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保理業務是否可以做房貸業務保理
可以的
只要證明資金來源合法,沒有信託監管限制就行。
保理業務是從出口代理交易方式演變而來的,起源於14世紀英國毛紡工業。當時英國毛紡織品是在寄售基礎上委託專業代理商代銷的。這些代理商向國外買主出售商品,同時向出口商擔保買主的商業信用。當時由於交通不便,外貿業務往來活動比較緩慢。如果在國外沒有可靠的代理人進行協助,任何出口企業很難取得成功。到18世紀,美國的一些代理商逐步以其高度效率和雄厚資金掌握了為擴大其國內市場所需要的代貸管理工作。他們的地位也逐步由以前被委託的代理人身份演變為獨立的經濟實體——保理商。保理商根據保理合同專門為有關商業企業提供信貸和信用管理服務。經過不斷地發展,現代保理商已能提供一攬子服務,包括向賣方提供買方資信調查,100%貨款商業風險擔保,應收賬款管理和資金融通等。據介紹,1990年國際保理業務營業額已達到137億美元。不僅發達國家中有保理公司開展國際業務,一些發展中國家,如墨西哥、東盟、匈牙利等也都有保理公司為其本國進出口貿易提供服務
② abs為什麼都用保理
ABS用保理商主要是為了讓保理商為其提供應收賬款融資、應收賬款管理及催收、信用風險管理等綜合金融服務。
商業保理企業可通過金融機構貸款、委託貸款、發行債券、股權融資及其他合法途徑獲得融資。
在中國大陸按照提供保理業務的機構一般分為銀行保理與商業保理,單從提供保理業務的功能來看沒有本質的區別,基本上都是以受讓應收賬款的融資服務為主。單從這個角度看在中國大陸銀行保理與商業保理就是競爭對手,企業要想更好的發展必須實行差異化經營才能立足。
因為現在大多數商業保理企業的從業人員都具有銀行從業經驗,從而導致很多商業保理公司在客戶准入、風險管理、業務操作等方面與銀行保理無異,使商業保理處於不利地位,因此有必要對銀行保理與商業保理的差異化進行一下必要的研究。
首先監管和組織部門看。銀行保理屬於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監管;商業保理在國家層面實質是沒有監管,在地方有的屬於商務委管,有的沒人管;從監管機構看商業保理比銀行保理在客戶准入、操作流程、風險管理、機構管理等很多方面比銀行保理寬松很多。
銀行保理採取管理與操作分離的管理方式。統一管理在總部,具體營銷與操作在分支行層面,產品歸屬在信貸業務部或貿易金融部進行總分管理。商業保理公司的主營業務為保理,根據業務操作需要設置相應的部門及崗位,管理、操作保理業務。商業保理比銀行保理人員更充足。
③ 商業保理的融資渠道有哪些
商業保理公司為企業融資途徑具體有以下幾種:
1、融資租賃:向供貨商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契約或者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分期支付租金的融資方式。
2、銀行承兌匯票:向銀行申請簽發銀行承兌匯票,銀行經審核同意後,正式受理銀行承兌契約,承兌銀行要在承兌匯票上簽上表明承兌字樣或簽章。
3、不動產抵押:如抵押房產等不動產。
4、股權轉讓:進行股權出讓引入新的合作者
5、提供擔保:減少企業資金占壓,改善現金流量。
6、國際市場開拓資金:國際市場宣傳推介、開拓新興市場。
7、互聯網金融平台。
④ 保理公司業務范圍
1、保理公司是提供保理服務的金融機構。
保理公司的業務范圍:保理業務是一項集貿易融資、商業資信調查、應收賬款管理及信用風險承擔於一體的綜合性金融服務。
保險公司是指依保險法和公司法設立的公司法人。保險公司收取保費,將保費所得資本投資於債券、股票、貸款等資產,運用這些資產所得收入支付保單所確定的保險賠償。
保險公司通過上述業務,能夠在投資中獲得高額回報並以較低的保費向客戶提供適當的保險服務,從而盈利。
拓展資料:
保險公司(insurance company),是採用公司組織形式的保險人,經營保險業務。 保險關系中的保險人,享有收取保險費、建立保險費基金的權利。同時,當保險事故發生時,有義務賠償被保險人的經濟損失。
保險公司是銷售保險合約、提供風險保障的公司。保險公司是指經營保險業的經濟組織。保險公司,是指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並依法登記注冊的商業保險公司,包括直接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
股份保險公司
