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網路貸款受法律保護嗎
法律分析:網路借貸也受法律保護。網路借貸是民間借貸的一種形式,即民間借貸以網路合同的形式訂立借貸合同,並通過網路形式履行提供借款及償金付息的合同義務。
法律依據:《最高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 借貸雙方通過網路貸款平台形成借貸關系,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僅提供媒介服務,當事人請求其承擔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通過網頁、廣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證據證明其為借貸提供擔保,出借人請求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擔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貳』 網貸受法律保護嗎有沒有懂法律的人啊指點一下,就是有關網路貸款的
只要網路貸款沒有違反法院的規定是受法律保護的,如果網路貸款的利率高於法律的規定,超出部分是不受保護的。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條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得從事或者接受委託從事下列活動:
(一)為自身或變相為自身融資;
(二)直接或間接接受、歸集出借人的資金;
(三)直接或變相向出借人提供擔保或者承諾保本保息;
(四)自行或委託、授權第三方在互聯網、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等電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場所進行宣傳或推介融資項目;
(五)發放貸款,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將融資項目的期限進行拆分;
(七)自行發售理財等金融產品募集資金,代銷銀行理財、券商資管、基金、保險或信託產品等金融產品;
(八)開展類資產證券化業務或實現以打包資產、證券化資產、信託資產、基金份額等形式的債權轉讓行為;
(九)除法律法規和網路借貸有關監管規定允許外,與其他機構投資、代理銷售、經紀等業務進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綁、代理;
(十)虛構、誇大融資項目的真實性、收益前景,隱瞞融資項目的瑕疵及風險,以歧義性語言或其他欺騙性手段等進行虛假片面宣傳或促銷等,捏造、散布虛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損害他人商業信譽,誤導出借人或借款人;
(十一)向借款用途為投資股票、場外配資、期貨合約、拍叢結構化產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風險的融資提供信息中介服務;
(十二)從事股權眾籌等業務;
(十三)法律法規、網路借貸有關監管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第十三條借款人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一)通過故意變換身份、虛構融資項目、誇大融資項目桐臘收益前景等形式的欺詐借款;
(二)同時通過多個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或者通過變換項目名稱、對項目內容進行非實質性變更等方式,就同一融資項目進行重復融資;
(三)在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以外的公開場所發布同一融資項目的信息;
(四)已發現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提供的服務中含有本辦法第十條所列內容,仍進行交易;
(五)法律法規和網路借貸有關監管規定禁止從事的其他活動。
拓展資料:
網貸中需要注意的法律問題
1、電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不少投局賀滑資者在投資過程中對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心存疑慮,而根據我國《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十一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2、注意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
P2P平台在整個借款、投資的過程中起的是居間平台的作用,因此,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一欄中一定是投資人借款項目中的實際借款人,而不會是平台。這一點,投資人需要注意。
3、區別借款協議和委託協議
P2P平台常見的電子協議有兩種,一種是借款協議,一種是委託協議。借款協議是投資人和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其中P2P平台為作為第三方出現,也會有擔保公司等作為第四方等;而委託協議則是投資人和P2P平台簽訂的委託投資協議,是投資人把資金委託給平台進行投資。
參考資料: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叄』 網上貸款受法律保護嗎
視情況而定。如果是正規的網貸平台,利息在國家規定利息范圍內,網上貸款則是受法律保護的。否則,網貸平台的利息高於國家規定的利息范圍,則屬於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一、網上貸款受法律保護嗎
視情況而定。如果是正規的網貸平台,利息在國家規定利息范圍內,網上貸款則是受法律保護的。否則,網貸平台的利息高於國家規定的利息范圍,則屬於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
國家支持的借貸合法利息最高是:國家規定的最高利息是不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約定的年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二、高利貸到期無力償還怎麼辦
有人認為,高利貸利息過高,不受法律保護,能不還就拖著不還,對方就算起訴到法院也沒用。但是,這種想法是錯誤的,高利貸並不是完全不受法律保護。
根據法律上明確的規定,我國的利息標准規定如下:
1、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利息,屬於合法利息,法律將會予以強制保護。
所以,即使是放高利貸,但在這個范圍內的利息,如果債務人到期不支付的,放貸機構可以積極維權,並且去發法院起訴的話,將會得到法律上的支持。
2、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利息,即屬於違法利息,法律不予保護。
如果放貸機構追還這個范圍內的利息,債務人可以積極去法院請求維權,法院將會判決放貸機構返還已支付的違法利息,並且放貸機構也不得再繼續追償未還的違法利息。
所以,如果借高利貸到期的,應該按照以下方法解決:
1、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利息,是合法債務,借貸人需要盡力償還。
2、可以起訴到法院主張利息過高部分無效,然後償還本金和合理利息給對方。
3、高利貸屬於民事糾紛,不屬於公安機關受案范圍。但是如果放貸公司在索要高利貸的過程中有威脅到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違法行為的,屬於公安機關受案范圍,應當及時報警處理。
三、民間借貸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1、借貸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從借條確定的還款之日起計算,沒有約定還款日期的,從貸款人要求借款人還款的寬展到期之日起開始計算。
2、《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3、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