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寫了借條是否還算是非法佔有
1、「知道自己暫時還不出錢的(並不是一直還不出),但是還是虛構了事實問別人借錢,並寫下借條,這樣的行為算是詐騙嗎?」:不是。只要他不是在借錢開始時就抱著永遠不想還的想法,就沒有非法佔有目的、也就不構成詐騙。
2、「但不是寫了借條了嗎?並不是非法佔有啊,又不是不還他,只是暫時還不出,先借了別人的錢,過段時間再還而已」:是不是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與是否打了借條無關:即使有借條,但如果他從借錢時起就有永遠不還的想法和跡象,就是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反之,即使沒有打借條、只是口頭承諾的借款:只有他想還、只是暫時沒有錢還:就也不具有非法佔有目的、只是暫時無力償還。
3、其實,在確定行為人是否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時,不光是聽他自己如何說,還要看他的行為是否具有非法佔有、根本不想還錢的跡象。
『貳』 銀行貸款一百萬還了十多萬了算非法佔有目的嗎算詐騙嗎
正常還款不算,非正常還款就算了。
逾期的後果:
1、若一次沒有還款,銀行將會經過電話或簡訊的方式通知並提醒按時還款,同時會產生罰息。
2、若連續三次未還款,銀行客戶經理將進行催收,同樣借款人會被罰息。
3、若逾期還款次數達到六次及以上,銀行會經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身權益,這期間房產或車輛會被凍結。
4、若銀行與借款人協商無果,銀行將經過法律程序對抵押房產進行拍賣。
『叄』 已經清償了的債務算非法積資嗎
非法集資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 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
就該問題而言,如果當事人沒有承諾高額回報,或者其他欺騙方式的,就不屬於非法集資,也不屬於犯罪行為。
非法集資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未經有關監管部門依法批准,違規向社會(尤其是向不特定對象)籌集資金
如未經批准吸收社會資金;未經批准公開、非公開發行股票、債券等。二是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出資人貨幣、實物、股權等形式的投資回報。有的犯罪分子以提供種苗等形式吸收資金,承諾以收購或包銷產品等方式支付回報;有的則以商品銷售的方式吸收資金,以承諾返租、回購、轉讓等方式給予回報。三是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集資目的。為掩飾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受害者簽訂合同,偽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
2,嚴重損害群眾利益,影響社會穩定
非法集資有很強的欺騙性,容易蔓延,犯罪分子騙取群眾資金後,往往大肆揮霍或迅速轉移、隱匿,使受害者(多數是下崗工人、離退休人員)損失慘重,極易引發群體事件,甚至危害社會穩定。
3,損害了政府的聲譽和形象
非法集資活動往往以「響應國家林業政策」、「支持生態環境保護」等為名,行違法犯罪之實,既影響了國家政策的貫徹執行,又嚴重損害了政府的聲譽和形象。
『肆』 我欠很多家小額貸款公司錢,現在都還不上了,算詐騙嗎會坐牢嗎
這種情況,這不算詐騙,但是對方通過法院起訴,你有償還能力而不還款是會坐牢的。
如果在借貸過程中使用虛假材料,騙取貸款的,可涉嫌詐騙犯罪,僅僅只是民間借貸不能償還的,屬於民事糾紛,並不涉及刑事犯罪,可以通過法院起訴要求判決還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4)貸款還公司債務算非法佔有嗎擴展閱讀:
詐騙貸款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偽的經濟合同,證明文件或者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擔保以及以其它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詐騙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根據刑法的規定,詐騙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伍』 貸款後用於生產是不是屬於非法佔有目的
