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果項目貸款是子公司為項目主體,能否給母公司核授信
可以的,項目貸款是以項目建設為貸款科目進行的長期融資行為,項目的實施主體可以變為母公司出資本金和貸款擔保,這樣的話貸款的主體和將來項目形成的資產就屬於母公司了,委託子公司經營就可以了。在項目批復機關辦理立項主體變更手續,到貸款銀行備案即可。。
Ⅱ 全資子公司能否為母公司擔保貸款
不可以,法律沒有禁止,但是根據公司法的對外擔保的表決規定,就不可能形成決議,所以擔保從法律上行不通
Ⅲ 子公司如何向母公司借款
(1)這里包含兩個借貸關系:一個是母公司向銀行借款,另一個是子公司向母公司借款。
(2)子公司與母公司是關聯方關系,根據國稅發[2000]84號文件規定,對納稅人從關聯方借款金額超過其注冊資本50%的,超過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稅前扣除。但母公司如有足夠的證明有關資金確定是從金融機構取得,這種借貸關系可不作為關聯方關系對待,而作為正常企業間借貸關系對待。
(3)子公司實際支付利息時,應視同先向母公司支付利息,再由母公司向銀行支付利息。母公司收到子公司上交的利息時應作收入,應向子公司開具收到利息的稅前扣除的合法憑證。子公司稅前可扣除的支付給母公司的利息按不高於金融機構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水平計算的利息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