行辦理。
如有相關法律問題可咨詢北京友恆律師事務所。
❻ 我是法人,公司股東私自拿我的法人章去貸款,我有什麼責任要怎麼解決
章是你的,別人咋能拿到呢。既然能拿去貸款肯定是經你允許的。
否則是騙了你。你可以去法院告他。越權,欺騙。
❼ 公司財務章被朋友拿去辦理貸款會有什麼風險
首先強調公司財務章由公司專屬財務人士保管,需經得領導批准方可使用,就足以說明財務章的重要之處了,被朋友拿去辦理貸款公司會承擔以後所有貨款,說得直接點就等於公司在辦貸款業務,如果出了事情,不但公司會承擔風險也會把責任人告上法庭,追究其刑事責任,並解除員工勞動合同賠償公司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