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借款給別人要保留什麼證據
一、借款給別人要保留什麼證據
1、借款給別人要保留以下證據:
(1)借款合同、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
(2)轉賬記錄、銀行流水以及其他憑證等;
(3)電話、聊天記錄、簡訊的催收記錄;
(4)證人證言、錄音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二、法律證據包括哪些
法律證據包括:
1、當事人的陳述,當事人提出的訴訟請求或者對他方當事人提出的訴訟請求的承認;
2、書證,書證應當提交原件;
3、物證,物證應當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交復製品、照片、副本、節錄本;
4、視聽資料,包括圖片、攝影膠卷、幻燈片、投影片、無聲錄像帶、無聲影片無聲機讀件等;
5、電子數據,通過電子郵件、電子數據交換、網上聊天記錄、博客、微博客、手機簡訊、電子簽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儲在電子介質中的信息;
6、證人證言,是證人耳聞目睹的與案件有聯系的客觀情況;
7、鑒定意見;
8、勘驗筆錄。辦案人員對於與犯罪有關的場所、物品、痕跡、屍體等勘查、檢驗中所作的記載。
㈡ 朋友拿自己名字身份證做網貸,需要留哪些證據防止跑路
您好,應當簽訂債務轉讓書,而不是債權轉讓書,簽訂債務轉讓書的,應當經過債權人(銀行)的同意,未經同意的,該債務轉讓協議對銀行不發生效力,銀行仍然有權向你要求還款。
建議你讓對方出具一個情況說明,說明清楚目前是對方借了你的身份證開的卡,並借的網貸,之後讓對方出具借條,借條上寫明清楚因什麼原因產生的借款,對於對方每借的一筆銀行信用卡款項都應當及時向你報備,然後讓對方出具一個抵押合同,以對方的房產或者車輛作為擔保。
其實,這些都只是降低風險的方式,杜絕風險的方式是把信用卡拿回來並更改密碼,同時還清網路貸款並更改密碼及信息,讓對方用自己身份證注冊網貸。
㈢ 網貸借款糾紛需要收集什麼證據材料
法律分析:網貸借款糾紛要收集以下證據材料:1、《借款協議》;2、放款記錄;3、簡訊及電話催收記錄;4、第三方支付公司蓋章的放款憑證;5、代付服務協議和委託書;6、債權轉讓通知;7、居間方後台記錄;8、其他合同或者記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三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㈣ 借錢怎麼留證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
原告僅依據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已經償還借款,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
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後,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證明責任。
作為出借人,通常應當保留下述證據來證明雙方有借貸關系:
1、借款合同、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
2、轉賬記錄、銀行流水以及憑證等。
3、簡訊、聊天記錄、電話催收記錄;(4)證人證言、錄音等。
(4)網上貸款還款證據需要保留那些擴展閱讀
1、網路聊天記錄的真實性需要經過雙方當事人自認或由適合的證人證言作證確認。借款時注意留存,訴訟時向法院提供完整的網路聊天記錄截屏列印件或依靠相關軟體提取出聊天記錄。
2、文字的證據效力比較弱,如有語音聊天記錄也是可作為比較有力的證據的。
3、平時應當注意收藏對將來可能有用的語音記錄,保存原始記錄,同時保證記載的內容應當盡量清晰、准確,雙方就所談論的問題及表態均有明示。
㈤ 貸款分期後還款應該寫哪些證據
民間借貸中分期還款時要留證據。如果發生借貸糾紛,則借款人可以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本人已經償還借款。因此借款人還款後,可以請求出借人出具收據等還款憑證。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㈥ 貸款還完後 之前上交的資料比如收入證明銀行還會保留嗎
不知道你問這個問題的目的是什麼,不敢貿然解答,但可以給你粗略解答一下。
你所提供的資料是要錄入系統的,有些是要錄入人民銀行你的徵信系統,比如你的工作單位,貸款用途,如果你出現不按時還款時就會被記錄;有些是錄入你貸款行的系統,除了徵信系統里有的還有你的月收入,家庭情況,財產狀況,銀行對你的評語等。那些書面的資料會被備檔的。
㈦ 網貸借款糾紛要收集哪些證據材料
法律分析:網貸借款糾紛要收集以下證據材料:1、《借款協議》;2、放款記錄;3、簡訊及電話催收記錄;4、第三方支付公司蓋章的放款憑證;5、代付服務協議和委託書;6、債權轉讓通知;7、居間方後台記錄;8、其他合同或者記錄。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八條 法庭調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一)當事人陳述;(二)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三)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四)宣讀鑒定意見;(五)宣讀勘驗筆錄。
㈧ 借款怎樣留好充分證據
您好:
證明的借款的證據有哪些?
