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個人銀行貸款用於公司經營入賬
個人從銀行貸款投資到小貸公司獲取收益是違法嗎?
不合法。
我國貸款通則規定:
借款人不得用貸款從事股本權益性投資,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不得用貸款在有價證券、期貨等方面從事投機經營。
簡單來說,貸款資金用於投資入股,炒股等都是不合法的。同時貸款合同裡面也有相應規定。銀行在貸款盡職調查時也會詳細了解貸款的具體用途。如隱瞞貸款用途,是需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
關於個人名義貸款用於公司經營
以您個人名義向銀行申請貸款,用於公司經營,就叫做個人經營性貸款,是以您個人名義申請,公司經營性收入作為還款來源。
這筆貸款的要求就是您是公司法人或股東,也可以是實際控制人(需公司提供證明並且全體股東和法人簽字)該公司正常經營即可。
銀監會有規定30萬以上要受託支付,就是錢不會直接打到您的賬戶上,而是打到跟您公司有合作的上下游公司,這是唯一的監管。
銀行跟司法部門是沒有直接關聯的,只要您正常還款,銀行就不會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所以沒有法律上的障礙。
拓展資料:
1、「經營」在「管理」的外延之中。通常按照企業管理工作的性質,將營銷生產稱作「經營」,之外的管理內容稱為「管理」。
企業培訓師王軍恆對經營和管理可以這樣理解,企業運營都會包括經營和管理這兩個主要環節,經營是指企業進行市場活動的行為,而管理之企業理順工作流程、發現問題的行為。
經營管理是相互滲透的,我們也經常把經營管理放在一起講,實際情況也是經營中的科學決策過程便是管理的滲透,而管理中的經營意識可以講是情商的體現。把經營和管理嚴格區分開來是誤區,也是務虛的表現。
2、經營是對外的,追求從企業外部獲取資源和建立影響;管理是對內的,強調對內部資源的整合和建立秩序。經營追求的是效益,要開源,要賺錢;管理追求的是效率,要節流,要控製成本。經營是擴張性的,要積極進取,抓住機會,膽子要大;管理是收斂性的,要謹慎穩妥,要評估和控制風險。
經營與管理是密不可分的。經營與管理,好比企業中的陽與陰,「他」與「她」,必須共生共存,在相互矛盾中尋求相互統一:光明中必須有陰影,而陰影中必須有光明;經營與管理也相互依賴,密不可分。忽視管理的經營是不能長久,不能持續的,掙回來多少錢,又浪費掉多少錢,「竹籃打水一場空」,白辛苦。
3、經營是龍頭,管理是基礎,管理必須為經營服務。企業要做大作強,必須首先關注經營,研究市場和客戶,並為目標客戶提供有針對性的產品和服務;然後基礎管理必須跟上。只有管理跟上了,經營才可能繼續往前進,經營前進後,又會對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所以,企業發展的規律就是:經營-管理-經營-管理交替前進,就象人的左腳與右腳。如果撇開管理光抓經營是行不通的,管理扯後腿,經營就前進不了。相反的,撇開經營,光抓管理,就會原地踏步甚至倒退。
關於以個人名義貸款,企業用的問題?
1個人貸款用作企業經營是可以的,有相應的產品,而且貸款成數可以做到評估值的8成,股東也可以,一般只看公司章程。
2所以沒問題,除非你是用企業的資產做貸款,當然有委託就可以了。
個人名義到銀行借款用於企業怎麼做分錄,支付利息公司怎麼做分錄
1、個人借款銀行所對的債務人是個人,簽約是個人與銀行,所以這一過程就不用記帳,屬企業主體外部的業務。
2、個人
以個人名義貸款給公司用,銀行直接付給供應商,還貸款的利息怎麼做賬
借:財務費用,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企業法人或股東等人以個人名義向銀行貸款,然後把這筆款項用於企業生產經營。雖然資金是為企業經營活動使用的,但並不是企業向銀行借款,且銀行貸款利息是向該借款個人收取,貸款本息由企業支付給個人,再由個人歸還銀行,實質上是個人向銀行借款再轉借給企業。
關於企業向個人借款利息的稅前扣除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第6條規定,"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於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該公司向個人借款的利息如果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支付的,可以全額在稅前扣除,如果高於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應該進行納稅調整。對於利息,應視借款用途確定是作為財務費用處理還是資本化,一般流動資金借款利息是作為財務費用處理的。利息入賬須提供發票,發票可由出借人向稅務局申請代開。個人取得利息應該對取得的利息繳納營業稅及附加並繳納個人所得稅。
公司法人以個人名義貸了款,會影響到公司以後貸款嗎?
