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可轉換公司債
可轉換公司債券概述 可轉換公司債券是一種被賦予了股票轉換權的公司債券,也稱可轉換債券。發行公司事先規定債權人可以選擇有利時機,按發行時規定的條件把其債券轉換成發行公司的等值股票(普通股票)。可轉換公司債是一種混合型的債券形式。當投資者不太清楚發行公司的發展潛力及前景時,可先投資於這種債券。待發行公司經營業績顯著,經營前景樂觀,其股票行市看漲時,則可將債券轉換為股票,以受益於公司的發展。可轉換債券對於投資者來說,是多了一種投資選擇機會。因此,即使可轉換債券的收益比一般債券收益低些,但在投資機會選擇的權衡中,這種債券仍然受到投資者的歡迎。可轉換公司債券在國外債券市場上頗為盛行。這種公司債券最早出現在英國,目前美國公司也多發行這種公司債。日本於1938年「商法」改正後-些公司開始發行這種債券。由於可轉換債券具有可轉換成股票這一優越條件,因而其發行利率較之普通債券為低。 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發行時預先規定有三個基本轉換條件這三個轉換條件是: (1)、轉換價格或轉換比率; (2)、轉換時發行的股票內容; (3)、請求轉換期間。 可轉換債券持有人行使轉換權利時,須按這三個基本轉換條件進行。 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發行時的條件 這種條件是與這種債券具有轉換權聯系在一起的。因為要將這種公司債券轉換成同一個發行人即同一家公司的股票,那麼就要求這個公司既有發行公司債券的能力,又有公開發行股票的能力,這個公司只應是一個能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所以,上市公司經股東大會決議可以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並在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中規定具體的轉換辦法;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應當既按發行公司債券,又按發行股票的要求申請批准、核准;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公司,除具備發行公司債券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股票發行的條件。所以規定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公司必須具備兩方面的條件: 1、具備發行公司債券的條件。如果不具備就不能發行這種債券,邁不出第一步; 2、具備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可轉換公司債券如不能實現轉換權,這不僅是不行的,還將對投資者構成一種欺騙行為,因為這是對無條件實現的權利作出了承諾。所以,有一些尚不是股份有限公司更不是上市公司的企業,如果企業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者應當對其有所警惕,以免釀成投資風險。 [編輯]可轉換公司債券性質 可轉換公司債券是可轉換證券的一種。從廣義上來說,可轉換證券是一種證券,其持有人有權將其轉換成另一種不同性質的證券,如期權、認股權證等都可以稱為是可轉換證券,但從狹義上來看,可轉換證券主要包括可 轉換公司債券和可轉換優先股。 可轉換公司債券,是一種公司債券,它賦予持有人在發債後一定時間內,可依據本身的自由意志,選擇是否依約定的條件將持有的債券轉換為發行公司的股票或者另外一家公司股票的權利。換言之,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至債券到期,要求公司還本付息;也可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 可轉換優先股雖然與可轉換公司債券一樣可以轉換成普通股股票,但是它畢竟是股票,固定所得不是債息,而是股票紅利;它的價格隨著公司權益價值的增加而增加,並隨著紅利派現而下跌;而且破產時對企業財產的索賠權落後於債權人。