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某人通過借款平台借款把我的手機號碼和姓名留給別人了和我有關系嗎
這要看他把你當作什麼了,是擔保人還是聯系人?總之會有一定麻煩的!如果不是你本人授權他這樣做的,你應該盡早聲明無效。不要惹上麻煩!望採納
㈡ 我朋友的朋友,在網上貸款,我不知情的情況下配偶填了我的名字,我的電話號碼
交友不慎阿,朋友的朋友??不一定是你的朋友吧??被坑了。
就說你手機前一段時間丟了,才換得號碼(這個號碼用的很短時間的意思)。對方問你叫啥時,不要輕易告訴對方你的名字。
㈢ 朋友貸款留下我的姓名和手機號會對我有影響嗎
對於朋友貸款留了我電話我會受牽連嗎這個問題的答案是:不會受牽連,但會影響當事人的日常生活。只要當事人徵信不出現意外,都不會牽連到當事人的。
一、借款人向銀行借款所需滿足的條件,如下:
1.年齡在18-60歲的自然人(港澳台,內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二、借款人應提供的材料,如下:1.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
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
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
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
㈣ 朋友網上貸款,緊急聯系人填寫我名字,我接到一條信息,請問對我有影
你好!
1、貸款緊急聯系人的責任是不需要替貸款人還錢,但是當貸款人沒有按時還錢的話就會接到騷擾電話,是一種找到貸款人的手段。
緊急聯系人是屬於聯系貸款本人的一個備用手機號碼,不涉及到責任。貸款緊急聯系人只是在聯系不到借款人時候的選擇,並不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也沒有義務幫借款人償還貸款。
2、擔保人才有責任還款,根據《擔保法》第十二條規定,「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第二十一條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㈤ 朋友在網上貸了款,當時緊急聯系人留的我的電話和姓名,現在找不到他了,貸款的人天天給我打電話,
去派出所備案
這不是你借的,也不是擔保人,不應該找你!
㈥ 你好!朋友拿我的名字在網上貸款,我不知道的,現在他還不了錢,我會不會被拉黑
光是名字的話應該是貸不出來錢的。肯定是你買身份證,銀行卡等信息都同時借給了你的朋友,他才可能把錢貸出來。而且還需要你的銀行驗證碼。你的朋友肯定還給了你一些好處費吧。否則的話你怎麼會樂意去做這些事情呢?
㈦ 朋友貸款緊急聯系人寫的是我的名字
遇到事情反過來想一下。任何人的手機號都不是機密。你沒有任何能力阻止別人填寫你的手機號。那憑什麼要你承擔責任?如果這樣可以的話,想陷害別人豈不是很容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