公司法人以個人名義貸了款,是存在會影響到公司以後貸款的可能性的,但對於公司本身而言影響不是特別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另外,也要看你公司性質決定。如果是小企業公司法人,以個人名義增加負債,那麼現在在金融實踐中,會成為金融機構考察的一個要素。法人的個人徵信如果出現嚴重不良,那肯定是有影響的。當然,如果信用狀況好的話,以後公司更好貸款。實際上,銀行處理個人貸款及處理公司貸款的部門各自為政,就算同一家銀行也基本不存在互相交叉徵集客戶資信狀況的情況出現,只要你在個人徵信系統上沒有不良記錄,對你的企業貸款一點影響都沒有。最後,由於公司法人貸款相較於個人貸款來說,具有貸款額度高、期限長等特點,金融機構也更願意向有更多擔保方式的公司法人提供借款。不過,公司法人貸款應滿足一定的條件,並且應提供充足的資料。
所以公司法人申請貸款需具備的條件如下:
1.須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設立,登記注冊,持有營業執照;
2.實行獨立經濟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3.有一定的自有資金;
4.遵守政策法令和銀行信貸.結算管理制度,並按規定在銀行開立基本賬戶和一般存款賬戶;
5.產品有市場;
6.生產經營要有效益;
7.不擠占挪用信貸資金;
拓展資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對外簽訂合同,承諾履行一定義務,該義務應該由其所在公司承擔,而不是由該個人承擔。所以,企業的貸款由企業來償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個人是不承擔償還責任,當然前提是企業沒有虛假出資、抽逃資金、轉移資產等違法行為,而且法人代表沒有進行個人擔保,否則企業的股東或法定代表人可能要承擔相應責任。
B. 個人從銀行貸款放在投資公司犯什麼法
根據《貸款通則》的規定,貸款必須有明確的用途,且需專款專用。如果貸款被用於非指定用途,如投資,銀行有權拒絕貸款。然而,若借款人通過虛假信息或隱瞞事實欺騙銀行獲取貸款,則屬於騙貸行為。這種行為不僅違背了貸款的初衷,還會導致銀行的資產面臨風險。
一旦被認定為騙貸,銀行有權採取一系列措施,包括但不限於提前收回貸款,並對借款人施加高於原定利率的懲罰性利息。同時,銀行還可以向借款人追討因此產生的額外費用和損失。在這種情況下,借款人不僅會面臨經濟上的壓力,還可能面臨法律上的制裁。
更為嚴重的是,騙貸行為可能會被認定為非法集資或詐騙,這將使借款人面臨更嚴厲的法律懲罰。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非法集資或詐騙行為可能構成犯罪,借款人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面臨刑事處罰,包括但不限於罰款、拘留,甚至監禁。
因此,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借款人應當嚴格遵守貸款協議,確保貸款資金用於約定的用途。同時,借款人應當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了解相關法律法規,避免陷入法律糾紛。
此外,銀行也有責任加強對貸款申請的審核,確保貸款資金的合理使用。銀行應當建立健全的風險控制機制,加強對借款人的信用評估,防止騙貸行為的發生。
總之,貸款資金的專款專用不僅是貸款協議的要求,更是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借款人和銀行都應當嚴格遵守這些規定,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避免法律風險。
C. 一個朋友從銀行貸款,然後他說貸款必須打到公司賬戶,然後借用我的公司賬戶.這種情況有法律依據么
是做的經營貸款,貸款人提供抵押物,銀行要求付給供貨商,所以才會到第三方賬戶的,無奈之舉。所以無風險。
現在銀行信貸額度最高在50萬左右(稅貸除外)像這種150萬額度的都是個人經營性貸款,就是所謂的抵押貸款。用途就是用於經營,錢必須打到合作商賬戶。每家銀行都這樣,打到朋友賬戶,肯定是因為這個朋友有營業執行,而且經營范圍與貸款本人營業執行對口。
貸款人需要現金(可能是買房或炒股等),但銀行有規定,所以只能以經營貸的形式貸出,這就需要把貸款打給經營活動的第三方(指合同中的收款方)。其實銀行明知貸款用途,只求手續上無明顯問題,以免被銀監處罰而已。
拓展資料:
銀行貸款基本條件
1、在貸款銀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年齡在65周歲(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 能力的中國公民。
2、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無不良信用記錄。
4、能提供銀行認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擔保。
5、有明確的貸款用途,且貸款用途符合相關規定。
6、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銀行貸款的還款方式
1、等額本息還款:即貸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採用按月等額還款的一種方式。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多數銀行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都採用了這種方式。這種方式每月的還款額相同。