由此看來它與可轉換公司債券是有本質的不同,本書主要分析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投資思路和方法,並主要針對可以轉換成發行公司自身股票的可轉換公司債券進行探討。另外除非有特殊說明,本書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有時簡稱「轉債」。 從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概念可以看出,普通可轉換公司債券具有債權和期權雙重屬性。 1. 債權性質。 可轉換公司債券首先是一種公司債券,是固定收益證券,具有確定的債券期限和定期息率,並為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者提供了穩定利息收入和還本保證,因此可轉換公司債券具有較充分的債權性質。 這意味著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雖可以享有還本付息的保障,但與股票投資者不同,他不是企業的擁有者,不能獲取股票紅利,不能參與企業決策。在企業資產負債表上,可轉換公司債券屬於企業「或有負債」,在轉換成股票之前,可轉換公司債券仍然屬於企業的負債資產,只有在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成股票以後,投資可轉換公司債券才等同於投資股票。一般而言,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票面利率總是低於同等條件和同等資信的公司債券,這是因為可轉換公司債券賦予投資人轉換股票的權利,作為補償,投資人所得利息就低。 2. 股票期權性質。 可轉換公司債券為投資者提供了轉換成股票的權利,這種權利具有選擇權的含義,也就是投資者既可以行使轉換權,將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成股票,也可以放棄這種轉換權,持有債券到期。也就是說,可轉換公司債券包含了股票買入期權的特徵,投資者通過持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以獲得股票上漲的收益。因此,可轉換公司債券是股票期權的衍生,往往將其看作為期權類的二級金融衍生產品。 實際上,由於可轉換債權一般還具有贖回和回售等特徵,其屬性較為復雜,但以上兩個性質是可轉換債權最基本的屬性。 [編輯]可轉換公司債券有何投資價值 可轉換公司債券具有股票和債券的雙重屬性,對投資者來說是"有本金保證的股票" 。 可轉換公司債券對投資者具有強大的市場吸引力,其有利之處在於: 1.可轉換公司債券使投資者獲得最低收益權。 可轉換公司債券與股票最大的不同就是它具有債券的特性,即便當它失去轉換意義後,作為一種低息債券,它仍然會有固定的利息收入;這時投資者以債權人的身份,可以獲得固定的本金與利息收益。如果實現轉換,則會獲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獲得股息收入。可轉換公司債券對投資者具有"上不封頂,下可保底"的優點,當股價上漲時,投資者可將債券轉為股票,享受股價上漲帶來的盈利;當股價下跌時,則可不實施轉換而享受每年的固定利息收入,待期滿時償還本金。 2.可轉換公司債券當期收益較普通股紅利高。 投資者在持有可轉換公司債券期間,可以取得定期的利息收入,通常情況下,可轉換公司債券當期收益較普通股紅利高,如果不是這樣,可轉換公司債券將很快被轉換成股票。 3.可轉換公司債券比股票有優先償還的要求權。 可轉換公司債券屬於次等信用債券,在清償順序上,同普通公司債券、長期負債(銀行貸款)等具有同等追索權利,但排在一般公司債券之後,同可轉換優先股,優先股和普通股相比,可得到優先清償的地位。
⑵ 根據融資順序理論,公司應遵循怎樣的融資順序
根據企業融資順序理論,一般情況下,公司採用各籌資方式的先後順序依次為( 答案:A )。
A.銀行借款、公司債券、普通股
B.普通股、銀行借款、公司債券
C.公司債券、銀行借款、普通股
D.普通股、公司債券、銀行借款
⑶ 公司債券,股票與一般借貸的區別,進行對比,描述其法律特徵
公司債券,是企業為了融資而在一定范圍發行的到一定期限償還的長期票據債務,支付比銀行貸款利息高一些的債券利息。企業有良好信譽時,公司債券才能發行得順利。在企業破產時其償還順序排在應付帳款之中。正常經營的公司債券是受法律保護的債務,到期不付,法律追討,以企業資產償還。
