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銀行員工借錢給朋友違法嗎
法律分析:不僅銀行員工自己借貸並且即使是公職人員有息借貸也是不違法的。但是所借貸的利息不能超過人民銀行規定同期貸款利息的利率的4倍。因為如果超過4倍算做高利貸,則不受法律保護,是違法的行為。即使是公職人員高於同期銀行所借貸利率的4倍,也算作違法行為,且所借貸資金不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八十五條 商業銀行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貪污、挪用、侵佔本行或者客戶資金,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應當給予紀律處分。如果觸犯刑法的,可能會構成挪用公款罪、挪用資金罪。
㈡ 公司員工可以向公司借款嗎
這個公司員工當然是可以向自己公司借款了。但是這要看你們的公司老闆有沒有這個規定了,肯不肯借給你。
㈢ 銀行職員在工位崗位幫其朋友借錢並做擔保逾期了怎麼辦
按照銀行管理規定,是不允許銀行員工對外提供擔保的。
即使已經對外提供了擔保,貸款出現逾期後,銀行也會對借款人、擔保人一並催收,如果仍未歸還,銀行也會對借款人和擔保人向法院起訴的。
㈣ 員工與員工之間借錢,出現不還錢的情況,公司是否具有責任
公司,是勞動者的財產,做為公司方,是無權立即對員工的薪水,開展調配的,因此,有關員工中間的借茄隱歲款難題,公司在沒參加的情況下,是無權調配的,除非是有自己的書面受權,不然只有發送給員工自己。所以說,通常情況下,員工中間借款不還,公司沒有責任,可是要是在借款的情況下,公司的起了貸款擔保功效,而且簽名, 那樣是有責任的。一切公司,員工的平穩,便是公司的平穩,員工精英團隊當中,發生有借錢不還的人,勢必會危害精英團隊的和睦。
有關的法律依據是通過他們之間來開展,換句話說這一員工借走錢突然離職,也不還錢,那樣別的8位員工能通過警報,乃至提起訴訟的方法,來要回借出去的錢。而這一員工的薪水,歸屬於向公司給予工作,公司理應付款的勞務報酬,歸屬於這一員工和公司中間的勞務關系,假如公司不付款員工薪水,或是員工的突然離職給公司造成了損害,這屬於勞務糾紛,彼此能通過勞動局來處理。
㈤ 銀行員工間可以互相借錢嗎
法律分析:可以的,我們有這個權利,屬於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而非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法律依據:《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第二十四條 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報價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第二十五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㈥ 銀行信貸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向客戶借錢,屬於違規違紀嗎
該信貸員是鑽了客戶的空子,客戶礙於他們是朋友的,把錢借給他,結果他自已放的錢他自已用了,他這個問題屬於道德范疇,因為客戶把存摺放在信貸員手裡,並且同意了借款請求,那麼試想客戶自已貸的款為啥要放在人家手裡呢,只能說是以權謀私,銀行只能責令該信貸員把錢還上,同時客戶可以要求他償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