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所謂的辦理銀行被呆帳能拿到幾十萬的報酬後,簽30年免還協議,可信嗎
你知道什麼叫呆賬嗎?
呆賬
1.是指已過償付期限,經催討尚不能收回,長期處於呆滯狀態,有可能成為壞賬的應收款項。呆賬是未能及時進行清賬的結果,又指因對方不還而收不回來的財物。
2.金融企業呆賬准備,是指金融企業對承擔風險和損失的債權和股權資產計提的呆賬准備金,包括一般准備和相關資產減值准備。
3.呆賬核銷必須遵循嚴格認定條件,提供確鑿證據,嚴肅追究責任,逐戶、逐級上報、審核和審批,對外保密,賬銷案存的原則。
4.借款人和擔保人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或撤銷,並終止法人資格,金融企業對借款人和擔保人進行追償後,未能收回的債權
2. 銀行能給黑戶和白戶貸款300萬背債到手100萬三十年免還是真的嗎
個人建議不要太過於輕信外面的中介
畢竟這個行業水很深
太多的中介都是上門都不知道瞎收客戶上去試單
成了一單的話就收取高額度的手續費
如果沒成單的話
大不了就做不了
反正中介也不虧錢
都是抱著這樣的心態做事的
假如真的是一手商家給你包裝操作的話
在你確實缺錢的情況下
可以考慮試試
但是務必謹慎信事
以防丟了西瓜撿芝麻
3. 銀行呆賬還需要還款嗎
1.銀行呆賬是需要還的,如果不還的話,呆賬信息就會一直記錄在個人徵信報告上。而在申請信用卡、貸款的時候,銀行和那些接入央行徵信系統的貸款機構通常都會去查詢客戶的徵信,若是發現客戶有呆賬沒有還清,基本不會給客戶批卡、批貸。由此可見,呆賬不還會對人們辦理信貸業務造成嚴重的影響。且呆賬一直不償還,嚴重的話,還很可能會被銀行起訴。而只有盡快還清呆賬,才能盡早消除記錄。銀行呆賬是銀行系統中債務到期後,借款本息逾期超過30天以上,借款處於呆滯狀態但尚未確定為壞帳的應收、暫付款項。一般情況下借款人在銀行借款後,逾期超過一個月,由於更換手機號或其他原因導致銀行無法聯繫到你,這筆個人債務就有可能被銀行劃入呆賬中,然後將其如實上傳到個人徵信上,顯示為存有呆賬未還行為,這樣就可能會影響後期的網貸、房貸。
拓展資料:
1.呆帳有沒有利息:呆賬分為兩種,一種是溢繳款呆賬,另外一種是一般呆賬,是指已過償付期限,經過銀行催收依然不能收回,長期處於呆滯狀態的應收賬款。呆賬以後是不會有利息的,還款時只需要還清欠款本金即可。例如,呆賬金額為5萬元,持卡人即使過了1年時間還款,也只需要還清5萬元即可,銀行不會收取利息呆賬雖然不會收取利息,但是呆賬在徵信報告里是一種很嚴重的逾期行為,影響遠超一般的逾期情況。只要徵信報告出現呆賬,就不能辦理銀行的貸款業務。和普通的逾期不同,呆賬如果一直不處理,就會一直顯示在徵信報告中。呆賬還清以後需要做銷戶處理,如果不做銷戶的話,呆賬也會跟在徵信報告中。
2.呆賬處理後多久能消除:用戶在聯系借貸機構還款之後,就可以申請修改徵信報告。而借款方會上報央行徵信進行信息更新,之前的呆賬記錄會變成逾期記錄。從呆賬終止之日起5年,該記錄才會消除。但如果是一直沒處理的話,這個不良信用記錄信息是會一直伴隨著借款人的。
4. 銀行呆賬業務,100到手50萬、簽訂30年免還協議,白戶,黑戶都可以,是真的嗎
《銀行呆賬貸款簽免還協議書》產生的由來:
現在銀行統一使用貸款五級分類管理辦法,具體是貸款分為:正常,次級,關注,可疑,損失。呆壞賬歸入損失類貸款管理。
呆賬是指已過償付期限,經催討尚不能收回,長期處於呆滯狀態,有可能成為壞賬的應收款項。是指未能及時對貸款本息進行催收、訴訟保全,又同時因借款人無任何抵押、質押物品,無法變現清償銀行債務的呆壞賬。
貸款一旦超過貸款期限後,銀行經過多次催收無果,有抵押的可以處理抵押物,沒抵押的正常貸款進入呆賬貸款後可以核銷,為什麼會核銷呢?因為老是不核銷那麼影響銀行的貸款質量,直接造成銀行不良貸款率居高不下。對整個銀行的總收入有影響,而且對第二年的貸款投放總額有嚴重影響。所以一旦出現實在收不回來的貸款,銀行一般可以核銷處理。因為銀行每年的年底會提留貸款核銷准備金,專門用於核銷貸款。
銀行不良貸款居高不下,呆賬大大超過上級行要求的最高紅線:
《呆賬貸款簽免還協議書》是一些銀行不良貸款急劇增高,在年度核銷後仍然不能將不良貸款降到規定的紅線范圍內,就採取這類違規操作,將本行不良貸款(呆壞賬),通過中介公司,將社會上一些急需用錢又無資質申請貸款的人,引誘到該銀行來,簽訂所謂「銀行呆賬貸款簽免還」協議,說做呆賬,不用還,按批款額度的六成收手續費(含銀行5年的利息),一次性收取,該協議借款合同經過銀行審核批准後,借款人必須親自到銀行面簽《同貸書》,意思就是說,合同上的條款,借款人都是知道並且同意了的。同時也告訴借款人說:要做「這個」(呆賬貸款簽免還),你在五年內都是黑戶,影響貸款......
