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臨沂三區九縣的經濟都怎樣
1.蘭山區
2.羅庄區
3.河東區
4.沂水縣
5.郯城縣
6.莒南縣
7.費縣
8.平邑縣
9.沂南縣
10.蒙陰縣
11.臨沭縣
12.蒼山縣
⑵ 山東省委.省府 03年25號文
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縣域經濟發展的意見
魯發[2003]25號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根據今年省委工作會議和省十屆人大一次會議的部署,進一步加快縣域經濟發展,從我省實際出發,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快縣域經濟發展的戰略意義和目標任務
縣域經濟是國民經濟的基礎層次和重要組成部分。加快縣域經濟發展是實現全省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的客觀要求,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前基本實現現代化的現實需要,是堅持科學的發展觀、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解決「三農」問題的必然選擇,也是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全面提高全省綜合經濟實力的戰略舉措。改革開放以來,歷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縣域經濟的發展,採取推進縣級綜合改革、實施強縣帶動戰略、支持欠發達縣進行改革開放試點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使我省縣域經濟和社會事業有了長足發展,綜合實力和人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2002年,全省縣域經濟實現國內生產總值佔全省總量的75.5%,完成財政收入佔88%,其中地方財政收入佔45.1%,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佔72.3%,城鄉居民儲蓄存款余額佔68.9%,有15個縣(市)進入全國百強。縣域經濟已成為推動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和保持社會 穩定的重要力量,對全省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我省縣域經濟發展與先進省相比,與實現全省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目標要求相比,還有較大差距,強縣不強、弱縣較弱的問題比較突出。現階段,我們正處於加快發展的戰略機遇期,縣域經濟發展既面臨傳統優勢弱化、競爭壓力增大的嚴峻挑戰,也面臨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國際產業轉移的新機遇。建設「大而強、富而美」的社會主義新山東,順利實現「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前基本實現現代化」的戰略目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縣域經濟的發展水平。全省各級、各部門要從學習鄧小平理論,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要求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快發展縣域經濟的重大意義,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統籌規劃,開拓創新,突出重點,強化措施,實現縣域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
加快縣域經濟發展是一項艱巨的歷史任務。必須全面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用科學的發展觀統領縣域經濟發展的全局,按照省委工作會議確定的發展思路和目標任務,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幹事創業,艱苦奮斗,堅持深化改革與加快發展相結合,整體推進與重點突破相結合,政府推動與市場運作相結合,藉助外力與啟動內力相結合,經濟手段與組織措施相結合,堅持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全面增強縣域經濟的活力和競爭力,提升代化經濟結構,基本形成發達縣率先發展、中等縣加速崛起、欠發達縣跨越式趕上的新格局,全面促進縣域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全省上下要統一認識,形成合力,切實保護耕地,穩定糧食生產,抓好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千方百計增加農民的收入,加快推進農業產業化、新型工業化、經濟國際化和城市化進程。在工作指導上,突出抓好30個經濟強縣和30個經濟欠發達縣,促強扶弱帶中間,推動縣域經濟的全面發展。