不能。
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的規定,構成貸款詐騙罪必須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司法實踐中,對於雖然採取欺騙手段和使用欺詐方法取得貸款,但行為人將貸款主要用於生產、經營活動,確因生產經營不善導致貸款不能歸還的,不能認定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1、不是主觀上拒不歸還,而是客觀上不能歸還。
2、不是因為將貸款用於個人揮霍等非法目的,而是公司經營不善導致資金困難造成的。
『陸』 貸款逾期後債務人不接聽電話屬於非法佔有嗎
不屬於,仍然屬於逾期還款。債權人有權起訴債務人要求還款。
『柒』 貸款用來償還債務算轉移資產嗎
宣化啤酒資產「換手」 巨額債務「人間蒸發」 ■本報記者 范媛 袁名富宣化鍾樓啤酒集團無力償還3.1億債務,導致擔保方資不抵債,S宣工000923的大股東宣工集團轟然倒塌。中國經濟時報於1月17日刊發《求解S宣工大股東破產之謎》的調查報道,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本報記者進行了為期半個月的深入調查發現,曾經與宣工集團互保的宣化鍾樓啤酒集團只是幾次簡單「換手」便順理成章地甩掉了巨額債務。在宣化火車站附近的一家飯店裡,記者看到地上堆放著幾箱「鍾樓」啤酒,飯店的營業員說,她們這里一直銷售這種啤酒,而且銷量特別好,「人家啤酒廠有錢了,還在廠的邊上蓋了個酒樓呢!好像都快蓋完了吧。」正像營業員所說的,記者在宣化啤酒的生產場地宣傳欄中看到「凈利潤突破5000萬」等字樣,欣欣向榮的場面怎麼會「無力還債」?調查發現,這繁榮與3.1億債務的始作俑者——宣化鍾樓啤酒集團沒有關系。那麼,現在的「鍾樓」啤酒又所屬何人?隨著調查的深入,一條清晰的資產大搬遷之路凸現出來。「脫殼」迷局宣化鍾樓啤酒集團有限公司前身是宣化啤酒廠,始建於1949年3月6日,初期主要生產白酒,自1958年起轉產啤酒。到1992年已成為國家大型企業,1993年組建了宣化鍾樓啤酒集團有限公司。鼎盛時期的宣化鍾樓啤酒集團有限公司佔地面積達101.9萬平方米,總資產12.22億元,凈資產4.6億元,年生產啤酒能力35萬噸,年實現利稅逾億元。集團擁有8個全資子公司和1個控股子公司,是一家集運輸業、飼料、玉米、麥芽加工業、鋼塑鋁木加工業、種植業、養殖業等多種產業經營的綜合性企業集團,先後獲得「全國輕工先進企業」、「全國食品行業優秀企業」、「質量萬里行信得過示範單位」、「河北省輕工最佳效益企業」等稱號。1997年還被省政府列入河北省30家大型支柱性企業集團之一。成績的取得讓企業擴張的野心逐漸膨脹。「其實,我們一直都挺穩定的。就是後來我們的對外擴張可能有點貪大了,收購了四家企業」 ,在宣化鍾樓啤酒集團工作了20年的劉艷春認為,「要不是收購其他企業,也就不會欠下那麼多的銀行貸款。」根據公開資料,宣化鍾樓啤酒集團僅拖欠中國工商銀行石家莊新華支行和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就達到3.1億元。債務的壓力讓公司的經營捉襟見肘。2003年,宣化鍾樓啤酒集團注資1.5億元成立了宣化鍾樓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集團占股83%。「當時考慮公司以後的發展,要上市,想圈些錢,在沒有政府支持和外資投入的情況下,通過上市來融些資,壯大我們自身的實力。」宣化新鍾樓啤酒有限公司總經辦主任楊旭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透露成立股份公司就是為了圈錢,但目的未能實現。據劉艷春回憶,公司自籌資金在股份公司的基礎上又改製成立了新鍾樓啤酒有限公司。2004年,新鍾樓啤酒有限公司正式運行,其中職工股佔80%,國資委以無形資產參股20%。據公司簡介,新鍾樓啤酒有限公司是在股份公司改制後的基礎上成立的。「我們自籌了四千多萬,購買了股份公司,成立了新鍾樓啤酒。」楊旭提供的信息如果屬實,那麼,「職工」以很小的代價獲得了集團公司的優質資產。盡管從數字上看這只是集團公司龐大資產鏈中的一小部分。然而,現實情況與此相反。記者:「集團公司已經沒有任何的經營生產了?」