結果如何呢? 例如:這類貸款,申請貸款三百萬元,而真正到手是五十萬元,還要繳納手續費(含五年的300萬利息),銀行只承諾30年的免還協議!
事實上,借款人從此就背上三百萬的不良債務,被拉入人行徵信系統特別關注(黑名單)里長達5年,不能正常開展任何金融業務。而銀行就會到時機成熟時,進行呆壞賬申請核銷處理。
用個人信用度,換取銀行貸款,不用歸還,值得嗎?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天上也不會有掉下來的餡餅!要麼是詐騙,騙取你的高額手續費,要麼就是誘惑你上當。
5. 銀行呆賬貸款簽30年免還協議是真的嗎
不是真的。
《貸款通則》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三十四條不良貸款系指呆賬貸款、呆滯貸款、逾期貸款。呆賬貸款,系指按財政部有關規定列為呆賬的貸款。呆滯貸款系指按財政部有關規定。
逾期(含展期後到期)超過規定年限以上仍未歸還的貸款,或雖未逾期或逾期不滿規定年限但生產經營已終止、項目已停建的貸款。
(5)銀行呆帳貸款30年免還擴展閱讀:
《貸款通則》相關法條:
第三十五條根據貸款條件和貸款程序自主審查和決定貸款,除國務院批準的特定貸款外,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強令其發放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貸款人的工作人員對單位或者個人強令其發放貸款或者提供擔保未予拒絕的,應當依照規定給予紀律處分,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自營貸款期限最長一般不得超過10年,超過10年應當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票據貼現的貼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貼現期限為從貼現之日起到票據到期日止。
6. 我白戶跟銀行背債簽了500萬貸款合同但是現在到手裡只有180萬簽了三十年
1,因為這是騙人的,替銀行背債這種業務暗藏陷阱,風險極大。現在甚至有這樣的黑中介,聲稱自己可以承攬背債業務,宣稱貸款500萬到手100萬,以後還不用還。實際上,都是騙人的,
2,銀行借貸簽免還協議這個餡餅吃不得。首先,這個所謂的「免還協議」除非有銀行方面的認可在裡面,否則絕對不會被法律認可。一旦你簽下這種協議,到頭來出事肯定不會得到法律的幫助。要記住,簽訂這種協議之後,你是這筆借貸的第一負責人,一旦有事首先就會找上你,這個時候因為銀行不知情,你會和與你簽訂協議的人共有被認為有欺詐職責,一旦另一方逃遁,剩下的借貸只有你來還完。這種明擺著是你借貸他人用錢的協議,無論另一方提議什麼樣的要求都萬萬不可輕易許可,肯定要注意,只有經過銀行認可的才能去相信,否則就是天上掉下的鐵餅,只會讓自己得不償失。
拓展資料:
1.銀行背債貸款的後果有:會影響個人徵信;以後申請房貸和車貸會很困難,畢竟是影響自己的徵信;如果碰到的是騙局的話,對自己會造成很大損失,不還款還可能會面臨銀行的起訴。 雖然確實有銀行背債貸款這種業務,但是輕易不要去做,被騙的可能性和風險都比較大。
2.背賬的基本套路: 如果一個銀行需要背賬的時候,銀行基本上不會親自出面的,因為這是違規的事情,見不得光,所以銀行的背賬業務都是悄悄的進行。 第一步、銀行會通過內部渠道把需要背賬消息放出去,然後讓一些金融中介知道。 第二步、金融中介就會在市場上通過自己的人脈以及資源去尋找一些潛在的背賬人。
3.當然並不是說所有人都可以背賬,想要獲得背賬的資格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一般要求在1990年至1976年出生的男性,無犯罪記錄,無法院起訴執行,沒有法院訴訟,不是網通在逃人員,銀行呆賬不能超過10萬,名下不能有營業執照。 第3步、金融中介給背賬者注冊一個空殼公司,然後利用一定時間去包裝這個公司,比如製造假合同,假流水,這個空殼公司沒有什麼業務,但跟真實的公司差不多。 第4步、中介公司帶著這個背賬人去銀行申請貸款,然後銀行通過內部操作給這個背賬者成功放款,成功放款後銀行會從中扣除一部分錢用於抵消銀行的壞賬,剩餘的錢則是給到背脹者,另外銀行還會給中介4~%6%左右的介紹費,而中介也會從背賬者當中收取2~%5%左右的服務費。 第5步、中介會跟背賬人簽訂一個免責協議,一般這個免責協議最長時間是30年左右,也就說在這個規定期限內背賬人不用還本金跟利息。不過這個所謂的免責協議是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7. 我簽了銀行100W的呆帳到手30W簽了30年免還協議,我想知道30年後我會被起訴嗎
