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企不良貸款可以轉給資產管理公司嗎
國企不良貸款不可以轉給資產管理公司,如果存在重大的資金安全問題,會被監管和追究責任
㈡ 不良貨款的處置方式
不良貸款的處置方式
1、轉給資產管理公司
2、司法執行
3、墊資過橋
4、五色土貸款
不良貸款是逾期貸款、呆滯貸款和呆賬貸款的總稱。逾期貸款指借款合同約定到期(含展期後到期)未能歸還的貸款,呆滯貸款是逾期(含展期後到期)超過規定年限以上仍未歸還的貸款,或雖未逾期或逾期不滿規定年限但生產經營已終止,項目已停建的貸款;呆賬貸款是按有關規定列為呆賬的貸款。不良貸款預示著銀行將要發生風險損失。把不良貸款減少到最低限度,是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首要目標。
不良貸款是指借款人和擔保人依法宣告破產,進行清償後,未能還清的貸款;借款人死亡或者宣告失蹤或宣告死亡,以其財產或遺產清償後,未能還清的貸款;借款人遭到重大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損失巨大且不能獲得保險補償,確實無力償還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或者以保險清償後,未能還清的貸款;貸款人依法處置貸款抵押物、質物所得價款不足以補償抵押、質押貸款的部分;經國務院專案批准核銷的貸款
銀行如何處理不良貸款?
1、貸款延期
對於借款人經營狀態良好,但只是因為資金臨時性周轉不開的情況下,銀行往往會為借款人申請貸款延期。有時還會通過借新還舊、無還本續貸幫助借款人渡過難關。
2、貸款清收
如果通過貸款延期或債務重組等方式,仍無法解決借款人的問題,銀行就會向法院起訴,查封、凍結、扣款抵押借款人名下的資產,通過拍賣來抵債。如果資不抵債,那麼會找到貸款的保證人進行追償。
3、資產轉讓
對於長期多次催繳,無法回收的貸款,銀行一般會選擇將債權打折出售給資產管理公司,實現不良資產的剝離。
4、不良資產核銷
不良貸款認定為損失後,銀行為了控制不良貸款率,在符合核銷條件的情況下,會做核銷處理。需要注意的是,核銷只是一種財務處理,不代表銀行和借款人的債務關系解除了,銀行還是保留該筆貸款的追償權利
法律依據
《貸款通則》
第三十七條 不良貸款的催收和呆賬貸款的沖銷,信貸部門負責不良貸款的催收,稽核部門負責對催收情況的檢查。貸款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呆賬准備金,並按照呆賬沖銷的條件和程序沖銷呆賬貸款。未經國務院批准,貸款人不得豁免貸款。除國務院批准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貸款人豁免貸款。
㈢ 不良貸款 怎麼處理
商業銀行對不良貸款處置方式如下:
1、轉給資產管理公司。銀行將不良貸款轉讓給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債權一般需要打折出售。
2、司法執行。銀行可以通過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債務人名下資產。對不良貸款的進行拍賣,房產拍賣價格可能只有市場價格的五折至九折。本息總額面臨少許價格風險。
3、墊資過橋。第三人出資墊還銀行貸款,原貸款結清,銀行重新發放新貸款。墊資費用月息費合計約5%~6%。因為出資人的風險較大,可能出資人臨陣變卦。
4、其他處置方式。採用資產重組、破產清算、資產置換、債權轉股權等方式處置不良貸款。
㈣ 銀行收不回來的不良貸款最終是怎麼處置的有什麼規定
不良貸款基本是每個銀行現實遇到中的很頭疼的問題,不過出現不良貸款並非就代表著損失,舉個例子:之前報道的貴陽農商行不良貸款余額約100億元,不良率近20%,單以貴陽農商每年的利潤,需要20年才能把不良余額覆蓋掉,但中誠信國際仍給予貴陽農商A級的評級,這就是因為不良貸款並不代表著一定就是損失,那麼銀行對於逾期的不良貸款處理方式是怎麼辦的呢?(個人與企業的處置方式類似,因此統一介紹企業的)。