全省縣域經濟發展的總體目標是,經過5年的努力,使全省縣域經濟發展速度明顯加快,經濟結構明顯優化,整體競爭力明顯增強,財政狀況明顯好轉,群眾收入明顯增加,城鄉面貌明顯改變,各項事業進一步發展,社會文明程度明顯提高,基層組織建設明顯加強。到2007年,縣域經濟實現國內生產總值比2002年翻一番,絕大多數縣(市、區)地方財政自給有餘,爭取有20個左右的縣(市)進入全國百強縣,已經進入全國百強的縣(市)要爭取位次前移。
二、切實把握加快縣域經濟發展的工作重點
1.加快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提高縣域經濟的綜合競爭力
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要深刻認識「三農」問題的重要性,切實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戰略高度,進一步增強解決好「三農」問題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扎扎實實地做好各項工作。要認真落實《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意見》(魯發[2003]6號),以增加農民收入為中心,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大力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優化優質農產品區域布局,培育壯大主導產業和區域特色產業,逐步形成具有一定規模、各具特色的優質高效農業產業區(帶)。大力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發揮龍頭企業在農村產業結構調整中的重要作用,提高農業綜合效益和農民組織化程度,促進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轉變。要大力發展切實代表農民利益的各種經濟合作組織,使農民在產前產中產後的各個環節中享受利益。適應國內外市場需求的變化,積極引導農民按標准化組織生產,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標准和檢測檢驗體系,提高農產品質量和市場競爭能力。高度重視發展農村路、水、電、醫、學,大力發展林業和畜牧業,搞好環境綠化,加強污染治理,改善農村生產生活環境。要高度重視保護耕地,保護基本農田,保護農民的切身利益。要高度重視糧食生產,改善生產條件,保護和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確保糧食安全。正確處理好調整結構與保護糧田的關系,處理好增加農民收入與糧食生產之間的關系,全面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政策,調動農民的積極性。
工業化是現代化的重要標志,是加快縣域經濟發展的主導力量。要把加快工業化進程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走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環境污染低、人力資源優勢得到充分發揮的新型工業化路子。結合膠東半島製造業基地建設,積極承接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產業轉移,發揮比較優勢,努力培植壯大支柱產業和優勢企業,提升產業層次,延長產業鏈,形成具有縣域特色的工業結構。有條件的地方,經省政府批准,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科學定位,突出特色,辦好工業園區,引導資金、人才、技術等生產要素加快向園區聚集,避免重復投資和設施浪費,使園區成為推進工業化的主要載體、高新技術的孵化區、城市建設的新區。堅決制止低水平、消耗高、浪費大、污染嚴重的項目建設。
第三產業是縣域經濟發展的重要增長點。要加快市場體系建設,繁榮城鄉貿易。積極培植生產要素市場,健全和完善適應縣域經濟發展的金融體系。充分發揮當地優勢,大力發展旅遊產業。推廣運用現代經營方式和服務技術,改造傳統服務行業,積極發展現代物流、信息咨詢、社區服務等新興產業,提高第三產業發展水平。
2.創新體制和機制,不斷增強縣域經濟的發展活力
加快縣域經濟發展要把體制改革和制度創新作為根本動力,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深化產權制度改革,加快國有資產從一般競爭性領域中退出的步伐,今明兩年基本完成縣鄉國有、集體企業改制任務,促進鄉鎮企業健康發展。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積極引導內外資參與縣域企業的改制、重組,參與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參與農業開發,為縣域經濟發展增添新的活力。認真落實國家和省關於縣鄉機構改革的有關規定,加大縣鄉行政、事業單位改革力度。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全面清理編外人員,嚴格執行行政事業單位機構和人員編制,減少財政供養人員,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提高行政效率,減輕財政負擔。深化農村稅費改革,進一步完善各項配套改革措施,嚴格治理「三亂」,切實減輕農民負擔。在保持農村土地承包關系長期穩定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規范引導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全面放開糧食市場,實現對種糧農民的直接補貼。
