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申請了好多網貸但沒通過,對我個人徵信有影響嗎
部分網貸在申請時會查詢人行徵信記錄,申請一次查詢一次,查詢徵信一般不會造成不良影響,但徵信查詢不宜過多,徵信查詢次數過多會影響個人信用度。尤其徵信查詢次數多,但是名下沒有成功申請到的貸款,銀行會認定個人資信不良。
應答時間:2020-12-08,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⑵ 手機上申請的貸款,沒有申請通過也上徵信幾年就沒有了
有一定的影響,次數影響,沒有別的影響,以後不要再申請了,過個半年就沒多大影響了,一般都是看你半年時間的徵信查詢次數,好多貸款不上徵信,申請了徵信也沒顯示,你可以打一份徵信看查
⑶ 貸款軟體沒貸款成功會上徵信嗎
如果從手機上或者其他貸款途徑申請貸款未成功,那麼徵信上就不會顯示,但是可以查到貸款申請失敗的記錄,而且如果是在貸款申請中,也可以從徵信上看出來~
⑷ 申請了很多網貸都沒通過,徵信會有記錄嗎
如果申請的都是接入了央行徵信系統的網貸的話,那這類網貸申請過多,又基本被拒了,是會影響到個人徵信的。
因為這些網貸在客戶申請的時候,平台都會去審查其徵信,也就會在客戶的個人徵信報告上留下很多「貸款審批」名義的查詢記錄,這種「硬」查詢記錄雖然不算不良信用記錄,但太多的話,是會弄「花」徵信的,還會對之後信貸業務的辦理產生一定的影響。
而若申請的網貸都沒有接入央行徵信系統的話,那頻繁申請很多網貸又基本被拒,對徵信的影響就不大,畢竟在客戶申請網貸時,平台主要是去查詢客戶的大數據,相關的申請記錄也是記錄在大數據里,和徵信沒什麼關系,那網貸如何自然就不會對徵信有什麼影響。
拓展資料:
一、徵信花了怎麼修復
所謂徵信花就是個人徵信報告查詢次數過多,這個查詢記錄一般是指「硬查詢」記錄,我們在申請信用卡或辦理貸款時,機構都會對我們的個人徵信狀況進行查詢,這種機構查詢就稱之為「硬查詢」,機構查詢個人徵信的記錄會在徵信報告中體現,如果查詢記錄過多,那麼就會弄花徵信報告。徵信花了貸款機構在進行信審時,會覺得用戶的經濟壓力比較大,為了避免風險,從而可能拒絕用戶的借款申請。
二、查詢自己的個人信用報告分為兩種渠道。
1、查詢央行徵信,攜帶身份證件前往當地的央行網點,自助列印簡版的個人徵信報告。
2、查詢央行牽頭開展的百行徵信,作為民間的徵信機構,百行徵信數據齊全,報告內容豐富,應用廣泛。日常生活中,小到免押金服務,大到車貸、信用卡等金融服務都是由百行徵信提供的。
三、個人徵信怎麼恢復
1、保持優質記錄:在出現不良記錄後長時間保持優質的信用記錄。
2、快速還清欠款:將產生不良記錄的相應欠款快速歸還。非惡意逾期的,還清欠款後可聯系銀行工作人員解釋原因,銀行會出一份「非惡意逾期」證明,讓信用記錄保持良好。
3、不注銷信用卡:不銷卡才能長期提供新的信用記錄,新記錄會覆蓋原有不良記錄。有銀行規定,2年內信用卡連續逾期3次、累計逾期6次的就不能申請房貸了。有的銀行還會審查2年以上的信用記錄或者規定逾期一次超過90天的,也沒有貸款資格了。
⑸ 申請貸款不成功會上徵信嗎
不會上徵信,申請貸款不成功會對本人之後的徵信有一定的影響。
根據《徵信業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
採集個人信息應當經信息主體本人同意,未經本人同意不得採集。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公開的信息除外。
企業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履行職務相關的信息,不作為個人信息。
第十四條
禁止徵信機構採集個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紋、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採集的其他個人信息。
徵信機構不得採集個人的收入、存款、有價證券、商業保險、不動產的信息和納稅數額信息。但是,徵信機構明確告知信息主體提供該信息可能產生的不利後果,並取得其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五條
信息提供者向徵信機構提供個人不良信息,應當事先告知信息主體本人。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公開的不良信息除外。
第十六條
徵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超過5年的,應當予以刪除。
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內,信息主體可以對不良信息作出說明,徵信機構應當予以記載。
第十七條
信息主體可以向徵信機構查詢自身信息。個人信息主體有權每年兩次免費獲取本人的信用報告。
第十八條
向徵信機構查詢個人信息的,應當取得信息主體本人的書面同意並約定用途。但是,法律規定可以不經同意查詢的除外。
徵信機構不得違反前款規定提供個人信息。
第十九條
徵信機構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採用格式合同條款取得個人信息主體同意的,應當在合同中作出足以引起信息主體注意的提示,並按照信息主體的要求作出明確說明。
第二十條
信息使用者應當按照與個人信息主體約定的用途使用個人信息,不得用作約定以外的用途,不得未經個人信息主體同意向第三方提供。
