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貸款公司經營范圍有哪些
貸款公司經營范圍:
1. 業務細分:
(一)辦理各項貸款;
(二)辦理票據貼現;
(三)辦理資產轉讓;
(四)辦理貸款項下的結算;
(五)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資產業務。
貸款公司開展業務,必須堅持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經營宗旨,貸款的投向主要用於支持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
貸款公司不得吸收公眾存款,信貸額度較高,貸款方式靈活。
2. 按期限分
(一)短期貸款:是指貸款期限在1年(含)以內的貸款。
(二)中期貸款:是指貸款期限為1年(不含)至5年(含)的貸款。
(三)長期貸款:是指貸款期限在5年(不含)以上的貸款。
3. 按用途分
(一)基本建設貸款:是指用於經有權機關批準的基本建設項目的中長期貸款。基本建設項目是指按一個總體設計,由一個或幾個單項工程所構成或組成的工程項目的總和,包括新建項目、擴建項目、全廠性遷建項目、恢復性重建項目等。
(二)技術改造貸款:是指用於經有權機關批準的技術改造項目的中長期貸款。技術改造項目是指在企業原有生產經營的基礎上,採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推廣和應用科技成果進行的更新改造工程。
4. 政策法規
根據《北京市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實施辦法》(京政辦發〔2009〕2號) 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在試點階段,小額貸款公司的業務范圍限定在注冊所在區、縣行政區域內發放貸款。小額貸款公司可自主選擇貸款對象,在試點階段,每年向三農方面發放的貸款金額不得低於全年累計放貸金額的70%。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應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鼓勵小額貸款公司面向農戶、微型企業、中小企業提供信貸服務,著力擴大客戶數量和服務覆蓋面。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資本凈額的3%。
Ⅱ 企業貸款可以分幾種
目前企業貸款可分為:
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信用貸款、擔保貸款、股票質押貸款、外匯質押貸款、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黃金質押貸款、銀團貸款、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商業承兌匯票貼現、買方或協議付息票據貼現、有追索權國內保理、出口退稅賬戶託管貸款。
申請條件
1.符合國家的產業、行業政策,不屬於高污染、高耗能的小企業;
2.企業在各家商業銀行信譽狀況良好,沒有不良信用記錄;
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且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持有人民銀行核發並正常年檢的貸款卡;
4.有必要的組織機構、經營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有固定依據和經營場所,合法經營,產品有市場、有效益;
5.具備履行合同、償還債務的能力,還款意願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信貸資產風險分類為正常類或非財務因素影響的關注類;
6.企業經營者或實際控制人從業經歷在3年以上,素質良好、無不良個人信用記錄;
7.企業經營情況穩定,成立年限原則上在2年(含)以上,至少有一個及以上會計年度財務報告,且連續2年銷售收入增長、毛利潤為正值;
8.符合建立與小企業業務相關的行業信貸政策;
9.能遵守國家金融法規政策及銀行有關規定;
10.在申請行開立基本結算賬戶或一般結算賬戶。
申請資料
1.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企業名稱、營業地址(省、市、縣)
2.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復印件;
3.稅務證正、副本復印件;
4.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5.貸款卡復印件及密碼(或貸款卡查詢結果復印件);
6.法人代表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法人代表的工作履歷(工作經歷及所任職務);
7.法人任職證明、法人簡歷;.授權代理人的授權書及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8.股權結構(股東姓名、股東佔比)、企業注冊資本、成立時間、企業凈資產、總資產(萬元);
9.公司章程復印件;公司業務開展情況介紹(主要說明業務開展方式,結算方式,產品在技術質量上的競爭力);
10.驗資報告復印件;公司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包括完整的附註),近三個月的財務報表;
11.房產面積、購入價值(萬元)、房產位置(省、市、縣區);
12.最主要設備名稱、最主要設備數量、最主要存貨名稱、最主要存貨數量;
13.應收賬款(萬元);
14.銀行借款總額(萬元)、其他借款總額(萬元);
15.本次貸款總額(萬元)、用途及項目的可行性報告;
16.可以提供的擔保方式(住宅抵押、商鋪抵押、工業廠房、企業保證、存貨質押、應收賬款質押等的權屬證明);擬提供的反擔保措施;
17.貸款申請書;
18.企業決定申請貸款擔保的股東會決議或合夥人會議決議;
19.特殊行業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20.基本賬戶開戶行。
Ⅲ 經批准,貸款公司可經營的業務包括哪幾項
貸款公司經營范圍有:
1、辦理各項貸款;
2、辦理票據貼現;
3、辦理資產轉讓;
4、辦理貸款項下的結算;
5、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資產業務。
貸款公司不能經營的范圍:
1、貸款公司不得對外投資;
2、貸款公司不得從事經營貸款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
3、貸款公司不得設立分支機構;
4、貸款公司不能進行任何形式的吸收公眾存款和集資活動。
貸款公司經營原則:
1:貸款公司要建立適合自身業務特點和規模的薪酬分配製度、正向激勵約束機制,培育與當地農村經濟發展相適應的企業文化。
2:貸款公司在堅持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原則下自主選擇貸款對象。貸款公司發放貸款,應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鼓勵貸款公司面向農戶和微型企業提供信貸服務,著力擴大客戶數量和服務覆蓋面。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貸款公司資本凈額的5%。在此標准內,可以參考貸款公司所在地經濟狀況和人均GDP水平,制定最高貸款額度限制。
3:貸款公司應建立適合自身業務發展的授信工作機制,合理確定不同借款人的授信額度。在授信額度以內,貸款公司可以採取一次授信、分次使用、循環放貸的方式發放貸款。
4:貸款公司應建立健全貸款管理制度,明確貸前調查、貸時審查和貸後檢查業務流程和操作規范,切實加強貸款管理。
5:貸款公司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審慎、規范的資產分類制度和資本補充、約束機制,准確劃分資產質量,充分計提呆賬准備,確保資產損失准備充足率始終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蓋風險,及時沖銷壞賬,真實反映經營成果。
6:貸款公司要建立發起人和股東承諾制度。發起人向批准機關出具承諾書。公司股東與貸款公司簽訂承諾書,承諾自覺遵守公司章程,參與管理並承擔風險。
7:貸款公司應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和內部審計機制,提高風險識別和防範能力,對內部控制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價,並對內部控制的薄弱環節進行糾正和完善,確保依法合規經營。
8:貸款公司執行國家統一的金融企業財務會計制度,應真實記錄、全面反映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提交權力機構審議。有條件的貸款公司,可引入外部審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