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流動資金貸款
一、什麼是流動資金貸款?
流動資金貸款是為滿足生產經營者在生產經)資金需求,保證生產經營活動正常進行而發放的貸款。
流動資金貸款具有貸款期限較短、手續較簡較低。其適用對象為有中、短期資金需求的工、商企業客戶。
(1)流動資金貸款能否用於關聯公司擴展閱讀:
一、申請流動資金貸款應具備以下條件:
1、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
2、借款的用途明確並且合法的;
3、借款人的生產經營項目是合法、合規的;
4、借有合法的還款來源;
5、借款人的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或不良的信用記錄。
二、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量的測算方法:
1、對借款人營運資金量進行預估;
2、對新增的流動資金貸款額度進行預估;
3、其他因素,如實際情況和未來發展情況、關聯客戶等。
三、流動資金貸款調查事項:
1、借款人的經營管理團隊的資信、組織架構、公司治理情況、內部控制及法定代表人的情況;
2、借款人劃和重大投資計劃、核心主業、營范圍等情況;
3、借款人的真實財務狀況,包括應
⑵ 流動資金貸款不得用於哪些用途
流動資金貸款不得用於固定資產、股權等投資,不得用於國家禁止生產、經營的領域和用途,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貸款人需按照貸款合同約定檢查、監督資金的使用情況。流動資金貸款,主要是用於借款人日常生產經營周轉的本外幣貸款,按貸款方式可以分為擔保貸款和信用貸款。
如果流動資金貸款被監管部門發現用於不適用范圍,貸款可能被凍結,影響借款人以及企業的信用度。對有擔保的流動資金貸款,還需調查抵(質)押物的權屬、價值和變現難易程度,或保證人的保證資格和能力等情況。
法律依據:
《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六條 貸款人應合理測算借款人營運資金需求,審慎確定借款人的流動資金授信總額及具體貸款的額度,不得超過借款人的實際需求發放流動資金貸款.
貸款人應根據借款人生產經營的規模和周期特點,合理設定流動資金貸款的業務品種和期限,以滿足借款人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實現對貸款資金回籠的有效控制.
第七條 貸款人應將流動資金貸款納入對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團客戶的統一授信管理,並按區域、行業、貸款品種等維度建立風險限額管理制度。
⑶ 監管部門對銀行流動資金貸款的用途是怎麼規定的
為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流動資金貸款業務經營行為,加強流動資金貸款審慎經營管理,促進流動資金貸款業務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流動資金貸款,是指貸款人向企(事)業法人或國家規定可以作為借款人的其他組織發放的用於借款人日常生產經營周轉的本外幣貸款。
流動資金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依法設立;
二、借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借款人生產經營合法、合規;
四、借款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有合法的還款來源;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銀行放貸主管部門應採取現場與非現場相結合的形式,調查核實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借款人的組織架構、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及法定代表人和經營管理團隊的資信等情況;二、借款人的經營范圍、核心主業、生產經營、貸款期內經營規劃和重大投資計劃等情況;三、借款人所在行業狀況;
四、借款人的應收賬款、應付賬款、存貨等真實財務狀況;
五、借款人營運資金總需求和現有融資性負債情況;
六、借款人關聯方及關聯交易等情況;
七、貸款具體用途及與貸款用途相關的交易對手資金佔用等情況;
八、還款來源情況,包括生產經營產生的現金流、綜合收益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九、對有擔保的流動資金貸款,還需調查抵(質)押物的權屬、價值和變現難易程度,或保 證人的保證資格和能力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