股票,是企業為了融資而公開發行的,按公司凈資產余額平均分成股份,每股的價值相等的票據。票據持有人是公司的股東,按持有的份額多少決定股東的大小,決定在企業中的話語權和掌控權。股票是依據企業經營狀況決定其股票價格的高低,企業的凈利潤高,股票價格高,收益也高。反之則低。在企業破產時,一般無收益。法律是根據企業破產法的償還順序處理的。
一般借貸,是企業為了融資而向特定人,以企業凈資產擔保進行的短期債務,約定償還期限,到期償付的債務,受法律保護的,到期不付,法律追討,以企業資產償還。
個人獨資企業分為有限責任和無限責任,有限責任的解散、清算是按個人的投資額承擔企業破產責任。無限責任的解散、清算是以個人的所有資產抵償清算。
個人獨資的權力在企業是無限的,一個人說了算,只要不違法亂紀,國家是不會管的。個人獨資要在國家法律的約束下,盡社會義務。
合夥企業關鍵是企業章程的制定,按企業章程處理內部,外部關系,雙重優先權,合夥企業債權變更解散,清算。如果說沒有企業章程,就無章可循,事情就復雜了,法律也不好管。
公司創立人是一個不明確的概念。創立人在股東中所佔份額大,是大股東,所佔份額小是小股東。責任是隨股東的大小承擔責任。
上述解釋不知是否能解答你的問題。
⑷ 次級債券是什麼意思
次級債券,是指償還次序優於公司股本權益、但低於公司一般債務的一種債務形式。
如果一家公司破產了,那麼最先需要償還的是正常的債權或者貸款,等這些債券和貸款全部償還完畢之後,才對次級債券進行償還,如果還有剩餘的錢就會留給股東分了。
次級債里的「次級」,與銀行貸款五級分類法(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里的「次級貸款」中的「次級」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次級債券里的「次級」僅指其求償權「次級」,並不代表其信用等級一定「次級」;而五級分類法里的「次級」則是與「可疑」、「損失」一並劃歸為不良貸款的范圍。
各種證券的求償權優先順序為:一般債務 >次級債務> 優先股 > 普通股,求償權優先順序越高的證券,風險越低,期望預期年化預期收益也越低,反之亦然。機構往往基於自身情況,根據CAPM模型按一定比例配置資產,以均衡自身承擔的風險和獲取的預期年化預期收益。
次級債券的發行主體在國內主要是各大商業銀行,發行資金用於補充資本充足率。由於包括增發和定向增發在內的股權融資方案,在制度上有相對較為嚴格的要求,商業銀行往往不能在急需資本的特定時間恰好完全滿足增發的條件;而資本充足率一旦不能滿足巴塞爾協議(Basel Accord)的要求(即資本充足率大於8%,核心資本充足率大於4%),商業銀行的業務擴張將受到制度的極大限制,例如不能成立新的分行等。我國商業銀行這幾年業務發展速度很快,僅採用定向增發方式已不能滿足銀行對補充資本金的要求,而發行次級債,作為一種較為簡便的補充資本金的手段(承銷成本也更低),開始越來越頻繁地為銀行所採用。很多商業銀行均發行過次級債券。
⑸ 當企業破產的時候未到期的債券怎麼算啊
破產法規定,未到期的債權,在破產申請受理時視為到期。 附利息的債權自破產申請受理時起停止計息。
你說的這種情況比較麻煩,因為你說的是零息債券,但實際上是花1000元買的10000元的票面債券,事實上等於有利息約定,而且是高額利息。
你現在需要在規定的期限向管理人申報債權,具體管理人確認多少債權額需要看管理人如何認定,如果你對管理人確認的債權額有異議,可以向受理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我個人意見認為你的債權額應該是1000元加上從你購買時到破產申請受理時的同期銀行貸款利息比較公平。具體供你參考。
依據:破產法
第四十六條未到期的債權,在破產申請受理時視為到期。
附利息的債權自破產申請受理時起停止計息。
第四十七條附條件、附期限的債權和訴訟、仲裁未決的債權,債權人可以申報。
第四十八條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
第五十六條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可以在破產財產最後分配前補充申報;但是,此前已進行的分配,不再對其補充分配。為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的費用,由補充申報人承擔。
債權人未依照本法規定申報債權的,不得依照本法規定的程序行使權利。
