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年利率35%合法嗎
按原來的規定是合法的,按新規定則不合法。
原規定:民間性貸款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以上部分的利率不受法律保護;2020年9月新的規定:借貸利率不得超過市場利率LPR的四倍(2020年4月至今公布的1年期LPR3.85%,四 倍為15.4%,五年期以上LPR4.65%,四倍為18.6%)。
2. 年利率百分之35合法嗎
法律分析:合法。根據法律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因此,年利率超過36%的,超過部分無效,36%以內是合法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第二十六條 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載明的借款金額,一般認定為本金。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
第二十七條 借貸雙方對前期借款本息結算後將利息計入後期借款本金並重新出具債權憑證,如果前期利率沒有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債權憑證載明的金額可認定為後期借款本金。超過部分的利息,不應認定為後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計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間屆滿後應當支付的本息之和,超過以最初借款本金與以最初借款本金為基數、以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計算的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 網貸利息百分之36合法嗎
不合法。利率高於規定利率上限即為高利貸,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
關於利率上限的規定: 2020年9月新的規定:借貸利率不得超過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四倍(2020年4月至今公布的1年期LPR3.85%,四倍為15.4%)。
4. 年利率35%是高利貸嗎
實際上,年利率35%算不上高利貸的。
目前,我國對高利貸有不同的定義。通常我們所說的高利貸,是指貸款利率高出央行同期基準利率四倍的貸款。
對於高利貸,我國規定,對於所發生的貸款資金,貸款利率如果高出央行同期基準利率的,將不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而如果是未高出的部分,還是會受到法律保護的。
高利貸的借條也並非完全不受法律保護。按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無論利息多高,借貸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應當受到法律保護,債務人要及時償還借款的本金。
在網路借貸盛行的現在,部分網貸的貸款利率經常無限接近高利貸,但卻又不能按照高利貸去定義,因為只要當借貸雙方約定的貸款年利率超過36%時,這筆貸款才會被稱之為高利貸,反之,假如部分網路貸款年利率低於36%或為35%時,只能說明該筆網貸貸款利率有點偏高並且屬於高利率貸款,但卻並不能稱為高利貸。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利率高於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就屬於高利貸。民間借貸屬於民事行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約束和保護。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條規定的限度時,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認定為高利貸的部分,債務人對屬於高利貸的部分可以不還,債權人因此提起的還款請求也不受法律保護,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償還的。
貸高利貸還不上的人可以搜集證據證明屬於高利貸,超過銀行貸款利率四倍的利息無效。如果私人借貸高利貸是為了詐騙則會坐牢,否則屬於民事案件,不會坐牢。家裡有些奢侈的的品可以查封拍賣,但會影響正常生活的物品和房子不會查封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