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朋友公司銀行貸款,銀行放款到我公司賬戶,隨即轉出到個人帳戶可以嗎怎樣做更合理呢
不可以。
銀行貸款是授托支付的。必須把所貸款項專款專用,指定打到上游供應商的。
銀監局出台的貸款新規中規定,貸款支付方式以受託支付方式為主,即銀行將貸款直接打給上游供應商,銀行對該賬戶的資金流出情況會有監控,一旦發現此行為可能會被訴訟。
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1)公司賬戶收到其他公司銀行貸款擴展閱讀:
通過銀行放款,解決了社會資金周轉中資金閑置與資金不足並立的矛盾,使社會資金能夠有效地充分利用,對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將起到有益的促進作用。銀行放款應當按照國家的產業政策,嚴格執行國家的利率政策,接受金融管理機關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遵循放款有計劃管理原則、物資保證原則、按期償還原則、「區別對待,擇優扶植」和「先評估(調査),後承諾貸款」原則、經濟效益原則。經濟效益原則是銀行發放貸款和借款單位使用貸款時所必須共同遵循的基本原則。
Ⅱ 一個朋友從銀行貸款,然後他說貸款必須打到公司賬戶,然後借用我的公司賬戶.這種情況有法律依據么
他是要用你的營業執照 因為銀行硬項提出要用第三方的營業執照 風險是會有的
Ⅲ 朋友從銀行貸款200萬元,我是公司法人,走我個人賬戶過存在那些問題
===對出借個人銀行賬戶的行為,法律並沒有禁止性規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雖然規定不得出借銀行結算賬戶,但這只是部門規定,不屬於法律禁止性規定。你說的這種情況,如果出借銀行不反對,可以操作。
===貸款合同會涉及到「交付」這個環節,也就是銀行把借款交付給貸款人。這個過程,可以在借貸雙方之間直接完成,也可以由第三方轉交,比如通過你的個人賬戶轉交。對這個轉交過程,需要在貸款合同中予以明確,或者另行簽訂一個轉交協議,寫清轉交主體名稱、轉款賬號、後續法律責任等,由借貸雙方以及你個人三方共同簽字確認。這個確認的內容,只針對貸款款項的交付問題,也就是履行方式的變通,不涉及借貸關系本身。
===這種轉交協議確定後,銀行的交付義務對象變更為你公司,借款人獲取貸款的對象也變更為你公司。銀行把貸款款項全額轉到你公司賬戶後,銀行的貸款合同義務已經履行完畢,如果你朋友最終沒有收到款項,也是你朋友與你之間的另一個法律關系,你朋友不能再找銀行要錢了。
===如果你的這個個人賬戶,平時就是你公司經營所用的賬戶,那麼不建議這樣操作,否則你公司的賬目會出現混亂,不符合財務管理,也違反公司運營規則。
===如果該賬戶完全是你個人的賬戶,只要三方轉交協議約定明確,不會產生其他不利後果。當然,如果你拒絕將該款項支付給你朋友,有可能構成侵佔。當你支付該款項後,你朋友如果逾期不能償還貸款,銀行有可能會同時起訴你,但只要三方協議明確,你就不會承擔連帶責任。
Ⅳ 從銀行貸款500萬,打到我公司賬戶。然後又從公司轉到A公司。A公司然後轉入B公司。B公司轉入C公司。
如果按短期銀行借款,賬務處理是這樣:
1、貸款匯入公司: 借: 銀行存款
貸:短期銀行借款
2、資金轉到A公司 借:其他應收款-A公司
貸:銀行存款
3、資金流轉從A->B->C公司 如果這些公司不是你在做賬,就和你沒有關系,你公司不用做賬。
4、C公司匯款進我公司: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C公司
5、一般銀行按季度收取貸款利息。每月預提利息費用 借:財務費用 10/3萬元
貸:預提費用--銀行借款利息 10/3萬元
6、每季度支付利息 借:預提費用--銀行借款利息 10萬元
貸:銀行存款 10萬元
7、至於其它費用,可以憑相關發票經你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可以 借:管理費用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會計處理相當正確,只是沒有解決他想解決的問題,賬沒有轉平。如果想轉平。可以由A公司和C公司定代還款協議,將往來賬款轉平。
Ⅳ 您好!我公司跟銀行貸款170萬,款項轉入公司賬戶後,直接轉給第三方公戶了,
其他的不用管,只要做公司從銀行貸款的賬和你公司將資金轉入第三方的賬就行了。
Ⅵ 公司貸款,跟銀行簽的合同是貨款,但是貸款卻入了別的公司,如何做賬分錄,謝謝!
公司向銀行的貸款分錄為
借 銀行存款
貸 短期借款(或長期借款,看你的貸款期是否超過一年)
貸款入了別的公司?什麼意思?解釋一下
Ⅶ 一個朋友的公司從銀行貸款,需要打到我公司的賬戶,我公司在把錢還給他,我怎麼走賬呢
走其他應付款吧,然後沖回就可以了!具體為:借銀存,貸其他應付。之後,借其他應付,貸銀存。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