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信託貸款與委託貸款有什麼不
信託貸款與委託貸款的運作方式存在差異。
信託貸款由信託公司辦理,信託機構在國家規定的范圍內,利用信託存款等自有資金,自主審定單位和項目,提供貸款服務。
相比之下,委託貸款則由銀行辦理,資金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提供,銀行根據委託方的指定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條件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回收。
信託貸款與委託貸款在貸款對象和用途上也有所不同,信託貸款對象和用途由信託機構自主選定,而委託貸款則由委託人指定。
在管理層面,委託貸款的管理較為寬松,與銀行貸款管理相對比,信託貸款則受到更嚴格的管理。
綜上所述,信託貸款與委託貸款在辦理主體、貸款對象與用途、以及管理方式上存在顯著區別,理解這些差異有助於在實際操作中做出更合適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