第二十一條
徵信機構可以通過信息主體、企業交易對方、行業協會提供信息,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已公開的信息,人民法院依法公布的判決、裁定等渠道,採集企業信息。
徵信機構不得採集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採集的企業信息。
第二十二條
徵信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徵信業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建立健全和嚴格執行保障信息安全的規章制度,並採取有效技術措施保障信息安全。
經營個人徵信業務的徵信機構應當對其工作人員查詢個人信息的許可權和程序作出明確規定,對工作人員查詢個人信息的情況進行登記,如實記載查詢工作人員的姓名,查詢的時間、內容及用途。工作人員不得違反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查詢信息,不得泄露工作中獲取的信息。
第二十三條
徵信機構應當採取合理措施,保障其提供信息的准確性。
徵信機構提供的信息供信息使用者參考。
第二十四條徵信機構在中國境內採集的信息的整理、保存和加工,應當在中國境內進行。
徵信機構向境外組織或者個人提供信息,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徵信業監督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
(5)網上申請貸款沒完成上不上徵信擴展閱讀:
根據《徵信機構管理辦法》:
第七條 申請設立個人徵信機構,應當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交下列材料:
(一)個人徵信機構設立申請表;
(二)徵信業務可行性研究報告,包括發展規劃、經營策略等;
(三)公司章程;
(四)股東關聯關系和實際控制人說明;
(五)主要股東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聲明以及主要股東的信用報告;
(六)擬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證明;
(七)組織機構設置以及人員基本構成說明;
(八)已經建立的內控制度,包括業務操作、安全管理、合規性管理等;
(九)具有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測評資質的機構出具的個人信用信息系統安全測評報告,關於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的說明和相關安全保障制度;
(十)營業場所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明文件;
(十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
中國人民銀行可以通過實地調查、面談等方式對申請材料進行核實。
第八條 中國人民銀行在受理個人徵信機構設立申請後公示申請人的下列事項:
(一)擬設立徵信機構的名稱、營業場所、業務范圍;
(二)擬設立徵信機構的資本;
(三)擬設立徵信機構的主要股東名單及其出資額或者所持股份;
(四)擬任徵信機構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名單。
第九條 中國人民銀行自受理個人徵信機構設立申請之日起60日內對申請事項進行審查,並根據有利於徵信業公平競爭和健康發展的審慎性原則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決定批準的,依法頒發個人徵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決定不予批準的,應當作出書面決定。
第十條 經批准設立的個人徵信機構,憑個人徵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個人徵信機構應當自公司登記機關准予登記之日起20日內,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
第十一條 個人徵信機構擬合並或者分立的,應當向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申請,說明申請和理由,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中國人民銀行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書面決定。
第十二條 個人徵信機構擬變更資本、主要股東的,應當向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申請,說明變更事項和變更理由,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中國人民銀行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書面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