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可以利用有股份的監事貸款嗎
摘要 公司監事和公司貸款沒有直接關系。
Ⅱ 在我公司擔任監事在別人公司是股東因在銀行貸款被起訴和我公司有關聯嗎
貸款的話,是公司行為,應該與股東是沒什麼關系的,除非有證據證明,股東使用了這筆貸款。
股東只承擔自己股份范圍內的事情,也就是投資額最多變成零,不會需要額外支付錢款。
就算你前面的公司被起訴,與你本身的公司是沒什麼關系。
Ⅲ 監事利用公司名義在外面欠下貨款我可以報警嗎,現在對方以法院把我告上法庭,我能怎麼辦
首先銀行肯定會向你和你的擔保人追討貸款,但是如果擔保人能拿出證據證明他是在不知道你的房產證是假的情況下給你做的擔保,也許不會追究他的連帶責任,但是如果不能提供證據就要承擔連帶責任了。
Ⅳ 公司監事個人欠貸款與公司有關系嗎
法律分析: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監事個人債務與公司是無關的,監事個人債務由監事的財產承擔,公司債務由公司財產承擔。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Ⅳ 當監事對個人貸款有影響嗎
當監事對個人有一定的影響。監事在執行公司職務時,應當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職權,履行義務,維護公司的利益。一般來講,監事不承擔一般性法律責任,但在特定情形中,是要負法律責任。一般不需要承擔債務,因為這是公司的行為。
公司監事的法律職責:
1、檢查公司財務。檢查公司財務,主要是審核、查閱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財務會計資料。
2、監督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履職情況及提出罷免建議。
3、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糾正其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4、提議召開及召集、主持臨時股東會會議。
5、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6、依法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7、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監事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授予的參與管理、監督公司事務的職權,同時負有對公司忠實和勤勉義務。在執行公司職務時,應當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職權,履行義務,維護公司的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七條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的財產。第一百四十九條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Ⅵ 公司監事和公司貸款有關系嗎
公司監事和公司貸款沒有直接關系。
1、公司貸款是公司日常經營活動,公司監事不參入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所以公司監事和公司貸款沒有直接關系。
2、公司監事如果是公司股東,則應該履行股東的出資義務,就是以其認繳的出資,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從這個層面上來說,公司貸款會影響公司監事的利益。
擴展閱讀:
根據現行有效的《公司法》,監事或者監事會的職責如下: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以上第(六)款中所提及的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是指:在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情況下,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一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針對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的訴訟。
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並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Ⅶ 在有限公司里做監事可以申請個人貸款嗎
在有限公司里做監事可以以個人名義申請貸款。貸款權力義務關系與公司無關。
Ⅷ 公司監理欠個人銀行貸款一直
公司監理欠個人銀行貸款一直不還監事首先負有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義務
在守法和遵守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履行忠實的義務和勤勉的義務,不得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監事的忠實和勤勉義務是對公司承擔的法定義務,而不是對單個或者部分股東所承擔的義務。
監事作為公司財產的監督管理者,應當為公司的利益,而不是為單個或者部分股東的利益,經營管理公司的財產,監督公司財產的運營,保證公司財產的安全,實現公司的經濟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