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貸款股東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公司貸款股東是否需要承擔責任具體如下:
1、如果企業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以其出資的份額承擔有限責任,若股東已經按股東協議全部出資全部出資到位,則不需要承擔責任;
2、如果股東在企業貸款過程中做出擔保,則需要承擔擔保的責任。如果企業不能正常還款,那做出擔保的股東需要承擔起償還的責任。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上述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上述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B. 公司貸款實際控制人需承擔什麼責任
實際控制人,簡言之逗頌帆,就是實際控制上市公司和其他企業、機構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雖然從表面上來看,實山雹際控制人並非公司的股東,但實際上其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對上市公司的行為進行支配和控制。結合公司法、相關行政法規及文件的規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被認定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1)為持有上市公司50%以上股份的控股股東;(2)可以實際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30%以上;第三通過實際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能夠決定公司董事會半數以上成員選任;(3)通過實際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足以對公司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雖然從表面上來看,實際控制人並非公司的股東,但事實上其在公司仍享有權利,而且這種權利往往對公司的發展具有決定意義。根據「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法律也賦予了實際控制人相應的義務。從刑法的角度來看,實際控制人可能成為多種犯罪的主體而承擔刑事責任。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條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一)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二)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櫻彎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三)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四)關聯關系,是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的關系,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系。但是,國家控股的企業之間不僅因為同受國家控股而具有關聯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