劉艷春:「集團就光剩一些物業,主要生產都在新公司。」記者:「是不是集團公司、股份公司有一段時間是並存的?」劉艷春:「對。」記者:「並存的時候股份公司的具體業務是干什麼?」劉艷春:「並存的時候只是股份公司沒有注銷,並存的時候就空了,因為新公司是在股份公司基礎上改制的,所以股份公司只營業執照沒注銷還存在,但實質上沒有實體了。」根據記者調查證實,「鍾樓」啤酒的主要生產經營資產實際上已經都被轉移到新鍾樓啤酒有限公司,表面上還存在的宣化鍾樓啤酒集團和股份公司,實際已經是被抽干血的空殼。公開資料顯示,新鍾樓啤酒有限公司的注冊地、生產場地、公司辦公地點、生產內容、公司工作人員都與集團公司、股份公司的一樣,新公司董事長與宣化鍾樓啤酒集團的董事長同為郭進聰,就連公司的名字都只是簡單地加了個「新」字。新鍾樓啤酒有限公司的簡介稱,該公司佔地面積101.9萬平方米,總資產為50285萬元。年生產啤酒能力為30萬噸,年銷售收入3億元左右,創利稅6000萬元左右。破產逃債?新鍾樓啤酒公司的成立,顯然經過了精心的權衡。「我們企業包袱太重,一是人員比較多,2000多人,二是市場空間又在萎縮。」楊旭解釋新公司成立的原因。在記者的反復追問下,楊抖出了第三個原因:「債務的負擔也是企業的一個包袱。」但楊並不認為新公司只是揀好的「搬」,「新公司買下了股份公司的部分資產和負債,只是一部分債務被留在了股份公司。」雖然楊旭一再迴避新公司接手的具體債務數字,但他卻無法迴避一個不爭的事實:拖欠中國工商銀行石家莊新華支行和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的3.1億元沒有被搬到新公司,巨額的債務被留在了空殼公司中。盡管記者從新鍾樓啤酒有限公司得到的解釋並未明示事情原委,但可以推斷,新公司的成立是對巨額債務的一攬子解決方案。因為優質資產都在新公司,而債務都被剝離在了已經沒有實際生產和贏利的能力的集團和股份公司。記者還獲悉,老國企職工的身份轉換所應支付的補償費用,也因為職工在新公司持股而變得遙遙無期。在這些一箭多雕的設計背後,一家老牌國有企業已經在資本搬遷的黑洞中被無情地吞噬了。「企業逃債比較典型的一種手法就是在原企業基礎上分設若干新企業,改制時,將原企業的有效資產劃轉到新企業,債務保留在原企業,原企業並不破產關閉或注銷,而是留下一副空架子來應付債務。或者說在改制時,由企業集團公司將債務留下,卻設法將有效資產轉移給子公司,集團公司僅變為一個管理機構,不再直接從事經營,而以前所有的債務都由集團公司來承擔。」北京某律師事務所周律師認為:「如果宣化鍾樓啤酒集團真的是利用這種方式逃避金融貸款,那就應該建議相關部門認真核查,如果屬實,他們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周律師告訴記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條規定,「公司、企業隱匿財產、承擔虛構的債務,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轉移、分配財產,意圖通過破產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記者從新鍾樓啤酒公司內部了解到,宣化鍾樓啤酒集團已於2006年8月宣布破產,而股份公司也已經在破產過程中。2006年10月9日,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宣工集團破產程序,未得到清償的債權金融機構不再清償,所有的債務一筆勾銷。宣工集團為啤酒集團擔保的3.1億的銀行貸款從此將成為歷史,不會再被提起。2007年01月24日03:45
『捌』 貸款給別人用還不上算非法佔有目的嗎
依據用途而確定:
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的規定,構成貸款詐騙罪必須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雖然採取欺騙手段和使用欺詐方法取得貸款,但行為人將貸款主要用於生產、經營活動,確因生產經營不善導致貸款不能歸還的,不能認定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玖』 銀行貸款無能力償還債務屬於犯罪嗎
不屬於
犯罪故意
。但如果還不了,銀行會將你告上法庭,要求採取法律措施清欠。
『拾』 借錢不還不是非法佔有嗎
正常的民事糾紛,訴訟時效內趕緊起訴,完後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