第五十八條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條規定編制的債權表,應當提交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核查。
債務人、債權人對債權表記載的債權無異議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確認。
債務人、債權人對債權表記載的債權有異議的,可以向受理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⑹ 公司債怎麼結算
公司債
開放分類: 公司法
公司債是由企業發行的債券。企業為籌措長期資金而向一般大眾舉借款項,承諾於指定到期日向債權人無條件支付票面金額,並於固定期間按期依據約定利率支付利息。
公司債發行時,通常有三個當事人:
1、發行公司
2、債券持有人或債權人
3、受託人。所謂受託人,乃是發行公司為保障及服務公司債持有人,所指定之銀行或信託公司。受託人工作為監督發行公司履行契約義務、代理發行公司按期還本付息、管理償還基金以及持有擔保品。
在美國,公司債的面值一般為1,000美元,息票收入要繳稅,很多公司債是在主要的證券交易所或者ECN(電子通訊網路)交易的。然而,在多數發達國家,公司債的主要交易量仍然來自於非中心化的OTC(櫃台交易)市場。
中國公司債市場現狀
中國債券市場的發展相對於股票市場一直是「跛足」,債券市場規模小、市場化程度低、發行和交易市場割裂。尤其是公司債,相對於國債和金融債,更是發展緩慢。截至2006年底,中國債券市場余額為57455億元(不包括央行票據),與GDP的比例為27.44%,遠遠低於發達國家163.11%的水平,也遠低於中國股票市值與GDP的比例42.70%。中國債券市場中國債、金融債、公司債分別佔50.56%、44.19%、5.0%。公司債余額僅為2831億元,與GDP的比例僅為1.35%,遠遠低於亞洲金融危機國家30%的水平。
多年來發改委沿用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的模式嚴格審批企業債券,將公司債當作企業彌補固定資產投資資金不足的工具來管理,這與公司債作為公司資本結構中與股票和銀行貸款相似的金融工具的本性是有矛盾的。因此,也就賦予了企業債券市場極濃的行政化色彩,與股票等金融工具市場化發展的道路不一致。
改革進程
在2007年1月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中國政府高層領導堅決表態要大力發展公司債市場,發行由審批制轉向核准制,並且在會議之後推出了一系列諸如做市商新規定、企業年金進入銀行間市場等等消息,充分反應出中國證監會對公司債券進行監管的信號。
在2007年3月召開的全國政協十屆五次會議上,《關於200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0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提出,今年要加強債券市場基礎性制度建設,擴大企業債券發行規模,做好產業投資基金試點工作。債券市場的發展將迎來歷史性的發展新機遇,可以預見一個更為透明、公開、創新的市場。在公司債發行管理辦法出台後,公司債的發行將掀開新的篇章。
所謂國際結算指:
國際間的自然人、法人和政府機關以貨幣表現的債
權、債務的清結。亦稱國際清算。國際間的債權、債務
是由於國與國之間政治、經濟、文化的交流和聯系而產
生的,它包括貿易往來,資本和利潤的轉移,勞務的提供
和償付,國際交通、航運、保險費用的收支,僑匯、旅
游、政府的對外事務活動等所引起的國際間貨幣收付行
為。
國際結算作為國際金融的一個組成部分,要求運用
最科學、最迅速、最安全的方法來完成國際間債權債務
中的票據、單據和貨幣資金的收付。
起源和發展 國際結算起源於國際貿易。在漫長的
歷史時期中,國際結算的具體形式隨著整個社會政治、
經濟以及科學技術的發展而發展,形成各種為世界各國
都能接受的結算工具和方式。在前資本主義社會,當貨
幣作為一般等價物的形式出現後,最初的國際結算形式
是現金結算。中國從漢代開始,在對中亞及中、近東的
陸上貿易和對日本及南洋各國的海上貿易,以及在古代
和中世紀初期歐洲地中海沿岸各國的對外貿易,都長期
採用現金結算。
從15世紀末葉起,封建社會逐漸向資本主義社會過
渡,在重商主義思想的影響下,各國都很重視發展出口貿
易。由於在交易中現金的攜帶既不方便,又不安全,於是
促使國際結算從現金結算方式逐步轉變為非現金的票據