借新還舊、展期、重組 對於逾期的貸款,通過調查確認,企業只是階段性或者臨時性的經營困難,目前仍然有能力償還利息,只是暫時無法償還本金,那麼銀行一般會採取借新還舊(發放新的一筆貸款歸還舊的貸款)或者展期(把貸款歸還的期限延長)的方式,來減輕企業的壓力。
對於企業問題較大的,會通過重組的方式解決,比如由另一外一個經營正常的主體(如原來的擔保人)來承接這個貸款。貸款重組要求借款人及擔保方式均不得弱於原來的借款人及擔保方式。
貸款清收 如果採取上述方式,均無法解決問題的話,一般銀行會向法院起訴,查封、凍結、扣押企業名下的資產,通過劃轉企業銀行賬戶內的資金或者拍賣企業的資產(當然現實中不少企業的資產都分別被抵押至不同的銀行,所以銀行常常只能拍賣抵押於本行的資產),來歸還銀行的貸款,如果企業的賬戶余額或拍賣的資產不足以覆蓋全部的貸款的金額,本筆業務又有保證人的,那麼銀行會向保證人進行追償,由保證人賠償。
這個階段的,如果有抵押物的,一般可以回收的貸款本金在90%以上(因為抵押物抵押時都是按0.7折及以下的比例抵押的);如果是保證的,可以收回的貸款本金在70%以上。
貸款轉讓 有些比較難以處理的,比如抵押物地理位置較偏僻不好處置或者保證人不配合,每次歸還一點點等等,銀行不想花費太多時間及精力處理的,會統一打包賣給不良資產清收公司,過後不良資產清收公司無論收回的資金高於或低於銀行出賣的金額,均與銀行沒有任何關系。
通過第二及第三種方式處理後,仍然有缺口的部分,比如貸款1000萬元,通過上述方式最終只收回900萬元,那麼剩餘的這100萬元,就是真真正正的不良貸款,也是銀行確認無法追回的了,那麼銀行就會把這個差額核銷掉,不過需要說明的是,核銷只是銀行的做賬方式,表明賬上沒有這筆不良金額了,但你和銀行的債務關系並沒有解除,如果將來有還款能力,銀行可能還會找你還款。
總結個人的不良貸款與企業的解決方式一樣,不過因為個人貸款的金額比較小,銀行一般都直接跳過第一步驟,直接從不良清收階段開始。銀行不是慈善機構,對於不良貸款,不會輕易接受損失,均會採取一切一切的措施,盡量降低損失的金額。
銀行收不回來的不良貸款,都會經過催收、資產處置、債務轉讓、核銷等幾個環節,針對每筆貸款的性質和金額,處理的流程和方法也是不一樣的。
比如助學貸款,我身邊就有一個例子,女性,畢業後,助學貸款一直沒有歸還,後來列印出來的徵信報告就顯示呆賬,期間失信人步入 社會 ,更換了聯系方式,銀行一直無法聯繫到她本人,以至於她都沒有經過什麼像樣的催收,現在生活如舊,呆就呆了,用她自己的話說,都不知道應該怎麼還。
說說最常見的房屋按揭貸款,這個貸款業務有一定的廣泛性。 就目前而言,住房按揭貸款屬於相當優質的貸款,一旦貸款人開始逾期,銀行就會電話及時進行提醒,詢問相關的原因。逾期三個月後,銀行就會和按揭人協商,將房屋出售,以便償還債務。
這個時候部分按揭人是會同意的,這個時候處理房屋的價格按揭人還有很大的話語權,如果這個階段也錯過,銀行就會起訴按揭人,銀行也就會毫無爭議的勝訴,房屋進入法院拍賣系統,至於售賣價格,以評估公司提供的價格,然後再打一個折扣。
部分銀行會把一批逾期的客戶打包,出售給資管公司,然後資管公司來和債務人談判,是協商處置還是走法律程序,就看談判結果。
市面上有抵押物的貸款,比如私人借款、公司為借款主體的抵押經營貸大致都是這么個流程。這也就是馬雲所詬病國內銀行業當鋪思想的根源所在。
再來說說無抵押性質的信用貸款,比如信用卡、信用貸、稅金貸等等,都屬於此列。 目前最突出的就是信用卡、信用貸,違約逾期的特別多。
一旦逾期後,銀行或者消金機構先自行催收,催收無果就會外包給專業的催收公司,其實套路都一樣,就是威脅恐嚇,打心理戰,爆通訊錄,搞的你顏面掃地。如果你心理強大,挺過這一階段,三方催收就會撤退,銀行和消金公司就會通過自己的法務批量起訴債務人,至於怎麼判決,就看證據了。
其中有一點是要關注的,就是信用卡的債務超過一定額度會有被刑事追討的可能 。這個沒有統一的判定標准,有欠幾十萬都沒被刑事立案的,有欠5、6萬就被刑事立案的。需要特別注意。
針對這些債務,一旦走入司法程序,判決後,債權人勝訴就會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有個執行局就是干這個的,原來叫執行庭。強制執行就是查找債務人名下的財產線索,一旦發現有,該劃走的劃走,該查封的查封,查封以後就是等待拍賣。