你確定拿錢了。那你麻煩了。要還100萬。而且黑戶
8. 請問銀行的外圍人員來找到我,叫我和他們辦一個呆賬業務,1000萬,我到手150萬,簽30年免還協議,靠譜嗎
應該是不靠譜的。關鍵是30年後呢?另外具體要看協議內容,你只是跟中介簽訂合同,銀行如果不認呢?再說1000萬只分給你150萬,太少了,一般都是對半,這類事情確實有,但一定要找律師規避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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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呆賬貸款
指逾期(含展期)3年以上(含3年)作為催收貸款管理,按規定條件確認為呆賬損失,尚未批准,准備核銷的貸款。
呆帳貸款的內容
1、借款人和擔保人被依法宣告破產,進行清償後,未能還清的貸款;
2、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民法典》的規定,宣告失蹤或死亡,以其財產或遺產清償後,未能還清的貸款;
3、借款人遭到重大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損失巨大且不能獲得補償,確實無力償還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或者以保險清償後,未能還清的貸款;
4、貸款人依法處置貸款抵押物、質押物所得價款不足補償抵押、質押貸款的部分;
5、貸款本金逾期兩年,貸款人向法院申請訴訟,經法院裁判後仍不能收回的貸款;
6、對不符合前款規定的條件,但經有關部門認定,借款人或擔保人事實上已經破產、被撤消、解散在三年以上,進行清償後,仍未能還清的貸款;
7、借款人觸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處理的財產不足歸還所欠貸款,又無另外債務承擔者,確認無法收回的貸款;
8、其他經國家稅務總局批准核銷的貸款。
二、呆賬貸款是真的嗎
貸款一旦超過貸款期限後,銀行經過多次催收無果,有抵押的可以處理抵押物,沒抵押的正常貸款進入呆賬貸款後可以核銷,為什麼會核銷呢?因為老是不核銷那麼影響銀行的貸款質量,直接造成銀行不良貸款率居高不下。對整個銀行的總收入有影響,而且對第二年的貸款投放總額有嚴重影響。所以一旦出現實在收不回來的貸款,銀行一般可以核銷處理。因為銀行每年的年底會提留貸款核銷准備金,專門用於核銷貸款。至於你以後信用記錄肯定黑了,什麼銀行都不會再借你錢。
9. 銀行呆帳是什麼意思
銀行呆帳:專指銀行逾期不能歸還的貸款,但通常逾期又不超過三年。
銀行呆帳的認定有一定條件,詳見以下:
第二章 呆賬的認定
第四條 金融企業經採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實施必要的程序之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債權或者股權可認定為呆賬:
(一)借款人和擔保人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或撤銷,並終止法人資格,金融企業對借款人和擔保人進行追償後,未能收回的債權;
(二)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宣告失蹤或者死亡,金融企業依法對其財產或者遺產進行清償,並對擔保人進行追償後,未能收回的債權;
(三)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或者意外事故,損失巨大且不能獲得保險補償,或者以保險賠償後,確實無力償還部分或者全部債務,金融企業對其財產進行清償和對擔保人進行追償後,未能收回的債權;
(四)借款人和擔保人雖未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撤銷,但已完全停止經營活動,被縣級及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注銷、吊銷營業執照,金融企業對借款人和擔保人進行追償後,未能收回的債權;
(五)借款人和擔保人雖未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撤銷,但已完全停止經營活動或下落不明,未進行工商登記或連續兩年以上未參加工商年檢,金融企業對借款人和擔保人進行追償後,未能收回的債權;