1、書面證據上:
當事人應考慮合同、借據、公證書和發票等書證,如借條是最有力的借款證據最重要的是借據,但要明確寫明收款人,欠款人,還要簽名,這樣才能保證借據的有效性。必須提供下列證據:
(1)原告(債權人)應提供:
①能證明與被告之間存在債權的證據材料。如合同、借條、收據、欠條等;
②自己已履行義務而被告逾期不履行義務的證據。如錢款在何日何地通過什麼方式交給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歸還,最好能提供與債權、債務人無關系的證明人;
③如有擔保人或介紹人,必須要提供擔保人或介紹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若是單位擔保,須提供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況;
④提供有關被告不履行義務的原因的證據。
(2)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證明債務已經履行或者已經發生變更、取消的證據材料。若提供的是帶有偽造、欺騙性質的材料,則要承擔法律責任。
(3)法律依據:
根據人民法院印發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4條:「人民法院審查借貸案件的起訴時,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規定,應要求原告提供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對於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另外,證據材料為復製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線索,沒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證的,對方當事人又不予承認的,在訴訟中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4)注意:所訴的債務糾紛案件是否涉及到有關部門的技術鑒定結論、經過公證、登記的書證等,這些證據具有較高的證明力,也應向法庭提供。
2、證人證言:
(1)當事人一定要選擇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證人證言作為證據,並且要保證該證人可以當庭作證,便於法院庭審的順利進行。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意見》中規定,確認借貸關系一般應以書面借據為准。無書面借據的,必須有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證明。可見,證人的證據效力也是當事人能否勝訴的關鍵。
(3)民間借款多發生在日常生活場景中,借款發生時,往往不僅有借貸雙方在場,甚至很多沒有出具借條、欠條的案例中,恰恰是由於雙方均同意在某中間人充當見證人,在其見證之下進行的借款行為。因此,如果當時在場的第三人、雙方邀請的見證人能夠出庭作證,如實陳述當時的事實,其陳述可以作為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
3、錄音證據:
(1)在很多民間借款案例中,債權人即便能與債務人取得聯系,但債務人往往拒絕出庭參加訴訟或者到法庭上陳述與私下溝通中的陳述完全相反。這種情況下,原告應該注意收集錄音證據,如對雙方的電話溝通進行錄音。
(2)為了提高錄音證據的證明效力,應該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①被錄音人必須是債務人本人。雖然在債務人不承認是其本人的情況下可以申請鑒定機構鑒定,但是為了降低訴訟成本,在通話中債權人可以要求對方報出自己的姓名和身份。
②錄音內容盡量完整反映債務的內容和借貸關系發生的經過、具體金額和欠款數額。
③錄音過程中,態度和善,注意溝通技巧,確保對方陳述清楚事實且反映其真實的意思表示,而不存在債權人威脅、逼迫的情形。另外,提交給法庭的錄音證據需真實、完整,是未被剪輯、編輯、篡改過的錄音原始載體。
4、支付寶轉賬與聊天軟體的溝通信息的截圖、語音或其他信息:
(1)要注意,如果雙方通過QQ、微信等方式溝通協商,在債權憑證缺失或存在瑕疵,借款交付證據不是很充分的情況下,提交相應QQ、微信記錄有時可以作為有力的佐證,甚至成為決定借貸事實成立與否的關鍵,故留存相應記錄,往往能夠起到有備無患的作用。
(2)相對於借據、銀行轉賬憑證等傳統形式的證據而言,QQ、微信記錄、支付寶轉賬記錄等新形式的證據還是存在較大風險,例如,並非所有QQ、微信、支付寶賬號均已完成實名認證,且現實中確實存在偽造、變造或者被他人盜用的可能,所以一般情況下,此類證據比傳統證據的證明力偏弱,故不建議僅憑QQ、微信聯系,就草率把錢借出去。
(3)如果是要用支付寶或其他聊天軟體溝通信息的截圖、語音或其他信息,一定要是實名認證過的才較為有利。
(4)通過轉賬而少用現金,轉賬憑證是證明借款或還款時間、金額最直接最有力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