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個人在網上貸款合法嗎
網路借貸屬於民間借貸的一種,是合法的。網路借貸是民間借貸的一種形式,即民間借貸以網路合同的形式訂立借貸合同,並通過網路形式履行提供借款及還本付息的合同義務。
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通過網頁、廣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證據證明其為借貸提供擔保,出借人請求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擔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也就是說,網路借貸受法律保護,但不能要求網路貸款平台提供者承擔擔保責任,還需要看其有沒有在服務協議當中說明。
一、網上貸款受法律保護嗎?
視情況而定。如果是正規的網貸平台,利息在國家規定利息范圍內,網上貸款則是受法律保護的。否則,網貸平台的利息高於國家規定的利息范圍,則屬於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網路貸款不還有什麼後果?
1、產生逾期費用:
逾期後系統會收取罰息,而罰息的利率一般會高於借款約定利率,如果客戶一直拖欠著不還,那逾期的時間越長,要還的就會越多,客戶的還款壓力也就會增加。
2、影響個人信用:
平台會將逾期情況上報到大數據里去,從而導致個人信用受損;而網貸合作的放款機構如果接入了央行徵信系統的話,那平台還很有可能會將逾期情況上報央行徵信,在客戶的個人信用報告里留下不良記錄,影響到客戶的個人徵信。
3、後續信貸受阻:
因為網貸之間信息大多互通,客戶之後再去其他平台辦理網貸的話,平台一旦查到客戶的大數據里有不良記錄,就很可能會拒絕批貸;還有,若逾期被上報了徵信,那客戶之後去銀行或者其他持牌消費金融公司辦理信貸業務也會因為徵信問題而受到阻礙。
三、網貸機構的違法行為有哪些?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得從事或者接受委託從事下列活動:
(一)為自己融資或者變相融資的;
(二) 直接或間接從貸款人處接受和收取資金;
(三)直接或者變相向貸款人提供擔保或者保證本息的;
(四)製作或者委託、委託第三方在互聯網、固定電話、手機等電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場所宣傳、推廣融資項目;
(五)發放貸款,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拆分融資項目期限;
(七)自行發行理財等金融產品募集資金,代理銷售銀行理財產品、券商資管產品、基金、保險、信託產品等金融產品;
(八)以打包資產、證券化資產、信託資產、基金份額等形式進行資產證券化或債權轉讓;
(九) 除法律法規及網路借貸相關規定允許外,以任何形式與其他機構投資、代銷、經紀等業務混合、綁定或代理;
(十)融資項目的真實性和盈利前景,隱瞞融資項目的缺陷和風險,以含糊不清的語言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進行虛假、片面的宣傳或者宣傳,編造或者散布虛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損害融資項目的利益。他人商業信譽,誤導貸款人或借款人。
(十一)為股票投資、場外資金配置、期貨合約、結構性產品等衍生產品的高風險融資提供信息中介服務;
(十二)從事股權眾籌等業務;
(十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禁止從事網路借貸的其他活動。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借貸雙方通過網路貸款平台形成借貸關系,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僅提供媒介服務,當事人請求其承擔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通過網頁、廣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證據證明其為借貸提供擔保,出借人請求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擔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2. 網上貸款受法律保護嗎
視情況而定。如果是正規的網貸平台,利息在國家規定利息范圍內,網上貸款則是受法律保護的。否則,網貸平台的利息高於國家規定的利息范圍,則屬於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一、網上貸款受法律保護嗎
視情況而定。如果是正規的網貸平台,利息在國家規定利息范圍內,網上貸款則是受法律保護的。否則,網貸平台的利息高於國家規定的利息范圍,則屬於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
國家支持的借貸合法利息最高是:國家規定的最高利息是不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約定的年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二、高利貸到期無力償還怎麼辦
有人認為,高利貸利息過高,不受法律保護,能不還就拖著不還,對方就算起訴到法院也沒用。但是,這種想法是錯誤的,高利貸並不是完全不受法律保護。
根據法律上明確的規定,我國的利息標准規定如下:
1、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利息,屬於合法利息,法律將會予以強制保護。
所以,即使是放高利貸,但在這個范圍內的利息,如果債務人到期不支付的,放貸機構可以積極維權,並且去發法院起訴的話,將會得到法律上的支持。
2、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利息,即屬於違法利息,法律不予保護。
如果放貸機構追還這個范圍內的利息,債務人可以積極去法院請求維權,法院將會判決放貸機構返還已支付的違法利息,並且放貸機構也不得再繼續追償未還的違法利息。
所以,如果借高利貸到期的,應該按照以下方法解決:
1、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利息,是合法債務,借貸人需要盡力償還。
2、可以起訴到法院主張利息過高部分無效,然後償還本金和合理利息給對方。
3、高利貸屬於民事糾紛,不屬於公安機關受案范圍。但是如果放貸公司在索要高利貸的過程中有威脅到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違法行為的,屬於公安機關受案范圍,應當及時報警處理。
三、民間借貸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1、借貸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從借條確定的還款之日起計算,沒有約定還款日期的,從貸款人要求借款人還款的寬展到期之日起開始計算。
2、《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3、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