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手機營業廳免費領手機現在又叫我一次性還錢進去。屬於詐騙行為嗎
這是手機服務商營銷的手段,通常購買的人貪小便宜的心理,沒有仔細搞明白購買是需要條件的,營銷人員故意的誤導,讓你以為是免費贈手機或只要交一點話費,然而簽訂協議後無法退款。購買的時候有簽訂一份協議,相當於合同。仔細看一下條款,如果條款上寫明白了,是需要按月付款的,那就是遵照合同的協議,簽字就是表明你已經認可了。
實際上平時移動、聯通、電信的服務商免費送手機或免費送平板,這類活動都不是免費的,是捆綁消費的,貪小便宜的人容易上當。經常會有這類免費送手機、送平板的活動,你這種屬於貸款買手機,還有的是捆綁手機卡的消費,實際上這種不劃算,最後消費的金額遠遠大於不參加活動正常去購買一部手機的金額,而且有時候免費送的手機與平板都是廉價產品,不如正常購買的產品好。
如果是營銷人員的誤導,欺騙行為,建議你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
2. 電信用戶20個月免費領手機,花唄掃一掃二維碼,然後授權額度,靠譜嗎
不靠譜。
一些電信營業廳里出現了大量的「購機惠」政策,買手機時只要對著營業員的手機眨個眼進行身份認證,就可以得到幾百到幾千元不等的優惠。
營業員熱情推銷業務,卻閉口不提貸款實質;消費者眨個眼就「被辦理」分期貸款,只要忘繳話費就會經歷「爆炸催款」。商家在消費者不知情或不充分知情的情況下,只強調優惠,不提風險,誘導其購買存在較高風險的金融產品,明顯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2)電信免費領手機變貸款應該報警嗎擴展閱讀:
消費者該自保:
「商家在消費者不知情或不充分知情的情況下,只強調優惠,不提風險,誘導其購買存在較高風險的金融產品,明顯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消法對此有明確的規定。因此無論是電信運營商,還是橙分期經營者,都應事先告知消費者安全注意事項、限制權利條款等,然後再讓消費者自主決定是否購買。
對於已辦理該項業務的消費者,雖然通過「對著鏡頭眨眨眼」授權,但這並不意味著運營商可以不擔責。如果消費者不知情,那麼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該協議條款無效。如果有證據證明,運營商存在故意隱瞞或欺騙,消費者可以要求懲罰性賠償。
3. 電信營業員私自在機主的翼支付做分期手機
電信營業員私自在機主的翼支付做分期手機?這樣的情況,沒有經過用戶同意擅自替用戶做一些業務操作,那麼可以投訴營業員,到當地的消協或是營業廳找領導投訴處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