3.突出抓好「三個亮點」,努力提升縣域經濟發展水平
堅持對外開放,擴大招商引資,是增強縣域經濟發展後勁、提高縣域經濟發展層次的關鍵所在。要選准主攻方向,抓住日韓及歐美產業轉移的有利機遇,全方位開展與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經濟技術合作。要把招商引資作為發展縣域經濟的突出重點,以更大的膽略、更靈活的辦法,拓展招商思路,廣開招商渠道,在利用外資規模和質量上實現新的突破。要充分發揮現有優勢,大力發展加工貿易,提高加工製造能力和對外貿易水平,多元化、多渠道開拓國際市場。
民營經濟是縣域經濟最具活力的增長點。要按照省里關於進一步加快民營經濟發展的要求,消除一切制約民營經濟發展的思想障礙,廢除一切限制民營經濟發展的歧視性政策,清除一切落後的管理手段和行為,在市場准入、監督管理、發展政策上與其他所有制企業一視同仁,做到思想上放心、放膽,政策上放寬、放活,工作上放手、放開,在更多領域、更大范圍內拓展民營經濟發展空間,使民營經濟在縣域經濟中唱主角。
科技和人才是提高縣域經濟綜合競爭力的決定性因素。要充分發揮科技在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加大對先進實用技術的引進、開發和推廣力度,用先進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強化科普教育,加強科技推廣應用體系建設。堅持自主創新與有選擇引進並重,大力推進農業科技進步。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勵機制,積極探索知識、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具體措施。加強人才建設,著力培養和引進一大批在縣域經濟中用得上、留得住、能解決實際問題的各類人才。鼓勵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到基層創辦高新技術企業,或以技術入股、合作攻關等方式開展高新技術研究、應用開發和經營活動。引導和鼓勵機關幹部、事業單位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基層領辦企業。
4.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促進社會事業全面進步
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是搞好縣域經濟必須堅持的重要指導方針。要圍繞推進城鄉一體化,科學合理地利用縣域資源,最大限度地提高使用效益,增強城鎮的聚集效應和輻射帶動作用。當前,要把集中發展縣城和1-2處中心鎮作為推進城鎮化的重點,規劃好,建設好,管理好。縣城要與所在區域中心城市的發展作為一個整體來考慮,與山東半島城市群建設規劃相銜接,實現發展規劃統籌、基礎設施共享、產業互補配套和資源高效配置,形成特色突出、優勢互補、與區域中心城市相配套的衛星城。
要把統籌城鄉就業、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作為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省、市、縣三級政府每年都要安排專項資金,並引導社會力量,採取多種方式,開展對農村勞動力的職業技能培訓。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完善流動人口管理,健全完善就業服務體系和政策保障體系,促進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有序轉移。加快城鎮化進程,在城市有穩定職業和住所的農業人口,可按當地規定在就業地或居住地登記戶籍,並依法享有當地居民應有的權利,承擔應盡的義務。
加大農村社會公共事業投入,各級政府每年新增加的教育、衛生、文化事業經費主要用於農村公共事業。鼓勵外資和民間資本以各種形式進入社會事業領域。調整和優化農村中小學布局,合理配置農村教育資源,鞏固農村基礎教育,加強職業技術教育。在鞏固九年制義務教育的同時,支持各縣(市、區)辦好1-2所職業技術學校(技工學校)和2-3個重點特色專業,有條件的可興辦高級技工學校。著力抓好縣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醫療救治體系建設,積極推進農村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搞好鄉鎮衛生院和計生站等現有衛生設施的整合,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搞好計劃生育,提高人口素質,控制人口增長。有條件的地方要積極探索建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路子。