股份保險公司類似於其他產業的股份公司,由發起人根據《公司法》設立,由此具體規定了公司發起人的人數、公司債務的限額、發行股票的種類、稅收、營業范圍、公司的權力、申請程序、公司執照等。西方發達國家的公司組織由三個權力集團組成,即股東、董事會、高級經理人員。
相互保險公司
相互保險公司也是一種公司組織形式,但是一種非營利公司,沒有股東,公司為保單持有人(投保人)擁有。因此投保人具有雙重身份,既是公司所有人,又是公司的客戶。股份保險公司的股東並不一定是公司的顧客,相互公司的投保人作為所有人可以參加選舉董事會,由董事會任命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專事公司的業務經營與管理。投保人能以取得"紅利"的形式分享經營成果。
專屬保險公司
由工商企業自己設立,旨在為該企業、附屬企業以及其他相關企業的風險保險或再保險的保險公司。
保理公司的注意事項:
1、買方(進口商)要有較好的信譽或信用,這樣進口保理商才能夠為其核定一定的信用額度,否則是不可能被接受的。
2、在續做保理業務之前,這些申請、信用評估、核定信用額度等大量的工作是要在正式簽訂出口合同就要做的。
3、只有當出口保理商同意出口商敘做該筆保理業務時,即出口保理商為進口商核准了信用額度後,才能夠正式簽定外貿合同或裝運貨物。
4、要注意進口商的信用額度的使用狀況(余額狀況),以及其信用狀況的變化。隨時保持與出口保理商的有效溝通。
⑤ 商業保理公司能貸款嗎
商業保理公司,本身就屬於貸款公司,基本上沒有銀行或者金融機構會給他放款
⑥ 商業保理公司為企業融資途徑有那些
商業保理公司為企業融資途徑具體有以下幾種:
融資租賃:向供貨商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契約或者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分期支付租金的融資方式。
銀行承兌匯票:向銀行申請簽發銀行承兌匯票,銀行經審核同意後,正式受理銀行承兌契約,承兌銀行要在承兌匯票上簽上表明承兌字樣或簽章。
不動產抵押:如抵押房產等不動產。
股權轉讓:進行股權出讓引入新的合作者
提供擔保:減少企業資金占壓,改善現金流量。
國際市場開拓資金:國際市場宣傳推介、開拓新興市場。
互聯網金融平台。
⑦ 商業保理企業管理辦法 發布了嗎
現在只是試行
第一條立法依據
為規范商業保理企業經營行為,防範行業風險,促進商業保理行業健康發展,根據《合同法》、《公司法》、《物權法》、《擔保法》和有關外商投資的法律、行政法規,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主體
在中國境內投資設立的商業保理企業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商業保理企業
本辦法所稱商業保理企業是指專門從事保理業務的非銀行法人企業。保理業務是指商業保理企業受讓應收賬款的全部權利及權益,並向轉讓人提供應收賬款融資、管理、催收、還款保證中至少兩項業務的經營活動。
根據應收賬款到期前商業保理企業是否預先向轉讓人支付現金對價,保理業務分為融資保理和非融資保理。根據商業保理企業受讓應收賬款時是否保留對轉讓人的追索權,保理業務分為有追索權保理和無追索權保理。
本辦法所稱追索權是指在債務人破產、無理拖欠或無法償付應收賬款時,受讓人要求轉讓人回購應收賬款的權利。
第四條再保理企業
本辦法所稱再保理企業是指主營業務為再保理業務、且融資保理業務達到一定規模的商業保理企業。再保理業務是指受讓其他商業保理企業的再轉讓應收賬款的保理業務。
第五條應收賬款
本辦法所稱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因提供商品、服務或者出租資產而形成的金錢債權及其產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借貸形成的債權、因票據或其他有價證券而產生的付款請求權。
第六條屬地管理
商務部負責全國商業保理行業管理工作。地市級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負責所轄行政區域內商業保理企業監督管理工作。
第七條行業自律
全國性商業保理行業組織應在商務部的指導下,發揮行業自律作用,引導行業規范發展。
第二章設立和備案
⑧ 保理公司是否可以作為委託人,委託信託公司發放信託貸款
當然可以的,只要證明資金來源合法,沒有信託監管限制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