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貸款詐騙罪的立案標准八種
貸款詐騙罪的立案標准:1. 為騙取貸款,向銀行或金融機構工作人員行賄,數額較大的;
2.揮霍貸款或者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致使貸款到期無法償還的;
3.隱匿貸款去向,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
4.提供虛假擔保申請貸款,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
5.假冒他人名義申請貸款,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
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