(六)借款人觸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財產不足歸還所借債務,又無其他債務承擔者,金融企業經追償後確實無法收回的債權;
(七)由於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償還到期債務,金融企業訴諸法律,經法院對借款人和擔保人強制執行,借款人和擔保人均無財產可執行,法院裁定終結、終止或中止執行後,金融企業仍無法收回的債權;
(八)對借款人和擔保人訴諸法律後,.因借款人和擔保人主體資格不符或消亡等原因,被法院駁回起訴或裁定免除(或部分曉除)債務人責任;或因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等權利憑證遺失或喪失訴訟時效,法院不予受理或不予支持,金融企業經追償後仍無法收回的債權;
(九)由於上述(一)至(八)項原因借款人不能償還到期債務,金融企業依法取得抵債資產,抵債金額小於貸款本息的差額,經追償後仍無法收回的債權;
(十)開立信用證、辦理承兌匯票、開具保函等發生墊款時,凡開證申請人和保證人由於上述(一)至(九)項原因,無法償還墊款,金融企業經追償後仍無法收回的墊款;
(十一)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具有投資權的金融企業的對外投資,由於被投資企業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或撤銷,並終止法人資格的,金融企業經清算和追償後仍無法收回的股權;
被投資企業雖未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或撤銷,但已完全停止經營活動,被縣級及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注銷、吊銷營業執照,金融企業經清算和追償後仍無法收回的般權;
(十二)金融企業經批准採取打包出售、公開拍賣、轉讓等市場手段處置債權或股權後,其出售轉讓價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可認定為呆賬;
(十三)經國務院專案批准核銷的債權。
第五條 經採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實施必要的程序之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銀行卡透支款項可認定為呆賬:
(一)持卡人和擔保人經依法宣告破產,財產經法定清償後,未能還清的透支款項;
(二)持卡人和擔保人死亡或經依法宣告失蹤、死亡,以其財產或遺產清償後,未能還清的款項;
(三)經訴訟或仲裁並經強制執行程序後,仍無法收回的透支款項;
(四)持卡人和擔保人因經營管理不善、資不抵債,經有關部門批准關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銷,以其財產清償後,仍未能還清的透支款項;
(五)涉嫌信用卡詐騙(不包括商戶詐騙),經公安機關正式立案偵察一年以上,仍無法收回的透支款項;
(六)5000元以下,經追索二年以上,仍無法收回的透支款項。
第六條 經採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和實施必要的程序之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助學貸款(含無擔保國家助學貸款)可認定為呆賬:
(一)借款人死亡,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宣告失蹤或宣告死亡,或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勞動能力,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在依法處置其助學貸款抵押物(質押物)及借款人的私有財產,並向擔保人追索連帶責任後,仍未能歸還的貸款;
(二)借款人經訴訟並經強制執行程序後,在依法處置其助學貸款抵押物(質押物),並向擔保人追索連帶責任後,仍無法收回的貸款;
(三)貸款逾期後,在金融企業確定的有效追索期限內,並依法處置助學貸款抵押物(質押物)和向擔保人追索連帶責任後,仍無法收回的貸款。金融企業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自主確定有效追索期限,並報主管財政部門備案。