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法人個人房產抵押以公司名義貸款自用
您好,這個情況屬於個人從公司借款,需要經過股東會決議通過。貸款無法償還的情況下,公司應當承擔責任,擔保人房產承擔擔保責任。股東以出資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⑵ 請問能不能以公司做抵押向銀行貸款呢
司如果有固定資產是可以的,但如果只是一般的皮包公司是很難的。現在銀行貸款一般是抵押或者公務員擔保才能貸款的,多了也夠嗆,應該可以貸到一部分。當然在農信和郵政儲蓄有一定的商戶聯保的政策
⑶ 以公司名義抵押個人房產貸款
法律分析:以公司名義貸款,以個人房產抵押貸款,這兩都的利率相對來說並不會相差很大。都可論為是消費抵押貸款如果是以公司名義貸款,去進行新的投資,生產或開發,也許銀行給你的利率會低一點。
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所購住房和其他具有所有權的財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由第三人為其貸款提供保證並承擔連帶責任的貸款。通過個人房產抵押貸款,其實貸款利率都差不多,主要是看要貸款多少錢,一般是能過個人房產抵押貸款能貸到多一點,也可以去銀行實際對比試一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
第四百一十九條 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⑷ 朋友想借用我自己公司名義貸款,抵押他自己的房產獲得貸款,請問對我有什麼風險有什麼辦法免責
有一定風險。
由於貴友人的房產不屬於你公司,所以實質上,應是由你公司借債,由貴友以房產提供擔保(具體是將房屋產權證質押在你處還是銀行處,請告知),你公司再將借款借予貴友人用。風險在於:
1、你公司是借款人,是還款的第一責任人,即使貴友人是擔保方,也只有當你公司無法還款時,才會向其追償。如果貴友無法將借款本息還給你,並將房產資產用作他途,比如另外質押或轉讓,使得債務難以清償,那麼你只能還款後向其追索。
2、該筆借款從你公司轉借他人是否合適,存疑。如此舉違反貸款合同的約定(具體看合同是怎麼簽的),那麼你公司可能要承擔相應責任。話說企業間的資金借貸(非商業信用)理論上是不允許的。我的理解,你公司是不是在銀行的信用較好,容易借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