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邯鄲市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是怎樣的
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流程
(一)、提取咨詢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服務窗口(房地產交易大廈二樓)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的咨詢服務工作。
提取公積金咨詢主要內容:
1、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具備的條件。
2、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供的資料。
3、提取住房公積金應填寫的表格。
(二)、職工申請
1、職工到單位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服務窗口(房地產交易大廈二樓)領取《邯鄲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和《邯鄲市住房公積金支取清冊》。
2、單位經辦人核實職工提取公積金所需資料,按規定填寫表格。
3、單位經辦人或職工將填好的表格及所需資料送達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房地產交易大廈二樓)受理。
(三)、提取受理
1、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人員應認真審查職工或單位經辦人送來的提取資料。
2、申請資料經審查不合格的,受理人員應提出明確意見並退還申請資料,待符合提取條件或資料完備後再予以受理。
(四)、資格審查
1、初審
初審人員負責對住房公積金提取資料進行調查核實,並在審批表上簽署意見,初審內容包括:
(1)審查提取職工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2)審查職工提取的資料是否齊全。
(3)確定職工購房償還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金額。
2、處長審批
中心二處處長審查復核資料的完整性和初審意見的合理性,並簽署審查意見。
(五)、金額核實審查
中心一處負責核實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金額,經審查提取金額和個人帳戶余額一致的,一處審查人員應簽署意見並加蓋印鑒;不一致的,退回中心二處,由二處受理人員通知單位經辦人或職工本人,無誤後再重新受理。
(六)、送達受理窗口
中心二處經辦人員將已審批的申請資料送達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服務窗口(市房地產交易大廈二樓)後,由單位經辦人或職工領回,由單位經辦人填寫《邯鄲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並加蓋預留在開戶行的印鑒。連同已審批的《邯鄲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和《邯鄲市住房公積金支取清冊》到該單位住房公積金開戶行提取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