結算方式。近代銀行的產生和發展,使國際結算從商人
間的直接結算逐漸轉變為通過銀行中介的間接結算,銀
行成為溝通國際結算的渠道。由於銀行信用較商業信用
有更多的優越性,因而銀行發展成為國際間債權債務的
清算中心。這是國際結算的一個進步。在資本主義社會
化大生產的推動下,國與國之間的經濟交往不斷加強,國
際貿易有了更大的發展。國際貿易中單據的「證券化」
使得商品買賣可以通過單據買賣來實現,賣方提交單據
代表提交了貨物,買方付款贖取單據代表取得了貨物。
這種變化使得遠隔重洋的國際貿易商人可以不必見面,
而以郵件、電報等通訊手段即可完成交易。國際間商品
買賣的結算從「憑貨付款」轉變為「憑單付款」,這是
國際結算的又一個進步。到了19世紀70年代,票據和單
據在國際結算中已經完全結合起來,跟單匯票廣泛地運
用於國際間商品買賣的結算,並且形成了通過銀行辦理
跟單托收和跟單信用證的結算方式。這使得貿易商不僅
能依靠銀行信用安全地收回貨款,同時還能以單據作為
抵押品向銀行取得資金融通,使在途資金佔用的時間日
益縮短。至此,國際結算進入一個比較完善的階段。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金本位制度逐步走向崩潰,特
別是1929~1933年的經濟危機給資本主義世界帶來嚴重
的打擊,大批工廠企業破產,拒付毀約的情況普遍發生,
外匯管制以及各種排他性的結算方式在大多數國家廣為
流行,造成出口收匯落空的風險比過去大大增加了,從
而迫使出口商不得不減少使用以商業信用為基礎的跟單
托收方式,更多地依靠以銀行信用為基礎的跟單信用證
方式。
隨著現代通訊手段和電子計算機技術的飛躍發展,
最新的科技成果逐步運用在國際結算上。到20世紀70年
代中期,國際結算已經廣泛採用了綜合電子技術,使國
際結算工作電子化和網路化。
當代的支付方式 當前,國際結算的支付方式主要
有以下幾種:①匯款。指一國的付款人(一般是債務人),
運用結算工具,委託銀行將資金轉移給另一國的收款人
(一般是債權人)。②托收。指一國的債權人出具匯票
或其他各種代表一定貨幣金額的債權憑證,委託銀行向
另一國的債務人收取款項。③信用證。指銀行應開證申
請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受益人簽發文件。銀行在受益人嚴
格遵守信用證條款規定的條件下辦理付款或承兌。它是
一種銀行有條件的付款承諾。④保證書。進口保證書是
由買方委託銀行開給賣方,保證賣方交來和貿易合同相
等的單據後,買方即按合同規定付款。如果買方不付,則
由銀行代付。出口保證書的種類較多,有保證賣方收到
合同定金或預付貨款後,如不履約交貨,又不退還貨款,
就由銀行代退;也有保證參加工程項目的投標人得標後,
必須簽訂有關合約,簽約後必須履約,否則由銀行按保
證書規定賠償等。⑤信用卡。發行的銀行(或公司)在
審查申請人的資信可靠後,發給申請人(持卡人)的一
種塑料卡片,憑以向約定的商店、旅館等賒購和支付不
超過一定金額的貨物和勞務。有些信用卡還可以在約定
的銀行或其代兌點支取一定的現金。持卡人使用信用卡
可以先消費後付款,等於享受一個時期的免息貸款。接
受信用卡的商店、旅館等,收回貨款和費用較付現略遲,
還要付給發卡銀行一定數額的傭金;但信用卡可以為其
多招徠顧客,加強競爭能力。因此,近30年來,信用卡
業務發展很快。⑥立即付款。由賣方按交貨共同條件和
貿易合同發運貨物,並向賣方銀行提交全套單據,經銀
行審核與交貨共同條件和貿易合同相符後立即付款給賣
方,同時借記買方銀行的貿易清算帳戶,並將單據和借
記通告書寄買方銀行。買方銀行收到後,立即貸記賣方
銀行的貿易清算帳戶,同時將單據交給買方並收回貨款。
立即付款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蘇聯、東歐等國在政府協
定項下辦理貿易結算的一種方式。
另外,西方工業發達國家的一些金融機構,目前正
在研究一種「不用紙的單據自動數據處理」來進行國際
貿易結算,採用電子付款方法取代支票的開出。同時,一
些國際間的大公司也在嘗試不通過銀行作為中介而直接
進行結算。
⑺ 以下投資工具中,持有人具有最高優先控制權的是()。 A、銀行貸款;B、債券; C、優先股; D、普通股;
以下投資工具中,持有人具有最高優先控制權的是普通股。
銀行貸款和公司債券屬於公司債務。而普通股,優先股屬於所有者權益。
當公司盈利分紅的時候,普通股,優先股分紅順序先於公司債券和銀行貸款。而公司破產清算時,償還順序後於公司債券和銀行貸款。