總之,銀行對待清收不良資產是有各種手段的,債務人基本都是被動的。其實,個人類的不良貸款占所有不良貸款的比例基本都是九牛一毛,真正的不良貸款都在各地方以某些名頭掛著的,貸新還舊,循環授信掩蓋著,這才是最大的不良貸款。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銀行收不回來的不良貸款最終是怎麼處置的?有什麼規定?銀行處置不良資產有多種方法,最常見的有以下方法:
一、法律處置
銀行貸款不能按期收回,銀行最初採取催收的方法,催收未果,銀行就會採取法律手段處理,訴訟,通過訴訟,保全凍結處置不良資產,收回全部或是部分不良貸款。
二、打包轉讓
銀行處置不良貸款的方法:打包轉讓,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工、農、中、建)上市前,均成立了對應的資產管理公司,接受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使得四大國有銀行輕裝上陣,資產管理公司就是盤活處置不良資產的,銀行在經營過程中,產生不良資產,會打包出售給資產管理公司,雙方協商一致,銀行出售轉讓不良資產,資產管理公司接受接管不良資產。
三、呆賬核銷
對於確實無法收回的不良貸款,銀行按規定轉入呆賬,按呆賬的種類不同,分別申請呆賬核銷。如:法律訴訟類,銀行不良資產經訴訟,處置不良資產,不能收回部分貸款,進行呆賬核銷。打包出售類,銀行打包處置不良資產,價格都低於原有的不良貸款,差額形成損失,轉入呆賬,進行呆賬核銷。
銀行在呆賬核銷過程中,進行責任認定,對於有責任的經辦人、審查人、管理人進行相應處理,行政處分、罰款處理,責任不同處理不同,嚴重的會除名。
總之,銀行貸款產生不良是有原因的,主要是債務人的原因,市場原因,經營原因,資金回籠原因等,造成銀行貸款產生不良,形成損失。銀行貸款允許有呆賬,也預提了呆賬准備金,呆賬准備金就是為核銷呆賬貸款準的。不過核銷的呆賬貸款,僅是銀行內部帳務處理,不代表債務人不用還了。銀行債權還在,債務人只要有還款能力,一樣要歸還,銀行會跟蹤催收的,盡力收回,減少損失。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幫助到你。
當然不是。
銀行有很多處置辦法。比如催收。展期。債務重組。訴訟。剝離。
催收就是採取各種方式催促借款人、信用卡持卡人、擔保人、抵押人還款或者協助催促。
展期特殊情況下,銀行允許借款人還款期限展期、延期、個性化分期償還等。
債務重組協商之後,變更借款人、增加擔保抵押、同意兼並、分立等辦法,延遲還款期。
訴訟針對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擔保人、抵押人等進行民事訴訟,申請強制執行。
剝離將某一行業、某一地域的不良貸款合並為一個或者若干資產包,公開招標出售及轉讓給購買方。投資者或者投資公司、律師等,依據自己的調查結論,出資購買資產包進行處置,尋求收益。有剝離、劃轉、入池、打包等很多名稱。
核銷核銷包括核銷呆賬、核銷損失、核銷費用等辦法,但僅是銀行內部處置辦法,也就是由表內資產轉為表外,這不代表債權債務關系消滅。核銷之後,銀行同樣可以繼續催收訴訟剝離重組等,除非借款人死亡、關閉破產等主體滅失,否則債權債務永存。
普遍來說,借款人若連續逾期還本付息三個月的貸款就會被視為不良貸款。銀行對不良貸款的處置基本採取清收,重組,轉讓,核銷。
清收 大部分銀行的貸款都有足值的抵押物或者擔保人擔保,一旦出現不良貸款,銀行可以出售抵押物或找擔保人償還。
而無抵押物或擔保人的的信用貸款,銀行可以通過要求借款人購買貸款信用保險,若出現個人借款人意外身亡或遭遇意外事故無力償還,企業經營不善,資不抵債,從投保的保險公司獲得補償。
貸款重組
這一般在企業中運用較多,如果是一家有市場潛力或還有救的企業無法償還銀行貸款,銀行可能會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允許貸款展期,利息減免或以貸款的形式注入資本,使其維持正常經營運轉後,再償還銀行的貸款;還有一種方式在銀行稱為貸款平移,若甲企業無力償還貸款時,銀行找到與甲企業有利益關系或有關聯的乙企業,乙企業可能由於甲企業倒閉後,唇亡齒寒,願意承擔這筆貸款,這筆不良貸款就轉移到了乙企業身上,這前提是出於自願原則。
重組的貸款不計入不良貸款率,這對降低該指標很有幫助。