5.簡政放權,為縣域經濟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加快縣域經濟發展,需要有一個更加寬松的環境。各級、各部門都要從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出發,為支持縣域經濟發展,積極營造務實高效的服務環境、誠信法治的市場環境、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和積極向上的輿論環境。進一步建立健全權責統一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加強和完善縣級政府的社會管理權、公共服務權、市場監督權等經濟和社會管理許可權。切實精簡各類會議、文件和檢查、評比。今後,省里一般不組織大規模的評比、檢查,確保基層集中精力抓經濟工作。
擴大縣級經濟管理許可權。按照「能放都放、權責統一」和「誰投資、誰決策、誰受益」的原則,將投資項目的決策權下放給各類投資主體。除國債項目、財政預算內項目、統借統還國外貸款項目以及國家限制類項目外,其他項目不再審批。
要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實施,對各級出台的收費項目進行全面清理,凡違背國家和省現行規定的一律取消;保留的收費項目要進一步降低收費標准,並適當降低省、市集中比例。今後凡是國家沒有明確規定的,省里原則上不再出台新的收費項目。
全省各類金融機構要為縣域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金融環境。要加大對縣域投資主體的接信額度,各金融組織在市、縣(市、區)設立的分支機構在當地吸收的資金(含郵政儲蓄),應主要用於支持縣域經濟的發展。人民銀行要繼續發揮支農再貸款的政策導向作用,積極引導農村信用社發放農業貸款。農村信用社改革要堅持為「三農」服務的宗旨,按照國家改革試點的要求,探索建立適合自身特點的農村金融組織,發揮其在縣域經濟發展中金融主力軍的作用。在民間借貸比較活躍的地區,允許貸款利率浮動。對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利率不上浮。創新信貸方式,開展多種形式的金融服務。積極支持市、縣(市、區)按市場運作方式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推動銀企合作。省企業信用擔保業務、省高新技術投資要向發展縣域經濟傾斜。
進一步完善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門領導班子地方黨委協管機制,省垂直管理部門在縣(市、區)、鄉(鎮)的延伸機構黨的關系實行屬地管理,其領導幹部的任免,主管部門要事先徵求並充分尊重所在縣(市、區)、鄉(鎮)黨委的意見。服務、支持地方經濟發展是垂直管理部門的基本職責。垂直管理部門要自覺接受地方黨委、政府的領導,地方黨委、政府要支持垂直管理部門依法行政,做好本職工作。
6.努力維護社會穩定,為縣域經濟和各項社會事業發展創造更加寬松的環境
穩定是改革、發展的前提和保證,是推進縣域經濟社會事業發展的重要基礎。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維護社會穩定的極端重要性,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大力加強政治、經濟、社會領域的穩定工作。要按照「重心下移,強化基層,落實責任」的方針,抓基層、抓基礎、抓隊伍,明確責任,落實任務。要及時排查調處化解各種矛盾。本著抓早、抓小、抓苗頭的要求,及時發現矛盾和問題,力求把問題解決在基層和萌芽狀態。要大力推進「平安山東」建設。扎實有效地開展「平安市」、「平安縣」、「平安鄉鎮」、「平安村莊」等建設活動,使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強化治安防範體系建設,完善預警機制和突發事件處置預案,防止影響全局事件的發生。堅決打擊敵對勢力、敵對分子的滲透破壞活動,打擊各種刑事犯罪和嚴重經濟犯罪活動。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和保障措施,防止重大惡性事故發生,保障國家和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7.加強縣鄉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為加快縣域經濟發展提供有力保證