優先股和普通股的分別是優先股的股東對公司資產,利潤享有優先權。但對公司事務無表決權,無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等。具有債券的性質。
而題目問的是控制權方面,所以普通股是具有最高優先控制權的。
⑻ 企業在發行債券融資和向銀行貸款的區別和優勢
(一)債務融資和股份融資的特徵比較
1.不同融資方式的單位成本比較
企業以不同方式融資的單位成本不同。一般規律是,債務融資的單位成本低於股本融資。企業為融入資本必須給投資者提供一定回報率,回報率的高低,基本上反映了融資單位成本的高低。而該回報率由無風險回報率加上風險貼水兩部分組成。無風險回報率在各融資方式下都相同,所以投資回報率,即融資單位成本的高低,就取決於風險貼水的高低。債務融資方式下,無論是債券還是銀行貸款,都必須按事先議定的債息率定期支付本息,而且在企業發生債務危機甚或破產時必須優先償還銀行貸款和債券債務,所以債權人面臨的風險較小,所以企業需要支付給債權人的風險貼水較小。而股權投資者,不論是上市公司的股票持有者,還是非上市公司的股權人,其投資收益隨企業經營狀況而上下波動,面臨較大風險。而且,在進入破產清算程序時,僅能取回償還各種債務後的剩餘值,所以企業股本投資者的風險遠比企業債權人的風險大,企業提供給股本資本的長期平均回報率,一定要高於給債務的回報率。也就是說,從長期平均成本的角度來看,企業用股本籌集資金的成本要比向銀行或債券市場舉債要高。
另外,債務利息往往計入成本,可沖減公司所得稅,但股息則無此優惠。這樣一來,股本融資的成本就又進一步高於債務融資了。
2.不同融資方式對企業支付能力的時間約束比較
企業在正常經營中,對於以債務方式融入的資金,其本息支付所面臨的時間約束是"硬"的,迴旋餘地小。如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有權啟動破產訴訟程序。與之相對應,股本融資方式在支付、清償方面的時間約束,相對較"軟",迴旋餘地較大,企業盈利好則多分紅,盈利不好則少分紅,甚至可以不分紅。而且,不論是公開上市公司還是非公開上市公司,股東一旦認股後,除非由占相當比例股份的股東發起,並經法定程序對企業進行清算,否則,任何單個股東都無權要求退股,只能轉售股權來變現。所以,債務融資方式下對企業施加的支付、清償的時間約束,要遠遠"硬"於股本融資。
股本融資由於具有軟時間約束和高成本兩種特性,這種融資方式適用於投資收益波動大但預期收益高的企業,和投資要有一段較長的無收入或低收入期後才能有高收益的企業。
(二)資本市場中企業債券市場發展嚴重滯後
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存在明顯的"股市強、債市弱;國債強、企業債弱"特徵,從一級市場的籌資額和二級市場的交易狀況更可以很明顯地看到這一在結構上不合理的市場現實。在國際成熟的資本市場上,債券市場的規模要遠遠大於股票市場的規模,債券期貨和期權等衍生產品的發展也很快。而我國債券市場不僅在發展速度上明顯滯後於股票市場,在規模品種等方面與股票市場以及國際債券市場也有較大的差距,而且與此相對應的債券期貨和期權等衍生產品市場尚處於空白階段,這進一步加劇了債券市場畸形發展的局面。長期以來,我國企業債券融資是股票市場融資的十幾分之一,企業債券市場規模與整個債券市場或者股票市場相比都顯得微不足道。而在國外,發行債券是企業融資的一個重要手段,企業通過債券融資的金額往往是通過股市融資的3-10倍。1999年在美國,公司債券發行額突破2500億美元,為同期股票發行量的5.8倍。統計資料顯示,去年,我國包括國債在內的證券市場融資達6400多億元。其中,國債融資4800多億元,股票融資1400
多億元,而企業債券融資僅100多億元。滬深兩地股市交易中的股票已逾千隻,而交易中的企業債券只有13隻。
我國企業債券市場從八十年代末開始起步,1987年國家對企業債券實行統一管理開始,到目前為止,我國已累計發行企業債券2000多億元,主要以國有大型企業、大型項目為主。其間在1990-1993年,我國企業債券市場曾出現一輪發債高潮。當時企業發債熱情較高,一些地方趁機以債券形式搞起了亂集資,直接導致1994-1996年一些企業債券出現到期不能兌付的現象,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在這種情形下,管理層曾一度停止批准發行企業債券,市場急劇萎縮。直到1997年以後,一批歷經改革洗禮的中國企業真正具備了發行企業債券的條件,加上連續降息以及鐵路債券、中信債券等幾個信譽高的企業債券的熱銷,才使企業債券有了恢復性的發展。
