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朋友銀行貸款,放款要借用我公司對公帳戶,我公司接到該貸款後再同等金額轉給朋友,問:我公司有何風險
為什麼放款要放你公司賬戶,那是用你公司的名字做為貸款人或者是擔保人了。這個風險就大了,相當於你公司借錢給你朋友花錢。
⑵ 朋友公司銀行貸款,銀行放款到我公司賬戶,隨即轉出到個人帳戶可以嗎怎樣做更合理呢
用公司的稅金做了一個貸款,貸款需要放到公司這個賬戶上,當然可以將這筆貸款轉到個人賬戶上,只是只能是向公司借款,到時還得還到這個帳戶上,然後再由公司帳戶還銀行借款。
⑶ 一個朋友從銀行貸款,然後他說貸款必須打到公司賬戶,然後借用我的公司賬戶.這種情況有法律依據么
他是要用你的營業執照 因為銀行硬項提出要用第三方的營業執照 風險是會有的
⑷ 一個朋友的公司從銀行貸款,需要打到我公司的賬戶,我公司在把錢還給他,我怎麼走賬呢
走其他應付款吧,然後沖回就可以了!具體為:借銀存,貸其他應付。之後,借其他應付,貸銀存。就可以了
⑸ 別人貸款兩千萬,從我們公司賬戶上走一下,對我們公司有啥影響呢,要是可以,我要怎麼就做賬了,謝謝!
只是走一下這么簡單嗎?對方如果在走一下的過程中,他們還不起貸款了,這個責任就落在你們身上了。這種事情很多。一般情況下解釋不清啊。這種連帶責任,千萬千萬小心、謹慎。
你們總負責人,一定要知道這件事!不可以財務部門自作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