要以提高素質、優化結構、改進作風和增強團結為重點,切實把縣級領導班子建設成堅持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堅強領導集體,努力培養造就一支甘於奉獻、勇於拼搏、求真務實、能夠帶領群眾致富奔小康的幹部隊伍。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弘揚幹事創業的進取精神,把政治可靠、德才兼備、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幹部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特別要選准配強縣(市、區)、鄉(鎮)黨政正職。進一步優化領導班子結構,提高班子中熟悉經濟工作成員的比例。要督促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充分發揮黨組織在帶領群眾奔康致富中的戰斗堡壘作用。保持領導班子的相對穩定,領導班子成員原則上要任滿一屆。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加強和改進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經常性考察,把考察結果作為領導幹部選拔任用、職務級別調整以及獎懲的重要依據。對全省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實行一年一考核,對實績特別突出的縣(市、區),每年由省給予獎勵,5年進行一次表彰。對工作不力的,及時進行調整。
對於特別優秀的國家公務員,經考核批准,可提前晉級。
從2004年起,縣(市、區)、鄉(鎮)兩級財政要按國家規定標准將鄉鎮編制內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工資足額列入預算,並保證及時發放。工資發放確有困難的,由省、市兩級財政通過轉移支付逐步幫助解決。
三、推動經濟強縣增創發展新優勢
經濟強縣是全省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是區域經濟發展的龍頭。確定30個基礎條件好、經濟實力強、帶動作用大的縣為全省經濟強縣。經濟強縣要放眼國際經濟發展全局,立足自身優勢,瞄準全國先進水平,放開手腳抓發展,能搞多快搞多快,在全省率先全面實現小康,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30個經濟強縣發展的指導目標為,以2002年為基數,到2007年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速度高於全省平均水平3個百分點以上,二三產業的增加值佔GDP的比例達到93%以上,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速度明顯高於全省平均水平,地方財政收入年均增長速度高於全省平均水平5個百分點以上。
1.賦予經濟強縣更大的發展自主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的指導下,經濟建設項目的投資決策權由投資主體自主決定。在規定的編制總數范圍內,經濟強縣可根據實際需要,自主調整、設置縣級行政機構,不要求上下對口。
2.擴大經濟強縣的分配自主權。經濟強縣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物價指數和財政增長情況,經報批可以酌情減免農業稅,加大重點企業扶持力度,提高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收入水平。
3.省里在安排建設用地使用指標分配上向經濟強縣傾斜。
4.將經濟強縣的縣城駐地、經國家和省批准建設的重要園區納入全省高速公路建設網路規劃,加快建設步伐。
5.鼓勵經濟強縣進一步加大利用外資力度,大力發展外向型經濟。對實際利用外資和出口總額達到一定規模的,按不同檔次由省、市給予獎勵。
6.簡化出國審批手續。對符合條件的企業人員實行一次審批、一年內多次出國有效的辦法。省、市主管部門要積極創造條件,為縣級領導幹部和有關人員出國考察、招商引資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務。
7.對經濟強縣實行動態管理,一年一考核,三年一調整。
四、加大扶持力度,幫助欠發達縣快速發展
加快欠發達縣發展,是欠發達縣廣大人民群眾的強烈期盼,是促進全省經濟協調發展、實現共同富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環節,是各級黨委、政府的重大政治責任。選擇30個經濟基礎相對薄弱、發展潛力大的欠發達縣給予重點幫扶。欠發達縣要注意防止和克服畏難情緒,解放思想,振奮精神,選准路子,著力抓好資金、人才、項目的引進和勞動力、產品輸出,實現經濟的跨越式發展。30個欠發達縣(以下簡稱欠發達縣)發展的指導目標為,以2002年為基數,到2007年國內生產總值、固定資產投資、地方財政收入、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速度力爭接近或達到全省平均水平,二三產業的增加值佔GDP的比例達到85%左右。
1.在國家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的指導下,欠發達縣實行更加開放。靈活的政策,營造適合欠發達地區特點的發展環境,探索適合自己發展的路子。
2.省、市財政轉移支付要進一步加大向欠發達縣傾斜的力度,並制定相應政策,增強其自身造血功能。從2003年起5年內,欠發達縣按現行財政體制,每年繳入省、市財政的企業所得稅、營業稅收入比上年增長部分,由省、市財政全額返還。
3.國家和省對交通、通信、能源、環保、流通、旅遊、農業、林業、水利和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投資重點向欠發達縣傾斜。
