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築施工企業貸款規定
法律分析:貸款方保證按照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放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賬冊、憑證和報表,查核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 借貸雙方對前期借款本息結算後將利息計入後期借款本金並重新出具債權憑證,如果前期利率沒有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債權憑證載明的金額可認定為後期借款本金。超過部分的利息,不應認定為後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計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間屆滿後應當支付的本息之和,超過以最初借款本金與以最初借款本金為基數、以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計算的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八條 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是以不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為限。
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一)既未約定借期內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參照當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標准計算的利息承擔逾期還款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約定了借期內利率但是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利率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九條 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並主張,但是總計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 建築施工企業融資方式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公司融資的方式有:
1.銀行借款。信貸融資是間接融資,是市場信用經濟的融資方式,它以銀行為經營主體,按信貸規則運作,要求資產安全和資金迴流,風險取決於資產質量。
2.P2P融資。P2P,是指個人對個人的貸款模式。借錢人利用互聯網發布自己的信息以及借款的多少,而放貸人則利用互聯網搜尋可靠的借款對象,借貸雙方經過互相匹配認證,便可完成借貸過程。
3.證券融資。證券融資是市場經濟融資方式的直接形態,公眾直接廣泛參與,市場監督最嚴,要求最高,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
4.股權融資。發行股票是一種資本金融資,投資者對企業利潤有要求權,但是所投資金不能收回,投資者所冒風險較大,
5.民間借貸。民間借貸也成為企業融資的一種途徑,民間借貸主要有:民營銀行、小額貸款、第三方理財、民間借貸連鎖、擔保、私募基金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 建築公司貸款用途
建築業流動資金貸款 是指 建設銀行 為了滿足建築業各類企業的施工、服務、開發建設、 基本建設 勘察設計等所需的流動資金以及竣工結算前在建工程所需佔用的資金而發放的一種貸款。 按現行規定又可細分為施工企業 流動資金貸款 和土地開發商品房貸款兩個類別。 建築業流動資金貸款是建築業流動資金的主要來源之一。 它是銀行根據國家信貸計劃,運用 信貸資金 ,按照有償原則,調節和補充建築業再生產過程中流動資金不足,用以保證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所發放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