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就是他們幫我注冊一個公司,他們說不是空殼公司,公司弄好了以後再去銀行貸款,錢貸下來然後宣告公司破產
這樣操作是不可取的,公司注冊下來之後就要進行稅務申報,就算公司不經意要注銷也是很麻煩的
⑵ 公司注冊成功後貸款200萬,最後公司破產,還不起貸款.我是股東,要承擔責任嗎
等破產流程走完,看看還有多少沒有還完的貸款。股東如果與銀行或擔保公司簽了保證合同或者個人連帶責任的合同的話就需要還了。如果沒有,可以以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個體、合夥制企業除外)
⑶ 有限公司成立後向銀行貸款,之後公司因經營不善申請破產,銀行貸款不還會有什麼
貸款不可能不還的,要追究你公司股東的責任,除非你公司的有限責任價值很低,貸款最後超過你的注冊的有限責任,明白?有用就採納
⑷ 企業貸款還不上可以申請破產嗎
法律分析:依據我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公司有到期的債務不能償還的,公司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企業破產。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⑸ 公司貸款不還可以直接申請破產嗎
貸款還不上公司可以申請破產。破產後公司作為獨立的法人在破產後以公司財產為限度對債務進行清償。首先應當優先清償破產費用與共益債務。企業法人被解散未清算或者未清償完畢,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法律依據】
《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⑹ 中介說拿個人身份證注冊公司然後辦貸款,夠了一千萬就把公司申請破產真的嗎
可你還是要還錢的,到時候你破產,放款方會追債,或者向法院起訴你
⑺ 有限公司欠銀行貸款可以破產嗎
有限公司欠銀行貸款可以申請破產,因為公司資產不足以清償到期債務的,可以申請破產。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⑻ 公司貸款後公司倒閉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如果店鋪是個體性質,倒閉後必須要償還貸款,有抵押或擔保的話,銀行會採取拍賣的形式來償還貸款;
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由股東名義申請的貸款,貸款全部由股東償還;
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資不抵債的情況,將按照法律規定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將公司現有財產按照一定比例償還相關債務。
1.店鋪或公司申請的貸款通常會做抵押或者擔保,所以借款人可以先將抵押物折現還給銀行,如果不夠可以再進行填補。
2.積極和銀行方取得溝通,及時向銀行說明還不上款的原因和實際情況,並表明自己的還款意願,提出可行性的還款計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九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以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後,惡意處置公司財產給債權人造成損失,或者未經依法清算,以虛假的清算報告騙取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法人注銷登記,債權人主張其對公司債務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⑼ 公司想申請破產清算,具體流程是怎樣的 需要准備什麼
在提出破產申請後,法院如受理破產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序進行:
成立清算組
法院應當自宣告債務企業破產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由法院從公司的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和專業人員中指定,也可以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和律師參加。清算組負責破產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處理和分配。清算組應對人民法院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監督。我國《公司法》規定,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1)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3)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4)清繳所欠稅款;
(5)清理債權、債務;
(6)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7)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6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應當規定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的日期。
召開債權人會議
所有債權人均為債權人會議成員。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由人民法院召集,應當在債權申請期限屆滿後15日內召開。以後的債權人會議在人民法院或者會議主席認為必要時召開,也可以在清算組或占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的1/4以上的債權人要求時召開。
確認破產財產
破產財產指用以清償債務的全部財產,主要包括:
(1)宣告破產時破產企業經營管理的全部財產;
(2)破產企業在破產宣告後至破產程式終結前所取得的財產;
(3)應當由破產企業行使的其他財產權利。已作為擔保物所擔保的債務數額的,超過部分屬於破產財產。破產企業內屬於他人的財產,應由該財產的權利人通過清算組取回。
確認破產債權
破產債權指宣告破產前就已成立的、對破產人發生的、依法申報確認並從破產財產中獲得公開清償的可強制性執行的財產清求權。主要包括:
(1)宣告破產前成立的無財產擔保的債權和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有財產擔保的債權;
(2)宣告破產時未到期的債權,視為已到期債權,但是應當減去至期日的利息;
(3)宣告破產前成立的有關財產擔保的債權,債權人享有就該擔保物優先受償的權利。如果該項債權數額超過擔保物的價款的,未受清償的部分作為破產債權。債權人參加破產程式的費用不得作為破產債權。
撥付破產費用
破產費用指在破產程式中為破產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產財產中支付的費用,主要包括:
(1)破產財產的管理、變賣和分配所需要的費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員的費用;
(2)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
(3)為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產程式中支付的其他費用。破產費用應當從破產財產中優先撥付。
破產財產清償順序
破產財產在優先撥付破產費用後,按照下列順序清償:
(1)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2)破產企業所欠稅款;
(3)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清算的結束
經過上述破產清算程式後,清算組應當編制破產清算結束報告,並出具清算期內的各種報表連同各種財務賬冊,經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證後,報授權部門審批。
登報聲明
經批准後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稅務部門注銷登記並在省級或者市級以上報紙上刊登公告。
應答時間:2021-02-24,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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