公司融資的三個主要途徑是發行股票、公司債券和銀行貸款。在以往對融資理論的研究過多地關注股票和債務融資的比例,而忽視了債務中銀行貸款和公司債券的區別。其實,公司債券比銀行貸款擁有更多的優勢,尤其是在防範金融風險方面。銀行體系失效的亞洲國家避免下一輪金融危機的一個有效途徑就是盡快發展公司債券市場。對於金融體系同樣被龐大而效率低下的銀行所壟斷的中國來說,發展公司債券市場是降低金融風險的一個明智選擇。
1、企業債券融資額遠不及股票融資額。在企業直接融資中,股權融資的比重保持穩步快速的增長。雖然債券融資額在1992年以前的增長速度也很快,在企業直接融資所佔的比重較高,但當時的債券快速擴張並不存在客觀的信用基礎,企業普遍存在資金不足的問題,而這一階段股票融資採用"規模控制、限報家數"的審批制,所以債券成為企業融資的重要途徑。然而,一些地方趁機以債券形式搞起了亂集資,導致1994年出現了一些企業債券到期不能兌付的現象,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鑒於債市出現的這種情況,為了規范企業債券市場,監管部門對債券市場實行了嚴格的規模控制和審批發行制度,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受到了影響,企業債券在企業直接融資中所佔的比重逐年下降。對照成熟的證券市場,企業債券因其獨特優勢,成為企業外部融資的優先考慮的方式,其融資額往往是股票融資的3--10倍,如1999年美國企業外源融資中債券融資達到91.5%。
2、企業債券在債券市場中的比重過低。
企業債券在整個債券市場中所佔的規模一直都很小,以2001年債券發行的結構為例,國債融資為1500億元,企業債券融資為144億元,不到國債融資總額的10%,其它年份情況大體相當(見圖2),然而最近幾年我國發行的金融債券規模在不斷增加,所以相對而言,企業債券的規模還在不斷的下降。但就全球債券市場來看,企業債券的發行規模比重遠遠高於我國,從2001年前三季度的數據看,公司債券總計發行額為3260,"億美元,在債券發行總額中所佔的比重由上年的23.6%上升到25.6%。
3、與國債、股票交易市場相比,我國企業債券交易市場存在明顯的差異。
在二級市場,滬深兩市共有10多隻企業債券,總市值近180億元,每天的交易量只有幾十萬元。即使在2001年債券市場行情較好的情況下,企業債券的換手率僅為0.23,而交易所國債市場的換手率為2.1,A股市場(上海交易所)的換手率為1.92,可見,投資者對企業債券投資需求遠不如市場中的其他交易品種。
⑼ 企業破產清算時,銀行貸款屬於第幾償還順序
如果有擔保,則是第一順位,如果沒有擔保,則是普通債權,屬於第三順位,法律依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零九條 對破產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權利人,對該特定財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第一百一十條 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權利的債權人行使優先受償權利未能完全受償的,其未受償的債權作為普通債權;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其債權作為普通債權。
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應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9)公司債銀行貸款破產償還順序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四條 破產財產的分配應當以貨幣分配方式進行。但是,債權人會議另有決議的除外。
第一百一十五條 管理人應當及時擬訂破產財產分配方案,提交債權人會議討論。
破產財產分配方案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參加破產財產分配的債權人名稱或者姓名、住所;參加破產財產分配的債權額;可供分配的破產財產數額;破產財產分配的順序、比例及數額;實施破產財產分配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