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轉讓後貸款還和原股東有關系嗎轉讓公司貸款
公司貸款後可以轉讓嗎
公司轉讓,一般指的是公司股權的100%整體轉讓,也就是股東變了,也有可能會涉及改名,但作為公司的主體依然存在,一般不影響與銀行或金融機構之間的貸款合同的履行。法律並沒有禁止有貸款未清償的公司進行股權變更。但需要注意以下兩點:一、目前多數銀行或金融機構在給公司發放貸款時會要求公司股東以個人財產為貸款擔保,公司股東發生變化,原擔保人的擔保義務並不因為其不再擔任公司股東而發生變化,也就是說原股東仍然承擔保證責任,而貸款方通常也不會同意公司變更擔保人的請求。二、有的貸款合同中會約定禁止公司股東變更的條款,在此情況下,公司如果轉讓,可能導致該筆貸款被提前收回。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股權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中介說轉讓公司貸款是真的嗎
中介說轉讓公司貸款是假的。根據查詢相關的息:目前市場上轉貸的產品基本都是以房產抵押形式的經營貸款。最近幾年隨著金融機構踐行政府脫虛向實,服務中小企業的方針,開始逐步放鬆小微企業抵押貸款要求及門檻。
公司轉讓貸款一並轉讓嗎
公司貸款後可以轉讓。但轉讓人必須如實告知對方公司的貸款情況,與對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轉讓協議。轉讓後的公司債權、債務,一般都由受讓人承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條公司合並可以採取吸收合並或者新設合並。
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並,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並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並,合並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條公司合並,應當由合並各方簽訂合並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並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第一百七十四條公司合並時,合並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並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公司轉讓之後,下家貸款還不上會追責到我這嗎
不會。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沒有連帶責任,公司轉讓後,法定代表人發生了變更,原法定代表人對公司以後的經營不承擔責任。公司股權轉讓了就是債權債務被受讓人接受了,今後公司的債權債務與你無關。
公司轉讓是指,一家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將其經營活動的全部(包括所有資產和負債)或其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轉讓給另一家企業(以下簡稱接受企業),以換取代表接受企業資本的股權(包括股份或股票等),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東以其經營活動的全部或其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向股份公司配購股票。
關於轉讓公司貸款和公司轉讓後貸款還和原股東有關系嗎?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❷ 轉讓不良貸款是什麼
轉讓不良貸款是一種金融交易行為。
詳細解釋如下:
一、不良貸款的定義
不良貸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照貸款協議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償還的貸款。這些貸款存在違約風險,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因此可能面臨資金損失。不良貸款通常包括逾期貸款、呆滯貸款和呆賬貸款。
二、轉讓不良貸款的概念
轉讓不良貸款是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將其所持有的不良貸款資產通過一定的方式轉讓給其他投資者或專業機構的行為。這種轉讓可以是整體打包轉讓,也可以是單筆貸款的個別轉讓。其目的是迅速實現資產變現,減輕自身的風險承擔,同時引進其他投資者或專業機構來管理和處置這些不良貸款。
三、轉讓不良貸款的方式
轉讓不良貸款通常採取資產證券化的方式,將不良貸款資產組合成資產池,然後通過發行資產支持證券的方式出售給投資者。此外,也可以通過拍賣、招標等方式進行轉讓。轉讓市場通常是較為專業的金融交易市場,參與者包括各類金融機構、投資者和資產管理公司。
四、轉讓不良貸款的意義
轉讓不良貸款對於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而言,是一種有效的風險管理手段,能夠迅速回收部分資金,減輕壞賬壓力。對於投資者和資產管理公司來說,購買不良貸款並進行處置,也是一種獲取收益的方式。同時,這種交易行為也有助於提高金融市場的流動性,促進金融資源的優化配置。
總的來說,轉讓不良貸款是金融市場上一種常見的資產處置方式,對於參與各方都有著積極的意義。
❸ 小額貸款公司債權轉讓合法嗎
法律分析:小貸公司債權轉讓一般是合法的。債權人通知債務人後可轉讓債權,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通知債務人後可轉讓債權,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當事人同意的除外。
❹ 小貸公司債權轉讓是否合法
一、小貸公司 債權轉讓 是否合法? 小貸公司債權轉讓一般是合法的,根據規定, 債權人 通知 債務人 後可轉讓債權,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但是如果小貸公司把它放貸形成的債權通過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進行債權轉讓的話,是法律所不允許而構成違法的。 虛假債權轉讓的表現形式有以下幾種 (一)不良資產剝離前已受清償。剝離前債務人確已向銀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某種情況下,如法院已執行,但由於銀行自身的失誤未能核銷,以致將本已受清償的債權轉讓。受讓人發現後形成糾紛。 (二)不良資產剝離前變汪毀現 抵押 物或扣押物。債權設定有 抵押權 ,或債務人同意以物抵債,銀行通過對物的處置變現實現了部分債權。僅如此,與第1種類型並無不同,實踐中的情況是:由於銀行在變現時,大多與債務人未再訂立合同,故受讓人往往並不按銀行實際變現數額來請求,而是按抵押物所擔保的全部債權來認定虛假債權數額。在債務人同意以物抵債的情況下,受讓人則主張銀行接受了以物抵債,如未明確約定按變現價值確定抵債數額,則應視為是對全部債之沖抵。雙方就此意見分歧引起糾紛。 (三)真債權假合同。銀行在轉讓債權時,債權是真實存在的,但因 借款合同 等手續欠缺而偽造合同等借款手續。受讓人行使權利時,債務人不予認可,或即使銀行提供 證據 證明債權真實存在的,受讓人以與轉讓的合同非同一筆債權之由而要求銀行承擔責任而形成糾紛。 (四)新貸還舊貸。銀行已通過新貸還舊貸的方式變更合同,但轉讓時失誤將舊貸手續作為債權依據交付,或舊貸手續本不規范,在審計檢查活動中為掩蓋不規范貸款,自行劃轉資金還舊貸,但未訂立新的合同,轉讓時仍將原手續作為債權依據。受讓人受讓債權後,以手續所表明的債權已清償之由對銀行提起 訴訟 。 二、 債權債務 承繼證明的法律依據 1.《 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第六十七條6868法人合並的,其權利和義務由合並後的法人享有和承擔。 法人分立的,其權利和義務由分立後的法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 債務 ,但是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公司登記管理條例》(2005年12月18日修訂)第39條規定:因合並、分立而存續的公司,其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申請變更登記;因合並、分困寬備立而解散的公司,應當申請 注銷登記 ;因合並、分立而新設立的公司,應當申請設立登記。 公司合並、分立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後申請登記,提交合並協議和合並、分立決議或者決定以及公司在報紙上登載公司合並、分立公告的有關證明和 債務清償 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法律、行政 法規 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合並、分立必須報經批準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安全審查制度的通知》 綜上所述,現在由於公民少部分人對少量資金的需求而在銀行等機構不能得到滿足,就衍生而出許多民間的公司通過其特有的資金資源為公民提供了借貸的途徑,而小貸公司因此而獲得的債權應當屬於公司的財產而被允許在日常的交易中發生債權轉讓巧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