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集團母公司可不可以貸款給子公司
可以
集團公司可以貸款給出子公司,但所借款超過集團公司實收資本50%以上金額產生的財務費用不的在稅前扣除
我國《公司法》對於母、子公司沒有作出明確界定,對其相互之間的特殊法律關系也沒有作出特別管制。僅僅一個公司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幾十字的條文,過於籠統、不利於操作及保護外部債權人和子公司少數股東的合法權益。此外,隨著我國加入WTO,跨國公司在我國設立子公司的行為也日益頻繁,僅僅憑現行的公司立法已經無法解決類似於上述所提印度博帕爾毒氣泄漏案等關於母子公司間責任關系的糾紛。因此,筆者主張應立即對公司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進行細化。
② 子公司是房地產公司而母公司是投資公司,可以用母公司名義向銀行貸款嗎
不可以,貸款用途需要真實和匹配,只能由子公司出面貸款,用於房地產開發或流動資金貸款.
③ 集團母公司可不可以貸款給子公司
分類: 商業/理財 >> 創業投資
問題描述:
如果不可以模橘,那麼子公司的發展在沒有銀行提供旦迅團貸款和股東增資的情況下,還能應該採取什麼樣的途徑?
解析:
集團公司可以貸款給出子公司,但所借款昌燃超過集團公司實收資本50%以上金額產生的財務費用不的在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