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向個人借款,我是會計,經手人是我簽字,我承擔什麼責任嗎
最好有人證或者錄音證明老闆委託你借款
健全財務制度職務不相容要求出納會計是同一人。
你是會計,現金應該出納經手,應該去找出納作證。而且借款應該入賬的,那麼原始憑證應該有老闆簽字審核,那就是證據。
如果沒人作證,也沒入賬。
只能就去查公司流水,如果你當初借來的錢是打入公司賬戶,那麼公司流水有相應的入賬記錄也能輔助證明款項來源和債務問題的
⑵ 還貸經辦人是誰
辦理貸款經辦人就是指給你辦貸款的人。經辦人只代表是某件事情的經手人,如經辦事項是依法或者依職權進行的,不承擔對所經辦事項的法律責任。
貸款機構來說,首先優先銀行,其次是消費金融,最後才是小貸公司,特別不建議申請民間借貸,辦理貸款建議還是先弄清楚貸款產品的適用范圍,不要盲目申請,不然往往得不償失,容易弄花個人的徵信,後期無法持續獲得資金。
銀行貸款的條件:
1.年滿20-55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當地常住戶口或長期居住證明,有固定的住所。
2.有穩定合法的收入來源,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家庭年收入為2萬元以上;具備銀行評定或認可的BBB級(含)以上信用等級。
3.信譽良好,在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無不良信用記錄。
4.存量優質個人住房貸款/公積金貸款客戶,須同時符合相關條件。
5.存量優質公積金繳存客戶,須同時符合相關條件。
6.在銀行從未出現個人貸款拖欠記錄和其他違約情形。
7.存量優質代發工資單位員工。
8.銀行要求的其他貸款條件。
⑶ 銀行貸款的經手人,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如果是中介 不用太擔心 哦!是業務員 就要看什麼性質了 如果是提供虛假信息騙取貸款 是要承擔風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