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被法院強制執行了結後可以貸款嗎
了結了最好是讓法院在全國法院執行系統中將自己的案件做結案處理,否則影響貸款。能否貸款還得看你的銀行徵信記錄。
因為民事糾紛負有債務,經法院強制執行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人名單,將無法獲得銀行貸款。
最高法院關於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五百一十八條 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除對被執行人予以處罰外,還可以根據情節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將被執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義務的信息向其所在單位、徵信機構以及其他相關機構通報。
最高法院關於失信人名單的規定
第六條 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通報,供相關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准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
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向徵信機構通報,並由徵信機構在其徵信系統中記錄。
失信被執行人是國家工作人員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失信情況通報其所在單位。
失信被執行人是國家機關、國有企業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失信情況通報其上級單位或者主管部門。
㈡ 為什麼我是失信被執行人還能貸款
失信被執行人是不能夠貸到款項的。
出現意外情況時,才能夠貸到款。
比如說銀行辦理人員辦理過程中不仔細,遺漏了你的徵信信息。
㈢ 法院被執行人能申請貸款嗎
只要你符合貸款銀行的貸款規定 就可以申請貸款了。 現在我國採用的是抵押貸款形式。只要你有抵押物 一般都可以申請貸款 。 如果資不抵債或者由生效裁判文書沒有執行的,因為存在被強制執行的風險,此時銀行一般不會批准你的貸款申請的。
㈣ 失信被執行人能否貸款
失信被執行人是由於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被人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的人,通俗叫法是失信者黑名單。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2013年11月14日與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簽署合作備忘錄,共同明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納入徵信系統相關工作操作規程。今後,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將被整合至被執行人的信用檔案中,並以信用報告的形式向金融機構等單位提供,供有關單位在貸款等業務審核中予以衡量考慮。
凡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都將受到信用懲戒,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准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失信被執行人的社會生存空間將大幅度縮小。
你的信用情況銀行系統是可以查到的,一般情況下是無法獲得貸款審批的,當然一些操作不嚴格的銀行為提高業務量,也會適當放寬條件,在你有充分擔保的情況下也可以批准貸款。總之,獲得貸款的可能性很小。
㈤ 有法院被執行人記錄還能貸款嗎
被執行人記錄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未結案的,還有一種是已經結案的。
對於未結案的,有官司在身,資產,銀行賬戶等可能隨時被封,如果貸款給被執行人,貸款的錢進入賬戶之後隨時可能被封住,貸款無法收回,所以貸款機構不敢冒這個風險。
對於已經結案的,雖然不會被查封資產及賬號,但是被執行人本身是一種不履約的行為,說明被執行人是不守信的,對於不守信的人,貸款機構當然不敢放款。
被執行人記錄多久能消除:
通常情況下被執行人記錄的消除需要被執行人向法院申請,也就是在結案之後,被執行人向法院執行部門提出申請,法院會在3-5個工作日左右從人法網的被執行人記錄裡面消除掉。
如果被執行人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在結案提出申請之後人法網的系統可以消除,但是失信被執行法人會被上傳到央行個人徵信系統,這個時效性是5年,也就是在結案之後5年才能消除。
㈥ 被執行人能在銀行貸款嗎
應該是不能貸款的
㈦ 被強制執行了還能貸款嗎
法院會強制執行財產的情況:
強制執行是法院審理案件完結以後,應該支付一方不支付,被支付一方向法院申請的,如果是判定您應該支付對方債務,法院會強制執行您的財產。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2章的規定,我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幾種:
一、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查詢是指人民法院向銀行、信用合作社等單位調查詢問或審查追問有關被申請人存款情況的活動。
凍結是指人民法院在進行訴訟保全或強制執行時,對被申請執行人在銀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單位的存款所採取的不準其提取或轉移的一種強制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凍結措施時,不得凍結被申請執行人銀行賬戶內國家指明用途的專項資金。但被申請執行人用這些名義隱蔽資金逃避履行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凍結。
凍結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的最長期限為六個月,需要繼續凍結的,應在凍結到期前向銀行、信用合作社等辦理凍結手續,否則,逾期不辦理,視為自動解除凍結。
劃撥是指人民法院通過銀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單位,將作為被申請執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規定的數額劃入申請執行人的賬戶內的執行措施。劃撥存款可以在凍結的基礎上進行,也可以不經凍結而直接劃撥。
人民法院採取查詢、凍結、劃撥措施時,可直接向銀行營業所、儲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無需經其上級主管單位同意。外地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到被申請執行人住所地、被執行財產所在地的銀行、信用合作社查詢、凍結和劃撥存款,不需經當地人民法院同意或者轉辦手續。當地銀行、信用合作社必須協助辦理,不得以扣收到期貸款或貸款利息等任何理由拒絕和搪塞。拒絕協助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罰款,建議監察機關或者有關機關給予紀律處分。
二、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民事訴訟法》第222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在執行實踐中,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經常使用的一種執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緊密相聯的兩個執行措施,扣留是臨時性措施,是將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暫扣下,仍留在原來的單位,不準其動用和轉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內履行義務。如超過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該項收入交付申請執行人。
㈧ 失信被執行人能借款嗎
別做夢了
㈨ 被法院強制執行者是公司法人,公司還能向銀行代款嗎
如果公司法人已經被法院強制執行的話,公司是很難再辦理銀行貸款的,因為公司銀行貸款的話,是需要法人簽字,並提供個人徵信的
㈩ 被法院執行的人可以貸款嗎
就看銀行的規定了,現在銀行一般都聯網了,
你在銀行如果有被執行的信息,可能會被其他銀行信息共享。
至於能不能在這銀行辦理貸款,
答案是可以辦理貸款,但是能否成功,
就看銀行的操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