2、等額本金還款:即借款人將貸款額平均分攤到整個還款期內每期(月)歸還,同時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還款日間的貸款利息的一種還款方式。這種方式每月的還款額逐月減少。
3、按月付息到期還本:即借款人在貸款到期日一次性歸還貸款本金〔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貸款適用〕,貸款按日計息,利息按月歸還。
4、提前償還部分貸款:即借款人向銀行提出申請,可以提前償還部分貸款金額,一般金額為1萬或1萬的整數倍,償還後此時貸款銀行會出具新的還款計劃書,其中還款金額與還款年限是發生變化的,但還款方式是不變的,且新的還款年限不得超過原貸款年限。
5、提前償還全部貸款:即借款人向銀行提出申請,可以提前償還全部貸款金額,償還後此時貸款銀行會終止借款人的貸款,並辦理相應的解除手續。
6、隨借隨還:借款後利息是按天計算的,用一天算一天息。隨時都可以一次性結清款項無須違約金。
D. 銀行貸款會打電話到公司詢問嘛一般問什麼問題
一般來說銀行貸款會打電話到公司詢問,主要是求證你的收入,主要詢問的內容有下面幾點:
確認公司有沒有你這個職員,這點是銀行打電話的一個必然問題;
銀行一般會詢問你的公司,你具體的工作年限;
銀行會詢問你在公司的職位,以及這個職位的具體工作的情況;
銀行會詢問你的收入,同時會問道你收入的具體分類;
銀行貸款回訪電話,還會詢問你自己填寫的表單上的問題,確認是不是屬實。
上面的幾個詢問一般是銀行的詢問內容,不會超過這個范圍,另外我需要和大家說明的是銀行電話回訪率並不是100%的,而是隨機的可能性比較大,最主要的是銀行詢問的貸款人一般是小公司的居多下面幾個情況會銀行詢問的可能性較大:
銀行對借款人資料有疑問,或者覺得借款人的資料不是很完善,這樣的情況下肯定會回訪;
銀行會選擇一部分借款人進行抽查回訪,這個回訪沒有任何的條件限制,抽到的人就要接受回訪。
綜合上面的情況,我們就可以知道銀行會不會回訪到你,這點是不確定的,不過銀行最終審核結果,肯定會告知的借款人,這點也是肯定的事情。貸款的銀行電話,如果出現問題,那麼貸款就基本沒有希望,所以銀行的電話回訪很重要,一定要配合好銀行做調查。
E. 法人個人貸款打到公司賬戶如何做會計分錄
法人由於資金不足等原因向銀行貸款,將這筆貸款轉入公司賬戶時,一般設置庫存現金科目、其他應付款科目進行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法人個人貸款,然後把款轉入公司賬戶如何做會計分錄?
借: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二級明細為法人姓名
那麼如果是公司向銀行貸款: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長期貸款計入長期借款)
銀行存款是什麼?
銀行存款是儲存在銀行的款項,是貨幣資金的組成部分。銀行存款主要包括:結算戶存款、信用證存款、外埠存款等。
銀行存款為資產類科目,核算企業存在銀行結算戶的款項。期末余額一般出現在借方,表示公司銀行存款的增加。特殊情況下,余額也可能在貸方出現,這時候表示公司存在未達賬項,要通過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調整,也需要檢查是否記錯(如方向記反、支出重復記錄等情況)。
其他應付款包括什麼?
其他應付款包括應付租入包裝物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的經營租入固定資產的租金、無形資產的租金、應付的罰款、滯納金、違約金等。其他應付款是指企業除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預收賬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交稅費、應付利息、應付股利等經營活動以外的其他各項應付、暫收的款項,如應付經營租賃固定資產租金、存入保證金等。
F. 個人貸款了,想讓銀行把錢打到我司賬戶,然後再取走,那麼我們公司承擔什麼風險
個人貸款,銀行按照受託支付打款,就是說為什麼銀行要打到一個公司賬戶里了;一般來說個人貸款是有具體用途的,就是個人和你公司有交易合同,就是你說的你們公司以采購為由,銀行將個人的貸款直接支付給你們。銀行付錢過來不算是你們的貸款,公司和個人簽訂相應交易合同,若涉及開發票交稅費的事情,讓個人給你們公司以其他形式承擔就行。
G. 老闆以個人名義向銀行貸款80萬,又把80萬存入公司賬戶了,他讓我每月往他賬戶打5000,銀行好從他賬戶扣利息
很明確的告訴你,你的貸款利息是不允許稅前扣除的,首先你的老闆是以個人名義借的錢,雖說打入公司賬戶供公司使用,但是貸款所發生的利息不允許稅前扣除,除非你老闆和公司簽訂借款合同,並且你老闆要到稅務局開具發票。
如果上述你老闆同意的話,你就可以做賬了。收到借款時 借 銀行存款80萬 貸其他應付款80萬 你每月還得時候 借其他應付(5000-利息) 借財務費用:利息(拿到發票時,未拿到借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5000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0]84號)第三條規定:「納稅人申報的扣除要真實、合法。真實是指能提供證明有關支出確屬已經實際發生的適當憑據;合法是指符合國家稅收規定,其他法規規定與稅收法規規定不一致的,以稅收法規規定為准。」
上述情況,企業向個人借款,向其支付利息,取得的收據不能作為稅前扣除的適當憑據,因此,所發生的費用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企業可要求個人到稅務機關代為開具發票,取得正規發票,方可按規定在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