轉讓
銀行認定沒有能力追回不良貸款時,就會將不良資產出售轉讓給信達,東方,華融,長城四大不良資產管理公司處理。四大資產管理公司會動用一切合理合法手段和資源盡可能彌補損失,通常的辦法有:
上門討債,在金額上讓步,打折或減免利息等優惠條件盡可能促成和談。
走法律程序追討,時間和金錢成本較高,逼不得已不會走這一步。
轉讓債權,債轉股,將債權轉換成債務公司的股份,或將債權轉換成債權公司的股份,發行股票尋找投資者認購。
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從不良資產中低買高賣賺取差價獲取利潤。
貸款核銷
並不是任何一筆不良貸款都可以核銷,必須經過多種努力認定沒有任何回收或減少損失的可能性,已經成為呆賬的不良貸款,必須符合一定條件,中央政府對貸款核銷有著嚴格的法律程序。核銷呆賬是用銀行利潤來核銷,因此會減少銀行當年的收益。銀監會對銀行不良貸款率的指標有要求,因此銀行綜合考慮不良指標的後果和利潤損失,以審慎的態度來決定是否進行核銷。但是這並不是說借款人在銀行核銷貸款後就一筆購銷,只是會計做賬的方法,如果以後你有還款能力了還是要還的。
總之銀行應對不良貸款是進一切最大努力收回,不會輕易認栽。
銀行收不回來的不良貸款最終是怎麼處置的?有什麼規定?
對於題主這個問題,小麥的回答是,銀行並不會說自認倒霉,銀行回收不良貸款的方式有好幾種。
對於那些企業本身資質很好,但只是因為臨時的資金問題而導致貸款還不起的,銀行會優先幫他們延長還款期限。有必要的話,還會借舊換新,就是發放一筆新的貸款給企業,讓他們度過這次的難關,等經營恢復正常再將兩筆貸款還清。
而如果用上述辦法無法解決的話,銀行接下來會採取貸款清收,也就是向法院申請封查、凍結企業名下的資產,通過資產拍賣的方式來還清貸款。如果資產的價值不足以還清,那麼還會找到這筆貸款的保證人進行債務追償。
如果實在遇到難啃的骨頭,用以上方法都沒發解決,銀行一般就會將這筆貸款認定為不良資產,也就是無法回收。銀行就會將這筆貸款的債務關系轉交給專業的資產管理公司,約定一個金額交易後,他們會動用一切合法的手段和資源來回收這筆貸款,之後能收回來多少都是屬於資產管理公司的收益。
而部分貸款如果實在收不回,而且符合相關的規定與條件後,銀行就會將這筆賬進行核銷。不過核銷只是銀行會計處理的一種形式,表明銀行賬上不會顯示這筆貸款,但是債務人和銀行之間的關系並沒有就此結束,如果債務人未來恢復還款能力,銀行是可以再來追還貸款的。
總得來說,大家不要抱著僥幸心理,認為貸款還不起了銀行就會輕易地放過,銀行對於不良資產是有著各種處理方式,一旦上徵信和黑名單,以後的日子也就更難辦了。
說的沒錯,就是自認倒霉了。
實在是收不回來了的貸款,銀行會採取三種方式消化。
核銷
我們內部叫「 內銷外掛 」,就是說,這筆貸款銀行拿自己的利潤核銷了,但是這筆貸款的債務依舊存在,只要借款人以後有錢了,我們依舊會上門去收。
不是任何一筆貸款都能核銷的,必須要嚴格確認這筆貸款確實無法收回來才能核銷。而且核銷的程序十分嚴格,還會經過層層審核,還要報財政審批。
打包轉讓
組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來管理和處置銀行的不良資產是國際上的通行做法。有很多不良貸款銀行認為收不回來,或者沒精力收,或者收回來成本太高,就會將這些資產一起打包,低價轉讓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由資產管理公司進行處理。比較有名的資產管理公司比如華融、信達、長城、東方,都是專業做這個的。打包價格不等,廣州那邊最低的好像才1折起。
置換這種方式比較少,都是在特殊時期使用的特殊辦法。2003年的時候,國家考慮到農村信用社風險大,不良包袱重,為了支持農信社改革,於是採取中國人民銀行發行專項銀行票據的方式,將農信社的不良貸款置換出來,減輕農信社的包袱,扶持農信社發展。
本人就在銀行工作,從事信貸業務,你的這個問題很有發言權。
首先,明確一點:銀行收不回來的不良貸款,不管怎麼處置,都與借款人無關,決不代表這筆賬就沒了、借款人就不用還了。下面具體講:
1、銀行對經過各種清收、法院執行等環節之後,仍然收不回來的不良貸款,會做出包括但不限於債務轉讓、核銷等操作,也就是說這筆貸款在銀行內部就算是損失了。但是!重要的是第2點!
