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自己身份證幫別人辦分期別人不還怎麼辦
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到法院進行起訴,同時,涉及到個人的身份證、銀行卡都是很隱私的物品,不能隨意外借,以免遇到類似的情況。
1、別人用你的身份證貸款還不上,你不會坐牢。
2、別人用你的身份證貸款,雖然是你的名字,但只要你沒有到場簽字,貸款與你無關。
3、根據《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閉租態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簽字必須是本人親筆簽名或按手印,如代替辦理簽字必須有經公證的授權委託書。
4、如果是你簽名或按手印,你是債務人。或者有證據表明貸款資金實際部分或全部為你所用,你應該承擔償還義務。如果不如期償還,銀行可以通過法院強制執行。
別人不還,你負有連帶還款責任。
如果你也不歸還,銀行將會起訴你們兩人,將你們列入黑名單。
以後,你在所有的其他銀行,都辦不了信用卡、辦不了貸款。
如果涉嫌金融詐騙,將來你們購買飛機票、高鐵火車票、旅遊等,都會被拒,出國辦不了簽證。
未按時歸還的後果很嚴重。好自為之吧。
千萬千萬不要為「朋友」辦理信用卡分期、購物分期。「朋友」一旦違約,也會牽連自己。
你作為合同相對方是需要按約還款的,之後可向實際借款人即你的朋友追償。
別人用當事人身份證辦手機分期不還錢的,當事人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另外,出借身份證和冒用他人身份證的行為違法,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當事人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核實。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居民身份證的;
(二)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轎源證的。
第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
(二)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
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和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予以收繳。
報警
你好:兩個辦法:一是讓那個人過來,你拿上哪個手機卡去辦理取消或者轉移到他的名下;二是自己去辦理卡的大廳,就說自己的手機丟失了,要求對此卡辦理停機就可以了!
因本人授權的行為,
需要本人承擔償還責任,
但可以在償還後向實際受益人追償。
用自己的身份證幫別人辦手機卡,你就要為所辦的卡負責,如果有人用此卡做違法的事情,你也有相應的責任。
只要自己願意一般不違法,
但是明知對方或可能知道對方使用手機卡是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屬於共同犯罪。
如果是以你的名義的話,那就需要你還了
最好跟你幫的人溝通下,還有以後最好不要幫人辦理這樣的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