適當降低欠發達縣重點項目的縣級配套資金比例。
4.鼓勵欠發達縣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從2003年起5年內,對引進省外項目的,按實際到位資金和形成的固定資產,由省、市財政對有功人員給予獎勵。
5.省和有關市、縣、大企業共同出資設立省級擔保資金,今年內達到3億元規模,今後5年每年按一定比例逐年增加,專項用於支持欠發達縣重點經濟建設項目的貸款擔保。
6.制定實施穩定和吸引人才的優惠政策,鼓勵和引導各類專業技術人才以多種方式向欠發達縣流動。穩定欠發達縣現有人才,為其發揮才能、幹事創業提供有利條件。鼓勵留學回國人員和國內本科以上優秀畢業生到欠發達縣工作,根據本人意願,其人事關系可放在省、市人才交流中心。從2003年起5年內,到欠發達縣工作的留學回國人員,其工資由省財政給予一定補助;到欠發達縣工作的本科以上優秀畢業生,其工資由欠發達縣所在市財政給予一定補助。
7.積極支持欠發達縣開展多種形式的勞務培訓和勞務輸出。加大對欠發達縣職業培訓的扶持力度,支持欠發達縣每縣辦好1-2所職業中專或1-2所職業技術學校,所需費用由省里給予一次性補助。省安排一定資金用於欠發達縣勞動力市場建設,發展勞務輸出組織,建立健全管理服務體系,擴大欠發達縣勞務輸出規模。今後5年內,每個欠發達縣每年轉移農村勞動力佔全部農村勞動力的比例要達到3%以上。省內大中城市招用外地工人要優先安排欠發達縣輸出的勞動力。
8.支持欠發達縣大力開拓國內外市場。從2003年起5年內,國家和省組織的重大展銷會、展覽會,優先推薦、安排欠發達縣參加,所需攤位費由省、市兩級財政給予支持。
9.省、市共同安排專項資金支持欠發達縣中小學危房改造、鄉鎮中心衛生院建設。幫助欠發達縣的每個鄉鎮發展一所重點中小學,並加大對基礎教育的扶持力度,徹底解決九年制義務教育學生的輟學問題。大中城市教師、醫生下鄉服務,對口支援農村教育、衛生工作,優先安排到欠發達縣。
10.欠發達縣經批准可以進行以公開選拔的方式確定政府領導班子成員人選的試點。
11.省級領導與欠發達縣建立聯系制度。由省里統一組織力量聯系欠發達縣,進行調查研究,指導欠發達縣工作。
省直有關部門分別幫扶1個欠發達縣,由1名副廳級幹部帶隊,組成強有力的工作組,一幫5年。
12.加大幹部交流力度。從省直有關部門選調部分德才素質好、文化層次高的年輕幹部到欠發達縣掛職。從省直部門和其他地區到欠發達縣交流任職的,工資及福利可仍在原所在地發放。
13.30個經濟強縣與30個欠發達縣對口幫扶,開展經濟協作,興辦合作項目。制定優惠政策引導東部地區向欠發達縣進行產業轉移,尤其是興辦農副產品深加工和勞動密集型產業。
經濟強縣要積極接收欠發達縣幹部培訓學習和掛職鍛煉。
14.由省、市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在省、市黨校和行政院校專門開設針對欠發達縣的縣、鄉黨政領導幹部培訓班,5年內輪訓一遍,所需經費由省、市兩級財政承擔。
五、加強對縣域經濟發展工作的領導
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調查研究,制訂切實可行的政策措施,解決好縣域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建立有效的領導協調機制,省里成立全省縣域經濟發展領導小組,指導全省縣域經濟的發展。從有關部門選調精幹人員組成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強化責任,嚴格考核。各市黨委、政府及省直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意見的要求,盡快制訂具體的實施方案和落實措施,各縣(市、區)要嚴格落實工作目標責任制,明確任務,落實責任,一抓到底,干出成效。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有關力量,對30個經濟強縣、30個欠發達縣未來5年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的目標任務,逐縣進行測算,並制定相應的考核指標體系,跟蹤考核,督促檢查。要加強對縣級領導班子廉潔勤政建設情況的監督檢查,建立健全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杜絕統計數字虛報瞞報、弄虛作假和違法亂紀行為的發生。
附:
1.30個經濟強縣名單
2.30個欠發達縣名單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
30個經濟強縣名單
榮成市 文登市 鄒城市 龍口市 臨淄區 膠州市
壽光市 膠南市 即墨市 章丘市 招遠市 兗州市
萊州市 歷城區 平度市 淄川區 周村區 蓬萊市
肥城市 萊西市 諸城市 新泰市 桓台縣 乳山市
曲阜市 萊陽市 廣饒縣 滕州市 鄒平縣 青州市
附件2:
30個欠發達縣名單
武城縣 寧津縣 莒南縣 平原縣 陵 縣 平邑縣
費 縣 無棣縣 東平縣 嶧城區 惠民縣 沂南縣
蒼山縣 東阿縣 梁山縣 汶上縣 嘉祥縣 莘 縣
陽信縣 慶雲縣 山亭區 曹 縣 東明縣 鄆城縣
冠 縣 成武縣 單 縣 巨野縣 定陶縣 鄄城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