2、銀行就算把這筆不良貸款核銷了,只是銀行內部記賬的一種方式,類似於它把欠自己錢的人分成了兩大類:一類是正常能還錢的人,另一類是還不上錢的人。把你的貸款核銷了,只是說它把你從第一類移到了第二類裡面,但對於你來說,永遠都背著這個債。
3、只要借款人沒還錢,這筆債務一直都在,徵信上也一直都顯示,銀行也有權在你有錢或發現你有其他資產的時候,再次向法院申請執行借款人。
4、借款人與銀行之間的債務關系是以合同為依據的,核銷與否只是銀行內部的記賬方式,與借款人無關,只要沒還,賬就不會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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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不良資產是借款人貸款逾期,經過催收後還是無法歸還貸款形成的資產,這些資產最終由銀行進行處理。
一般銀行的不良資產處置有2種方式:
1、對不良資產進行持續催收,通過上門催收和法院起訴的方式對逾期的資產進行處置,一般銀行會先由自己員工上門催收,如果催收沒有什麼效果,會把催收的工作委託給外面專門的催收機構。
2、通過持續催收,仍然沒有辦法回收貸款的資產,銀行會走核銷流程,通過內部的層層審批,通過用銀行利潤來沖抵該不良資產。
總之,對於銀行的不良資產,銀行內部有相應的規章制度,根據不同的情況採用不同的處理方式,確保化解不良資產。
以上是我個人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希望能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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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和企業處理壞賬是差不多的,銀行不可能認倒霉,怎麼可能就平白無故放棄債券呢。不良貸款對銀行和銀行員工的待遇都有很大的影響,可以說是一個非常大的負擔,需要用好幾年的利潤去消化這個壞賬。不過,有好多種情況,需要分別處理。下面簡單介紹一下,希望能拋磚引玉。
首先,銀行貸款是五級分類的,根據不同分類計算損失的百分比。一般不良貸款有幾種方式處理,實際處理時還是比較靈活的,不是按純理論處理壞賬。一般出現壞賬或者可疑貸款,銀行會與借款人溝通,了解實際財務狀況,可以分別採用延期還本,貸款展期,借新還舊等措施還維持企業的正常運行,以達到妥善處理風險的目的,讓企業活過來,這樣貸款就能正常償還了,不過這也可能繼續隱藏風險,到最後損失的貸款數額更大。
其次,銀行壞賬打包賣給資產管理公司,現在專門處理壞賬的公司,主要有長城,華融,東方,信達4家資產管理公司,專業處理銀行壞賬的,當然,當時就很多方法了,資產證券化和債轉股都是處理方式。這四家也是合法的國有的資管公司,實力也非常強。
最後,還有就是直接走法律程序,開展清償。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一般貸款都會有抵押或者保證,離我們最近的貸款就是房貸,如果我們不能及時還款,銀行確認為壞賬,就會對我們起訴要求償還貸款,包括變賣我們的房子,抵押品和要求保證人償還。這里說一點就是,我們不要輕易去做保證人,因為保證責任還是很嚴肅的,到時候讓你還貸款,你一點辦法也沒有!
我是金融觀點Y,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如有不同意見,歡迎交流討論!
㈤ 銀行如何處理不良貸款
商業銀行對不良貸橋頃世款處置方式如下:
1、轉給資產管理公司,銀行將不良貸款轉讓給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債權一般需要打折出售;
2、司法執行,銀行可以通過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債務人名下資產,對不良貸款的進行拍賣,房產拍賣價格可能只有市場價格的五折至九折。本息總額面臨少許價格風險;
3、墊資過橋,第三人出資墊還銀行貸款,原貸款結清,銀行重新發放新貸款。墊資費用月息費合計約5%-6%。因為出資人敏肢的風險較大,可能出資人臨陣變卦;
4、其他處置方式。採用資產重組、乎州破產清算、資產置換、債權轉股權等方式處置不良貸款。
㈥ 不良貸款的主要處置方式有哪些
不良貸款的處置方式有哪些
1、轉給資產管理公司,銀行將不良貸款轉讓給資產管理公司,將不良貸款與銀行之間剝離。
2、司法執行,銀行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債務人名下的資產。
3、墊資過橋,第三人出資幫忙墊還貸款。
4、五色土貸款,五色土投資人向債務人發放貸款,監督債務人償清銀行的貸款。
一、不良貸款的類型
1、逾期貸款
是指逾期(含展期後到期)不能歸還的貸款(不含呆滯貸款和呆賬貸款)。
2、呆滯貸款
是指逾期(含展期後到期)2年(含2年)以上仍不能歸還的貸款和貸款雖然未到期或逾期不到2年但生產經營已停止、項目已停建的貸款(不含呆賬貸款)。
3、呆賬貸款
是指借款人和擔保人依法宣告破產,進行清償後,未能還清的貸款;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宣告死亡,以其財產或遺產清償後,未能還清的貸款;借款人遭到重大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損失巨大且不能獲得保險補償,確實無力償還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或者以保險清償後,未能還清的貸款;貸款人依法處置貸款抵押物、質物所得價款不足以補償抵押、質押貸款的部分;經國務院專案批准核銷的貸。
不良貸款是指不能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貸款協議按時償還商業銀行的貸款本息或者本金的貸款。另外,即使沒有到期,如果已有跡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貸款協議按時償還商業銀行的貸款本息,銀行也會把這筆貸款列為不良貸款。根據我國《貸款通則》,呆帳貸款、呆滯貸款和逾期貸款,即「一逾兩呆」都屬於不良貸。
法律依據
《貸款通則》
第三十三條貸款人應當建立和完善貸款的質量監管制度,對不良貸款進行分類、登記、考核和催收。
第三十四條不良貸款系指呆帳貸款、呆滯貸款、逾期貸款。
呆帳貸款,系指按財政部有關規定列為呆帳的貸款。
呆滯貸款,系指按財政部有關規定,逾期(含展期後到期)超過規定年限以上仍未歸還的貸款,或雖未逾期或逾期不滿規定年限但生產經營已終止、項目已停建的貸款(不含呆帳貸款)。
逾期貸款,系指借款合同約定到期(含展期後到期)未歸還的貸款(不含呆滯貸款和呆帳貸款)。
第三十五條不良貸款的登記:
不良貸款由會計、信貸部門提供數據,由稽核部門負責審核並按規定許可權認定,貸款人應當按季填報不良貸款情況表。在報上級行的同時,應當報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
㈦ 網貸不還轉到不良資產處置
如果網貸不還還被轉到了不良資產處置,就是是非常嚴重的情況了,貸款人名下的資產可能會會被重組或者會被多樣化出售,如公開開賣協議轉讓,招標轉讓,競價轉讓,打包處置等等。
一、不良資產是什麼
不良資產是一個很寬泛的概念,不同的行業和領域所指的不良資產意思都有差異,是指會計科目里的壞賬科目,包括銀行不良資產、證券不良資產、保險不良資產、企業不良資產等,比如銀行的不良資產主要指的是不良貸款或者呆賬、壞賬,企業不良資產指的是企業還沒有處理的資產損失和潛虧掛賬,以及按照財務會計制度制定因提未提資產減值准備的各類有問題的資產預計損失金額。
二、不良資產處置是什麼
不良資產處置是指通過綜合運用法律法規允許范圍內的一切手段和方法,對資產進行的價值變現和價值提升活動,資產處置的范圍,按資產形態可以劃分為股權類資產、債權類資產和實物類資。產資產組織的方式,按照資產變現分為終級處置和階段性處置,終級處置主要包括破產清算、拍賣、招標、協議轉讓、折扣變現等方式;階段性措施主要包括債轉股、債務重組、訴訟及訴訟保全、以資抵債、資產置換、企業重組、實物資產再投資完善、實物資產出租、資產重組、實物資產投資等方式。
三、不良資產處置有哪些方式
不良資產處置最簡單的一個方法就是催收當催收無法收款的時候,還有一些其他的方式。不良資產的處置:包括資產重組、訴訟追償、債權轉股權、多樣化出售、資產置換,租賃,破產清償等。多樣化的出售,包括公開拍賣、協議轉讓、招標轉讓、定價轉讓、打包處置、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